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第六官

關燈
“天日無光,百般無味”,八個字給高氏僞續“後四十回”斷了案,定了谳。

     有光無光,是視覺的事。

    有味無味,是“舌頭”的事。

    如此說“理”,文學藝術就太容易學、容易講、容易評議、容易教授。

     佛家講“六根”“六塵”,還有“受、想、行、識”多個層次,一般“凡人”聽不懂。

    隻說中華本土傳統,也講“五官”:口、耳、鼻、舌、心。

    心是“思之官”,思偏重理智思維,然而又包括性情感受。

    所以我們有“文心”一詞。

    這個“心”屬“文”,用時又多偏重于筆法、構思、章法、熔鑄等等。

    可是輪到賞音、觀畫、聽戲……,你就無法隻說是“文”之“心”在活動、在作用了。

    因此,有一個說法,意謂藝術的事,不再是“五官”之能事了,另外還有一個“第六官”專司。

     這個存在我是承認的。

     它是什麼“官”?能叫做“審美官”嗎?當不當,妥不妥?不妥不當,可以另拟名稱。

     總之是超五官的事情。

     十二三歲的小女孩,從《紅樓夢》一百二十回“全本”中竟然一下子感到了“光”也不對了,“味”也不對了!這“光”這“味”顯然不是眼、舌間的事。

     ——哎呀,這到底是指什麼呢?又由哪一處“器官”而感知的? 這個“第六官”,重要無比。

    它一點兒也不“玄虛”。

    古時音樂佳話,“高山流水”、“手揮目送”,就是指這個。

    比如“對牛彈琴”是個笑柄,因為牛沒有這
0.06816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