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30 志第20 5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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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囿。
幹寶曰:“夫王朝南向,正一陽一也;後北宮,位太一陰一也;世子居東宮,位少一陽一也。
今居内于東,是與外俱南面也。
亢一陽一無一陰一,婦人失位而幹少一陽一之象也。
賈後讒戮愍懷,俄而禍敗亦及。
” 昔初作履者,婦人圓頭,男子方頭。
圓者,順從之義,所以别男一女也。
晉太康初,婦人皆履方頭,此去其圓從,與男無别也。
太康之中,天下為《晉世甯》之舞,手接杯盤反覆之,歌曰:“晉世甯,舞杯盤。
”夫樂生人心,所以觀事。
故《記》曰:“總幹山立,武王之事也;發揚蹈厲,太公之志也;《武》亂皆坐,周、召之治也。
”又曰:“其治民勞者,舞行綴遠;其治民逸者,舞行綴近。
今接杯盤于手上而反覆之,至危也。
杯盤者,酒食之器也。
而名曰《晉世甯》者,言晉世之士,偷苟于酒食之間,而其知不及遠,晉世之甯,猶杯盤之在手也。
” 晉惠帝元康中,婦人之飾有五兵佩,又以金、銀、玳瑁之屬為斧、钺、戈、戟,以當笄囗。
幹寶曰:“男一女之别,國之大節,故服物異等,贽币不同。
今婦人而以兵器為飾,又妖之大也。
遂有賈後之事,終以兵亡天下。
” 元康中,婦人結發者,既成,以缯急束其環,名曰撷子紒。
始自中宮,天下化之。
其後賈後果害太子。
元康中,天下始相仿為烏杖,以柱掖其後,稍施其錞,住則植之。
夫木,東方之行,金之臣也。
杖者,扶體之器,烏其頭者,尤便用也。
必傍柱掖者,傍救之象也。
王室多故,而元帝以蕃臣樹德東方,維持天下,柱掖之應也。
至社稷無主,海内歸之,遂承天命,建都江外,獨立之應也。
元康末至太安間,江、淮之域,有敗編自聚于道,多者或至四五十量。
幹寶嘗使人散而去之,或投林草,或投坑谷。
明日視之,悉複如故。
民或雲見狸銜而聚之,亦未察也。
寶說曰:“夫編者,人之賤服,最處于下,而當勞辱,下民之象也。
敗者,疲斃之象也。
道者,地理四方,所以交通王命所由往來也。
故今敗編聚于道者,象下民罷病,将相聚為亂,絕四方而壅王命之象也。
在位者莫察。
太安中,發壬午兵,百姓嗟怨。
江夏男子張昌遂首亂荊楚,從之者如流。
于是兵革歲起,天下因之,遂大破壞。
此近服妖也。
” 晉孝懷永嘉以來,士大夫竟服生箋單衣。
遠識者怪之,竊指摘曰:“此則古者繐衰之布,諸侯大夫所以服天子也。
今無故畢服之,殆有應乎?”其後愍、懷晏駕,不獲厥所。
晉元帝太興以來,兵士以绛囊縛紒。
紒在首,莫上焉。
《周易》《乾》為首,《坤》為囊。
《坤》,臣道也。
晉金行,赤火色,金之賊也。
以硃囊縛紒,臣道上侵之象也。
到永昌元年,大将軍王敦舉兵内攻,六軍散潰。
舊為羽扇,一柄一刻木,象其骨形,羽用十,取全數也。
晉中興初,王敦南征,始改為長一柄一下出,可捉,而減其羽用八。
識者尤之曰:“夫羽扇,翼之名也。
創為長一柄一者,執其一柄一制羽翼也。
以十改八者,将以未備奪已備也。
”是時為衣者,又上短,帶至于掖;著帽者,以帶縛項。
下一逼一上,上無地也。
下褲者,直幅為口無殺,下大失裁也。
尋有兵亂,三年而再攻京師。
晉海西初嗣位,迎官忘設豹尾。
識者以為不終之象,近服妖也。
晉司馬道子于府北園内為酒钅盧列肆,使姬人酤鬻酒肴,如裨販者,數遊其中,身自巘易,因醉寓寝,動連日夜。
漢靈帝嘗若此。
幹寶以為:“君将失位,降在皁隸之象也。
”道子卒見廢徙,以庶人終。
桓玄篡立,殿上施绛绫帳,镂黃金為顔,四角金龍,銜五色羽葆流蘇。
群下竊相謂曰:“頗類蒐車。
”此服妖也。
晉末皆冠小壁,而衣裳博大,風一流相仿,輿台成俗,識者曰:“此禅代之象也。
”永初以後,冠還大雲。
宋文帝元嘉六年,民間婦人結發者,
幹寶曰:“夫王朝南向,正一陽一也;後北宮,位太一陰一也;世子居東宮,位少一陽一也。
今居内于東,是與外俱南面也。
亢一陽一無一陰一,婦人失位而幹少一陽一之象也。
賈後讒戮愍懷,俄而禍敗亦及。
” 昔初作履者,婦人圓頭,男子方頭。
圓者,順從之義,所以别男一女也。
晉太康初,婦人皆履方頭,此去其圓從,與男無别也。
太康之中,天下為《晉世甯》之舞,手接杯盤反覆之,歌曰:“晉世甯,舞杯盤。
”夫樂生人心,所以觀事。
故《記》曰:“總幹山立,武王之事也;發揚蹈厲,太公之志也;《武》亂皆坐,周、召之治也。
”又曰:“其治民勞者,舞行綴遠;其治民逸者,舞行綴近。
今接杯盤于手上而反覆之,至危也。
杯盤者,酒食之器也。
而名曰《晉世甯》者,言晉世之士,偷苟于酒食之間,而其知不及遠,晉世之甯,猶杯盤之在手也。
” 晉惠帝元康中,婦人之飾有五兵佩,又以金、銀、玳瑁之屬為斧、钺、戈、戟,以當笄囗。
幹寶曰:“男一女之别,國之大節,故服物異等,贽币不同。
今婦人而以兵器為飾,又妖之大也。
遂有賈後之事,終以兵亡天下。
” 元康中,婦人結發者,既成,以缯急束其環,名曰撷子紒。
始自中宮,天下化之。
其後賈後果害太子。
元康中,天下始相仿為烏杖,以柱掖其後,稍施其錞,住則植之。
夫木,東方之行,金之臣也。
杖者,扶體之器,烏其頭者,尤便用也。
必傍柱掖者,傍救之象也。
王室多故,而元帝以蕃臣樹德東方,維持天下,柱掖之應也。
至社稷無主,海内歸之,遂承天命,建都江外,獨立之應也。
元康末至太安間,江、淮之域,有敗編自聚于道,多者或至四五十量。
幹寶嘗使人散而去之,或投林草,或投坑谷。
明日視之,悉複如故。
民或雲見狸銜而聚之,亦未察也。
寶說曰:“夫編者,人之賤服,最處于下,而當勞辱,下民之象也。
敗者,疲斃之象也。
道者,地理四方,所以交通王命所由往來也。
故今敗編聚于道者,象下民罷病,将相聚為亂,絕四方而壅王命之象也。
在位者莫察。
太安中,發壬午兵,百姓嗟怨。
江夏男子張昌遂首亂荊楚,從之者如流。
于是兵革歲起,天下因之,遂大破壞。
此近服妖也。
” 晉孝懷永嘉以來,士大夫竟服生箋單衣。
遠識者怪之,竊指摘曰:“此則古者繐衰之布,諸侯大夫所以服天子也。
今無故畢服之,殆有應乎?”其後愍、懷晏駕,不獲厥所。
晉元帝太興以來,兵士以绛囊縛紒。
紒在首,莫上焉。
《周易》《乾》為首,《坤》為囊。
《坤》,臣道也。
晉金行,赤火色,金之賊也。
以硃囊縛紒,臣道上侵之象也。
到永昌元年,大将軍王敦舉兵内攻,六軍散潰。
舊為羽扇,一柄一刻木,象其骨形,羽用十,取全數也。
晉中興初,王敦南征,始改為長一柄一下出,可捉,而減其羽用八。
識者尤之曰:“夫羽扇,翼之名也。
創為長一柄一者,執其一柄一制羽翼也。
以十改八者,将以未備奪已備也。
”是時為衣者,又上短,帶至于掖;著帽者,以帶縛項。
下一逼一上,上無地也。
下褲者,直幅為口無殺,下大失裁也。
尋有兵亂,三年而再攻京師。
晉海西初嗣位,迎官忘設豹尾。
識者以為不終之象,近服妖也。
晉司馬道子于府北園内為酒钅盧列肆,使姬人酤鬻酒肴,如裨販者,數遊其中,身自巘易,因醉寓寝,動連日夜。
漢靈帝嘗若此。
幹寶以為:“君将失位,降在皁隸之象也。
”道子卒見廢徙,以庶人終。
桓玄篡立,殿上施绛绫帳,镂黃金為顔,四角金龍,銜五色羽葆流蘇。
群下竊相謂曰:“頗類蒐車。
”此服妖也。
晉末皆冠小壁,而衣裳博大,風一流相仿,輿台成俗,識者曰:“此禅代之象也。
”永初以後,冠還大雲。
宋文帝元嘉六年,民間婦人結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