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二十七下 祭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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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八,彩段練絹各九匹,以白羊一毛一纏若穗者九,貂鼠皮三,命蒙古巫觋及蒙古、漢人秀才達官四員領其事,再拜告天,又呼太祖成吉思禦名而祝之,曰:“托天皇帝福廕,年年祭賽者。

    ”禮畢,掌祭官四員,各以祭币表裡一與之;餘币及祭物,則凡與祭者共分之。

     每歲,九月内及十二月十六日以後,于燒飯院中,用馬一,羊三,馬湩,酒醴,紅織金币及裡絹各三匹,命蒙古達官一員,偕蒙古巫觋,掘地為坎以燎肉,仍以酒醴、馬湩雜燒之。

    巫觋以國語呼累朝禦名而祭焉。

     每歲,十二月下旬,擇日,于西鎮國寺内牆下,灑掃平地,太府監供彩币,中尚監供細氈針線,武備寺供弓箭環刀,束稈草為人形一,為狗一,剪雜色彩段為之腸胃,選達官世家之貴重者交射之。

    非别速、劄剌爾、乃蠻、忙古、台列班、塔達、珊竹、雪泥等氏族,不得與列。

    射至糜爛,以羊酒祭之。

    祭畢,帝後及太子嫔妃并射者,各解所服衣,俾蒙古巫觋祝贊之。

    祝贊畢,遂以與之,名曰脫災。

    國俗謂之射草狗。

     每歲,十二月十六日以後,選日,用白黑羊一毛一為線,帝後及太子,自頂至手足,皆用羊一毛一線纏系之,坐于寝殿。

    蒙古巫觋念咒語,奉銀槽貯火,置米糠于其中,沃以酥油,以其煙薰帝之身,斷所系一毛一線,納諸槽内。

    又以紅帛長數寸,帝手裂碎之,唾之者三,并投火中。

    即解所服衣帽付巫觋,謂之脫舊災、迎新福雲。

     凡後妃妊身,将及月辰,則移居于外氈帳房。

    若生皇子孫,則錫百官以金銀彩段,謂之撒答海。

    及彌月,複還内寝。

    其帳房則以頒賜近臣雲。

     凡帝後有疾危殆,度不可愈,亦移居外氈帳房。

    有不諱,則就殡殓其中。

    葬後,每日用羊二次燒飯以為祭,至四十九日而後已。

    其帳房亦以賜近臣雲。

     凡宮車晏駕,棺用香楠木,中分為二,刳肖人形,其廣狹長短,僅足容身而已。

    殓用貂皮襖、皮帽,其靴襪、系腰、盒缽,俱用白粉皮為之。

    殉以金壺瓶二,盞一,碗碟匙箸各一。

    殓訖,用黃金為箍四條以束之。

    輿車用白氈青緣納失失為簾,覆棺亦以納失失為之。

    前行,用蒙古巫媪一人,衣新衣,騎馬,牽馬一匹,以黃金飾鞍辔,籠以納失失,謂之金靈馬。

    日三次,用羊奠祭。

    至所葬陵地,其開一穴一所起之土成塊,依次排列之。

    棺既下,複依次掩覆之。

    其有剩土,則遠置他所,送葬官三員,居五裡外。

    日一次燒飯緻祭,三年然後返。

     世祖至元七年,以帝師八思巴之言,于大明殿禦座上置白傘扒一,頂用素段,泥金書梵字于其上,謂鎮伏邪魔獲安國刹。

    自後每歲二月十五日,于大明殿啟建白傘扒佛事,用諸色儀仗社直,迎引傘扒,周遊皇城内外,雲與衆生祓除不祥,導迎福祉。

    歲正月十五日,宣政院同中書省奏,請先期中書奉旨移文樞密院,八衛撥傘蹦手一百二十人,殿後軍甲馬五百人,擡舁監壇漢關羽神轎軍及雜用五百人。

    宣政院所轄官寺三百六十所,掌供一應佛像、壇面、幢幡、寶蓋、車鼓、頭旗三百六十壇,每壇擎執擡舁二十六人,钹鼓僧一十二人。

    大都路掌供各色金門大社一百二十隊,教坊司雲和署掌大樂鼓、闆杖鼓、筚篥、龍笛、琵琶、筝、緌七色,凡四百人。

    興和署掌一妓一女雜扮隊戲一百五十人,祥和署掌雜把戲男一女一百五十人,儀鳳司掌漢人、回回、河西三色細樂,每色各三隊,凡三百二十四人。

    凡執役者,皆官給铠甲袍服器仗,俱以鮮麗整齊為尚,珠玉金繡,裝束奇巧,首尾排列三十餘裡。

    都城士女,闾閻聚觀。

    禮部官點視諸色隊仗,刑部官巡綽喧鬧,樞密院官分守城門,而中書省辟一員總督視之。

    先二日,于西鎮國寺迎太子遊四門,舁高塑像,具儀仗入城。

    十四日,帝師率梵僧五百人,于大明殿内建佛事。

    至十五日,恭請傘扒于禦座,奉置寶輿,諸儀衛隊仗列于殿前,諸色社直暨諸壇面列于崇天門外,迎引出宮。

    至慶壽寺,具素食,食罷起行,從西宮門外垣海子南岸,入厚載紅門,由東華門過延春門而西。

    帝及後妃公主,于玉德殿門外,搭金脊吾殿彩樓而觀覽焉。

    及諸隊仗社直送金傘還宮,複恭置禦榻上。

    帝師僧衆作佛事,至十六日罷散。

    歲以為常,謂之遊皇城。

    或有因事而辍,尋複舉行。

    夏六月中,上京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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