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集卷七 洪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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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皇極│言從?│ 金從革 │ 時? │ 五福 │ │ 之建│視明哲│ 火炎上 │ 時燠 ││ │ │聽聰謀│ 水潤下 │ 時寒 ││ │ │思睿聖│ 土稼穑 │ 時風 ││ ├─────┼───────┼─────┼────┼────┤ │ │貌不恭(狂)│木不曲直 │ 常雨 ││ │ 皇極│言不從(僭)│金不從革 │ 常? │ 六極 │ │ 不建│視不明(豫)│火不炎上 │ 常燠 ││ │ │聽不聰(急)│水不潤下 │ 常寒 ││ │ │思不睿(蒙)│土不稼穑 │ 常風 ││ └─────┴───────┴─────┴────┴────┘ 洪範論下 吾既剔去《傳》疵以粹《經》,猶有秘處而先儒不白其意,或解失其旨者非一,今辨正以申之。

    《經》曰:“鲧??洪水,汩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範》九疇。

    ”夫五行,一疇耳,一汩而九不畀。

    蓋五行綱九疇,綱壞而目廢也。

    然則五行之汩,非五事之失乎?五事之失,非皇極之不建乎?蓋箕子微見其統與端矣。

    《經》之次第五行也以生數,至于五事也,求之五行則相克,何也?從五常,斯與相克合矣。

    先民之論五行也,水性智而事聽,火性禮而事視,木性仁而事貌,金性義而事言,土性信而事思。

    及論五常也,以為德莫大于仁,仁或失于弱,故以義斷之。

    義或失于剛,故以禮節之。

    禮或失于拘,故以智通之。

    智或失于詐,故以信正之。

    此五常次第所以然也。

    五事從之,所以亦然也。

    “三,八政,曰食、曰貨、曰祀、曰賓、曰師”,五者不以官名之。

    鄭康成以食為稷,以貨為司貨賄,以賓為大行人,是三百六十官,箕子于九疇中區區焉錯舉其八耳。

    孔穎達則曰:司貨賄、大行人皆事主,非複民政。

    夫事雖非民,亦未害為政,孔之失滋甚焉。

    吾以為不然。

    箕子言國家之政無越是八者,周公制禮酌而用之,故建六官以主八政,食與貨則天官,祀與賓則春官,師則夏官,司空則冬官,司徒則地官,司寇則秋官,此得其正矣。

    “七,稽疑,擇建立蔔筮人”,孔安國謂“知蔔筮人而立之”。

    夫知蔔筮人,天下不為鮮矣,孜孜然以擇此為事,則委瑣不亦甚乎?吾意,蔔筮至神,人所諒而從者。

    導之善人,必諒而從之,蜀莊是矣。

    導之惡人,亦諒而從之,丘子明是也。

    聖人懼後人輕其職,使有如丘子明輩,故曰“擇建立蔔筮人”,謂擇賢也。

    不然,司空、司徒、司寇,其擇之又當甚于此雲者,彼天子之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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