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30 志第20 5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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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餘人,沒秋稼千三百六十餘頃。

    晉武太康五年七月,任城、梁國暴雨,害豆麥。

    太康五年九月,南安霖雨暴雪,折樹木,害秋稼;魏郡、淮南、平原雨水,傷秋稼。

    是秋,魏郡、西平郡九縣霖雨暴水,霜傷秋稼。

     晉惠帝永甯元年十月,義一陽一、南一陽一、東海霖雨,淹害秋麥。

     晉成帝鹹康元年八月乙醜,荊州之長沙攸、醴陵、武陵之龍一陽一三縣,雨水浮漂屋室,殺人,傷損秋稼。

     宋文帝元嘉二十一年六月,京邑連雨百餘日,大水。

     孝武帝大明元年正月,京邑雨水。

    大明五年七月,京邑雨水。

    大明八年八月,京邑雨水。

     明帝太始二年六月,京邑雨水。

     順帝升明三年四月乙亥,吳郡桐廬縣暴風雷電,揚砂折木,水平地二丈,流漂居民。

     服妖: 魏武帝以天下兇荒,資财乏匮,始拟古皮弁,裁缣帛為白帢,以易舊服。

    傅玄曰:“白乃軍容,非國容也。

    ”幹寶以為缟素,兇喪之象;帢,毀辱之言也。

    蓋革代之後,攻殺之妖也。

    初為白帢,橫縫其前以别後,名之曰“顔”,俗傳行之。

    至晉永嘉之間,稍去其縫,名“無顔帢”。

    而婦人束發,其緩彌甚,紒之堅不能自立,發被于額,目出而已。

    無顔者,愧之言也;覆額者,慚之貌;其緩彌甚,言天下忘禮與義,放縱一情一性一,及其終極,至乎大恥也。

    永嘉之後,二帝不反,天下愧焉。

    魏明帝著繡帽,被缥纨半袖,嘗以見直臣楊阜。

    阜谏曰:“此于禮何法服邪?”帝默然。

    近服妖也。

    缥,非禮之色,亵服不貳。

    今之人主,親禦非法之章,所謂自作孽不可禳也。

    帝既不享永年,身沒而祿去王室,後嗣不終,遂亡天下。

     魏明帝景初元年,發銅鑄為巨人二,号曰“翁仲”,置之司馬門外。

    案古長人見,為國亡;長狄見臨洮,為秦亡之禍。

    始皇不悟,反以為嘉祥,鑄銅人以象之。

    魏法亡國之器,而于義竟無取焉。

    蓋服妖也。

     魏尚書何晏,好服婦人之服。

    傅玄曰:“此服妖也。

    ”夫衣裳之制,所以定上下,殊内外也。

    《大雅》雲:“玄衮赤舄,鈎膺镂錫。

    ”歌其文也。

    《小雅》雲:“有嚴有翼,共武之服。

    ”詠其武也。

    若内外不殊,王制失叙,服妖既作,身随之亡。

    末喜冠男子之冠,桀亡天下;何晏服婦人之服,亦亡其家。

    其咎均也。

     吳婦人之修容者,急束其發,而劘角過于耳。

    蓋其俗自一操一束大急,而廉隅失中之謂也。

    故吳之風俗,相驅以急,言論彈射,以刻薄相尚。

    居三年之喪者,往往有緻毀以死。

    諸葛患之,著《正交論》,雖不可以經訓整亂,蓋亦救時之作也。

    孫休後,衣服之制,上長下短,又積領五六而裳居一二。

    幹寶曰:“上饒奢,下儉一逼一,上有餘下不足之妖也。

    ”至孫皓,果奢暴恣情于上,而百姓雕困于下,卒以亡國。

    是其應也。

     晉興後,衣服上儉下豐,著衣者皆厭腰蓋裙。

    君衰弱,臣放縱,下掩上之象也。

    陵遲至元康末,婦人出兩裆,加乎胫之上,此内出外也。

    為車乘者,苟貴輕細,又數變易其形,皆以白蔑為純,古喪車之遺象。

    乘者,君子之器,蓋君子立心無恆,事不崇實也。

    幹寶曰:“及晉之禍,天子失一柄一,權制一寵一臣,下掩上之應也。

    永嘉末,六宮才人,流徙戎、翟,内出外之應也。

    及天下亂擾,宰輔方伯,多負其任,又數改易,不崇實之應也。

    ” 晉武帝泰始後,中國相尚用胡一床一、貊盤,及為羌煮、貊炙。

    貴人富室,必置其器,吉享嘉會,皆此為先。

    太康中,天下又以氈為絈頭及絡帶、衿口,百姓相戲曰,中國必為胡所破也。

    氈産于胡,而天下以為絈頭帶身、衿口,胡既三制之矣,能無敗乎。

    幹寶曰:“元康中,氐、羌反,至于永嘉,劉淵、石勒遂有中都。

    自後四夷疊據華土,是其應也。

    ” 晉武帝太康後,天下為家者,移婦人于東方,空萊北庭,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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