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關燈
小
中
大
黃,過岐亭,适見焉。
曰:“嗚呼,此吾故人陳慥季常也,何為而在此?”方山子亦矍然問馀所以至此者。
馀告之故,俯而不答,仰而笑,呼馀宿其家。
環堵蕭然,而妻子奴婢皆有自得之意。
馀既聳然異之。
獨念方山子少時使酒好劍,用财如糞土。
前十有九年,馀在歧下,見方山子從兩騎,挾二矢,遊西山。
鵲起于前,使騎逐而射之,不獲。
方山子怒馬獨出,一發得之。
因與馀馬上論用兵及古今成敗,自謂一世豪士。
今幾時耳,精悍之色,猶見于眉間,而豈山中之人哉! 然方山子世有勳閥,當得官,使從事于其間,今已顯聞。
而其家在洛陽,園宅壯麗與公侯等。
河北有田,歲得帛千匹,亦足以富樂。
皆棄不取,獨來窮山中,此豈無得而然哉? 馀聞光、黃間多異人,往往陽狂垢污,不可得而見,方山子傥見之欤?【陳公弼傳】 公諱希亮,字公弼,姓陳氏,眉之青神人。
其先京兆人也,唐廣明中始遷于眉。
曾祖延祿,祖瓊,父顯忠,皆不仕。
公幼孤,好學。
年十六,将從師。
其兄難之,使治息錢三十馀萬。
公悉召取錢者,焚其券而去。
學成,乃召其兄之子庸、谕使學,遂與俱中天聖八年進士第。
裡人表其闾曰三隽坊。
始為長沙縣。
浮屠有海印國師者,交通權貴人,肆為奸利,人莫敢正視。
公捕置諸法,一縣大聳。
去為雩都。
老吏曾腆侮法粥獄,以公少年易之。
公視事之日,首得其重罪,腆扣頭出血,願自新。
公戒而舍之。
會公築縣學,腆以家财助官,悉遣子弟入學,卒為善吏,而子弟有登進士第者。
巫觋歲斂民财祭鬼,謂之春齋,否則有火災。
民訛言有绯衣三老人行火,公禁之,民不敢犯,火亦不作。
毀淫祠數百區,勒巫為農者七十馀家。
及罷去,父老送之出境,遣去,不可,皆泣曰:“公舍我去,绯衣老人複出矣。
” 以母老,乞歸蜀。
得劍州臨津。
以母憂去官。
服除,為開封府司錄。
福勝塔火,官欲更造,度用錢三萬萬。
公言陝西方用兵,願以此饋軍,诏罷之。
先趙元昊未反,青州民趙禹上書論事,且言元昊必反。
宰相以禹為狂言,徙建州,而元昊果反。
禹自建州逃還京師,上書自理。
宰相怒,下禹開封府獄。
公言禹可賞,不可罪。
與宰相争不已,上卒用公言。
以禹為徐州推官。
且欲以公為禦史。
會外戚沈氏子以奸盜殺人事下獄,未服。
公一問得其情,驚仆立死,沈氏訴之。
诏禦史劾公及諸掾史。
公曰:“殺此賊者,獨我耳。
”遂自引罪坐廢。
期年,盜起京西,殺守令,富丞相薦公可用。
起知房州。
州素無兵備,民凜凜欲亡去。
公以牢城卒雜山河戶得數百人,日夜部勒,聲振山南。
民恃以安,盜不敢入境。
而殿侍雷甲以兵百馀人,逐盜緻竹山,甲不能戢士,所至為暴。
或告有大盜入境且及門,公自勒兵阻水拒之。
身居前行,命士持滿無得發。
士皆植立如偶人,甲射之不動,乃下馬拜,請死,曰:“初不知公官軍也。
”吏士請斬甲以徇。
公不可,獨治為暴者十馀人,勞其馀而遣之,使甲以捕盜自贖。
時劇賊黨軍子方張,轉運使使供奉官崔德赟捕之。
德赟既失黨軍子,則以兵圍竹山民賊所嘗舍者曰向氏,殺其父子三人,枭首南陽市,曰:“此黨軍子也。
”公察其冤,下德赟獄。
未服,而黨軍子獲于商州。
诏賜向氏帛,複其家,流德赟通州。
或言華陰人張元走夏州,為元昊謀臣,诏徙其族百馀口于房,譏察出入,饑寒且死。
公曰:“元事虛實不可知。
使誠有之,為國者終不顧家,徒堅其為賊耳。
此又皆其疏屬,無罪。
”乃密以聞,诏釋之。
老幼哭庭下,曰:“今當還故鄉,然奈何去父母乎?”至今,張氏畫像祠焉。
代還,執政欲以為大理少卿。
公曰:“法吏守文非所願,願得一郡以自效。
”乃以為宿州。
州跨汴為橋,水與橋争,率常壞舟。
公始作飛橋,無柱,至今沿汴皆飛橋。
移滑州,奏事殿上,仁宗皇帝勞之曰:“知卿疾惡,無懲沈氏子事。
”未行,诏提舉河北便籴。
都轉運使魏瓘劾奏公擅增損物價。
已而瓘除龍圖閣學士、知開封府,公乞廷辯。
既對,上直公,奪瓘職知越州。
且欲用公。
公言臣與轉運使不和,不得為無罪。
力請還滑。
會河溢魚池埽,且決。
公發禁兵捍之,廬于所當決。
吏民涕泣更谏,公堅卧不動,水亦漸去。
人比之王尊。
曰:“嗚呼,此吾故人陳慥季常也,何為而在此?”方山子亦矍然問馀所以至此者。
馀告之故,俯而不答,仰而笑,呼馀宿其家。
環堵蕭然,而妻子奴婢皆有自得之意。
馀既聳然異之。
獨念方山子少時使酒好劍,用财如糞土。
前十有九年,馀在歧下,見方山子從兩騎,挾二矢,遊西山。
鵲起于前,使騎逐而射之,不獲。
方山子怒馬獨出,一發得之。
因與馀馬上論用兵及古今成敗,自謂一世豪士。
今幾時耳,精悍之色,猶見于眉間,而豈山中之人哉! 然方山子世有勳閥,當得官,使從事于其間,今已顯聞。
而其家在洛陽,園宅壯麗與公侯等。
河北有田,歲得帛千匹,亦足以富樂。
皆棄不取,獨來窮山中,此豈無得而然哉? 馀聞光、黃間多異人,往往陽狂垢污,不可得而見,方山子傥見之欤?【陳公弼傳】 公諱希亮,字公弼,姓陳氏,眉之青神人。
其先京兆人也,唐廣明中始遷于眉。
曾祖延祿,祖瓊,父顯忠,皆不仕。
公幼孤,好學。
年十六,将從師。
其兄難之,使治息錢三十馀萬。
公悉召取錢者,焚其券而去。
學成,乃召其兄之子庸、谕使學,遂與俱中天聖八年進士第。
裡人表其闾曰三隽坊。
始為長沙縣。
浮屠有海印國師者,交通權貴人,肆為奸利,人莫敢正視。
公捕置諸法,一縣大聳。
去為雩都。
老吏曾腆侮法粥獄,以公少年易之。
公視事之日,首得其重罪,腆扣頭出血,願自新。
公戒而舍之。
會公築縣學,腆以家财助官,悉遣子弟入學,卒為善吏,而子弟有登進士第者。
巫觋歲斂民财祭鬼,謂之春齋,否則有火災。
民訛言有绯衣三老人行火,公禁之,民不敢犯,火亦不作。
毀淫祠數百區,勒巫為農者七十馀家。
及罷去,父老送之出境,遣去,不可,皆泣曰:“公舍我去,绯衣老人複出矣。
” 以母老,乞歸蜀。
得劍州臨津。
以母憂去官。
服除,為開封府司錄。
福勝塔火,官欲更造,度用錢三萬萬。
公言陝西方用兵,願以此饋軍,诏罷之。
先趙元昊未反,青州民趙禹上書論事,且言元昊必反。
宰相以禹為狂言,徙建州,而元昊果反。
禹自建州逃還京師,上書自理。
宰相怒,下禹開封府獄。
公言禹可賞,不可罪。
與宰相争不已,上卒用公言。
以禹為徐州推官。
且欲以公為禦史。
會外戚沈氏子以奸盜殺人事下獄,未服。
公一問得其情,驚仆立死,沈氏訴之。
诏禦史劾公及諸掾史。
公曰:“殺此賊者,獨我耳。
”遂自引罪坐廢。
期年,盜起京西,殺守令,富丞相薦公可用。
起知房州。
州素無兵備,民凜凜欲亡去。
公以牢城卒雜山河戶得數百人,日夜部勒,聲振山南。
民恃以安,盜不敢入境。
而殿侍雷甲以兵百馀人,逐盜緻竹山,甲不能戢士,所至為暴。
或告有大盜入境且及門,公自勒兵阻水拒之。
身居前行,命士持滿無得發。
士皆植立如偶人,甲射之不動,乃下馬拜,請死,曰:“初不知公官軍也。
”吏士請斬甲以徇。
公不可,獨治為暴者十馀人,勞其馀而遣之,使甲以捕盜自贖。
時劇賊黨軍子方張,轉運使使供奉官崔德赟捕之。
德赟既失黨軍子,則以兵圍竹山民賊所嘗舍者曰向氏,殺其父子三人,枭首南陽市,曰:“此黨軍子也。
”公察其冤,下德赟獄。
未服,而黨軍子獲于商州。
诏賜向氏帛,複其家,流德赟通州。
或言華陰人張元走夏州,為元昊謀臣,诏徙其族百馀口于房,譏察出入,饑寒且死。
公曰:“元事虛實不可知。
使誠有之,為國者終不顧家,徒堅其為賊耳。
此又皆其疏屬,無罪。
”乃密以聞,诏釋之。
老幼哭庭下,曰:“今當還故鄉,然奈何去父母乎?”至今,張氏畫像祠焉。
代還,執政欲以為大理少卿。
公曰:“法吏守文非所願,願得一郡以自效。
”乃以為宿州。
州跨汴為橋,水與橋争,率常壞舟。
公始作飛橋,無柱,至今沿汴皆飛橋。
移滑州,奏事殿上,仁宗皇帝勞之曰:“知卿疾惡,無懲沈氏子事。
”未行,诏提舉河北便籴。
都轉運使魏瓘劾奏公擅增損物價。
已而瓘除龍圖閣學士、知開封府,公乞廷辯。
既對,上直公,奪瓘職知越州。
且欲用公。
公言臣與轉運使不和,不得為無罪。
力請還滑。
會河溢魚池埽,且決。
公發禁兵捍之,廬于所當決。
吏民涕泣更谏,公堅卧不動,水亦漸去。
人比之王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