卷三高後紀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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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皇後呂氏,生惠帝。

    佐高祖定天下,父兄及高祖而侯者三人。

    惠帝即位,尊呂後為太後。

    太後立帝姊魯元公主女為皇後,無子,取後宮美人子名之以為太子。

    惠帝崩,太子立為皇帝,年幼,太後臨朝稱制,大赦天下。

    乃立兄子呂台、産、祿、台子通四人為王,封諸呂六人為列侯。

    語在《外戚傳》。

     元年春正月,诏曰:“前日孝惠皇帝言欲除三族罪、妖言令,議未決而崩。

    今除之。

    ” 二月,賜民爵,戶一級。

    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

    夏五月丙申,趙王宮叢台災。

    立孝惠後宮子強為淮陽王,不疑為恒山王,弘為襄城侯,朝為轵侯,武為壺關侯。

    秋,桃李華。

     二年春,诏曰:“高皇帝匡饬天下,諸有功者皆受分弟為列侯,萬民大安,莫不受休德。

    朕思念至于久遠而功名不著,亡以尊大誼,施後世。

    今欲差次列侯功以定朝位,臧于高廟,世世勿絕,嗣子各襲其功位。

    其與列侯議定奏之。

    ”丞相臣平言:“謹與绛侯臣勃、曲周侯臣商、颍陰侯臣嬰、安國侯臣陵等議:列侯幸得賜餐錢奉邑,陛下加惠,以功次定朝位,臣請臧高廟。

    ”奏可。

    春正月乙卯,地震,羌道、武都道山崩。

    夏六月丙戌晦,日有蝕之。

    秋七月,恒山王不疑薨。

    行八铢錢。

     三年夏,江水、漢水溢,流民四千餘家。

    秋,星晝見。

     四年夏,少帝自知非皇後子,出怨言,皇太後幽之永巷。

    诏曰:“凡有天下治萬民者,蓋之如天,容之如地;上有歡心以使百姓,百姓欣然以事其上,歡欣交通而天下治。

    今皇帝疾久不已,乃失惑昏亂,不能繼嗣奉宗廟,守祭祀,不可屬天下。

    其議代之。

    ”群臣皆曰:“皇太後為天下計,所以安宗廟、社稷甚深。

    頓首奉诏。

    ”五月丙辰,立恒山王弘為皇帝。

     五年春,南粵王尉佗自稱南武帝。

    秋八月,淮陽王強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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