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百般無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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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假設,應該樂觀,随着時代前進,人們文化水平提高,自會愈來愈多的人具有了這個重要而“無形”的第六官,那就會把原著八十回與僞續四十回分得更清了。

    但願如此。

     然而,張愛玲所說的那“光”那“味”,又畢竟是指什麼?藝術?思想?情懷?哲理?或是更有其它的方面?作者的氣質、氣味?他的精神境界?他的文采風流,才華豐韻?他的“已通”的“靈性”? 你可說得清?說不清就永遠讓它萬古千秋糊塗下去,或糾纏無休?…… 無計其數的問題都來了。

     張愛玲隻管擺出看法說法,她不管講解理由——這就是我說她隻說“半截話”的意思。

     我相信她不是講解的能力口才不足。

    她是認為這根本無須乎費話。

    聰慧者不言自明,愚笨者講也無濟。

    還是她秉性灑脫,不喜唠唠叨叨,多言不如少語? 不是古人也說過嗎:“味在酸鹹之外。

    ”所謂“味外味”,“弦外音”,恐怕先賢往哲早都用“第六官”領略得到了高度境界了。

     《紅樓夢》作者自己提出了一個“其中味”。

    讀者張愛玲又提出了一個“百般無味”。

    字則一也,旨又不同。

     有人以為,張女士不過是說後四十回的情節故事不再讓她感到趣味了,有甚深義可言? 若如此,她又何必仿作(或補作)出六回書,而其中又怎樣勝過高先生的妙文“掉包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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