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九 列傳第二十三 宗元饒 司馬申 毛喜 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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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元饒,南郡江陵人也。
少好學,以孝敬聞。
仕梁世,解褐本州主簿,遷征南府行參軍,仍轉外兵參軍。
及司徒王僧辯幕府初建,元饒與沛國劉師知同為主簿。
高祖受禅,除晉陵令。
入為尚書功論郎。
使齊還,為廷尉正。
遷太仆卿,領本邑大中正,中書通事舍人。
尋轉廷尉卿,加通直散騎常侍,兼尚書左丞。
時高宗初即位,軍國務廣,事無巨細,一以咨之,台省号為稱職。
遷禦史中丞,知五禮事。
時合州刺史陳舝贓污狼藉,遣使就渚斂魚,又于六郡乞米,百姓甚苦之。
元饒劾奏曰:"臣聞建旟求瘼,實寄廉平,褰帷恤隐,本資仁恕。
如或貪污是肆,征賦無厭,天網雖疏,茲焉弗漏。
謹案鐘陵縣開國侯、合州刺史臣褵,因藉多幸,預逢抽擢,爵由恩被,官以私加,無德無功,坐屍榮貴。
谯、肥之地,久淪非所,皇威克複,物仰仁風。
新邦用輕,彌俟寬惠,應斯作牧,其寄尤重。
爰降曲恩,祖行宣室,親承規誨,事等言提。
雖廉潔之懷,誠無素蓄,而禀茲嚴訓,可以厲精。
遂乃擅行賦斂,專肆貪取,求粟不厭,愧王沉之出赈,征魚無限,異羊續之懸枯,置以嚴科,實惟明憲。
臣等參議,請依旨免褵所應複除官,其應禁锢及後選左降本資,悉依免官之法。
"遂可其奏。
吳興太守武陵王伯禮,豫章内史南康嗣王方泰,并驕蹇放橫,元饒案奏之,皆見削黜。
元饒性公平,善持法,谙曉故事,明練治體,吏有犯法、政不便民及于名教不足者,随事糾正,多所裨益。
遷貞威将軍、南康内史,以秩米三千馀斛助民租課,存問高年,拯救乏絕,百姓甚賴焉。
以課最入朝,诏加散騎常侍、荊、雍、湘、巴、武五州大中正。
尋以本官重領尚書左丞。
又為禦史中丞。
曆左民尚書、右衛将軍、領前将軍,遷吏部尚書。
太建十三年卒,時年六十四。
诏贈侍中、金紫光祿大夫,官給喪事。
司馬申,字季和,河内溫人也。
祖慧遠,梁都水使者。
父玄通,梁尚書左民郎。
申早有風概,十四便善弈棋,嘗随父候吏尚書到溉,時梁州刺史陰子春、領軍朱異在焉。
子春素知申,即于坐所呼與為對,申每有妙思,異觀而奇之,因引申遊處。
梁邵陵王為丹陽尹,以申為主簿。
屬太清之難,父母俱沒,因此自
少好學,以孝敬聞。
仕梁世,解褐本州主簿,遷征南府行參軍,仍轉外兵參軍。
及司徒王僧辯幕府初建,元饒與沛國劉師知同為主簿。
高祖受禅,除晉陵令。
入為尚書功論郎。
使齊還,為廷尉正。
遷太仆卿,領本邑大中正,中書通事舍人。
尋轉廷尉卿,加通直散騎常侍,兼尚書左丞。
時高宗初即位,軍國務廣,事無巨細,一以咨之,台省号為稱職。
遷禦史中丞,知五禮事。
時合州刺史陳舝贓污狼藉,遣使就渚斂魚,又于六郡乞米,百姓甚苦之。
元饒劾奏曰:"臣聞建旟求瘼,實寄廉平,褰帷恤隐,本資仁恕。
如或貪污是肆,征賦無厭,天網雖疏,茲焉弗漏。
謹案鐘陵縣開國侯、合州刺史臣褵,因藉多幸,預逢抽擢,爵由恩被,官以私加,無德無功,坐屍榮貴。
谯、肥之地,久淪非所,皇威克複,物仰仁風。
新邦用輕,彌俟寬惠,應斯作牧,其寄尤重。
爰降曲恩,祖行宣室,親承規誨,事等言提。
雖廉潔之懷,誠無素蓄,而禀茲嚴訓,可以厲精。
遂乃擅行賦斂,專肆貪取,求粟不厭,愧王沉之出赈,征魚無限,異羊續之懸枯,置以嚴科,實惟明憲。
臣等參議,請依旨免褵所應複除官,其應禁锢及後選左降本資,悉依免官之法。
"遂可其奏。
吳興太守武陵王伯禮,豫章内史南康嗣王方泰,并驕蹇放橫,元饒案奏之,皆見削黜。
元饒性公平,善持法,谙曉故事,明練治體,吏有犯法、政不便民及于名教不足者,随事糾正,多所裨益。
遷貞威将軍、南康内史,以秩米三千馀斛助民租課,存問高年,拯救乏絕,百姓甚賴焉。
以課最入朝,诏加散騎常侍、荊、雍、湘、巴、武五州大中正。
尋以本官重領尚書左丞。
又為禦史中丞。
曆左民尚書、右衛将軍、領前将軍,遷吏部尚書。
太建十三年卒,時年六十四。
诏贈侍中、金紫光祿大夫,官給喪事。
司馬申,字季和,河内溫人也。
祖慧遠,梁都水使者。
父玄通,梁尚書左民郎。
申早有風概,十四便善弈棋,嘗随父候吏尚書到溉,時梁州刺史陰子春、領軍朱異在焉。
子春素知申,即于坐所呼與為對,申每有妙思,異觀而奇之,因引申遊處。
梁邵陵王為丹陽尹,以申為主簿。
屬太清之難,父母俱沒,因此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