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太祖、太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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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而西,因而随王化貞入關,打算着朝廷知道他的才具,既然王化貞失敗,自然就會想到他,那時再來經營,亦還不遲。

     《袁崇煥傳》又說: 京師各官,言及遼事,皆縮胸不敢任,袁崇煥獨攘臂請行,與閻鳴泰同出監軍山海。

    巡撫劉策議于山海關外掘壕塹,築備城關……崇煥言守關當于關外守之,築城與掘壕俱不便,請罷。

    閣部孫承宗自請至關,相度形勢,是崇煥言。

    掘壕議遂寝,朝議遂以孫承宗為經略。

     按:此記殊有未谛。

    山海關外另築重關,議出兩王;兩王者,薊遼總督王象乾,及代熊廷弼經略遼東軍務的王在晉。

    當時大僚多不願到遼東是事實;而王在晉功名心切,首輔葉向高因許以"關門一年無事,即予封拜",因毅然以兵部尚書出鎮遼東。

    但實際上不但未到遼東,連遼西都未到,隻在山海關内坐鎮。

    關外已經棄守,但非滿洲所占,而是蒙古喀爾喀、土默特等部在盤桓。

    其時的情勢非常特殊:滿洲與明朝都在争取蒙古,滿洲希望蒙古進攻明朝,所以讓出關前之地;而明朝則以為蒙古為我"守邊",所以經常有巨款犒賞,名為"行款",蒙古兵則稱為"西部"。

    王象乾的長技,即在結納"西部",以"行款"買得個無事,待老解職,挾豐盈的宦囊回老家去求田問舍,做權紳魚肉鄉裡。

     王在晉到鎮,就照王象乾的辦法,打算着幹滿一年便可入閣拜相。

    不道忽然動了功名之念,計劃利用西部收複廣甯,王象乾便極力勸阻,他說:"收複廣甯而不能守,朝廷不念收複之功,隻問失地之罪,豈非自取之咎?為今之計,不如在關外設關,守住山海關,即是保衛京師。

    " 他說這話是有私心的。

    原來他的轄區雖為薊、遼,但遼事有經略、有巡撫,所以實際上隻是管薊州,薊州不失,即無罪過;如果關外設關,關内的薊州又多一重保障,更可高枕無憂,所謂"守住山海關,即是保衛京師",這"京師"二字應改為"薊州"才符實際。

     王在晉的本意亦隻在守山海關,欣然納議,請巨款在關門外八裡鋪築關城。

    甯遠道袁崇煥及王在晉的好些幕僚都不贊成,而王在晉不顧。

     奏疏到京,首輔葉向高以為僅憑書面上的說明無法判斷,次輔孫承宗自請"身往決之"。

    到關一看,認為王在晉的想法根本不通。

    據《明史·孫承宗傳》,當時有這樣一段對話: 孫:"新城成,即移舊城四萬人以守乎?" 王:"否。

    當更設兵。

    " 孫:"如此,則八裡内守兵八萬矣。

    '一片石'西北不當設兵乎?且築關在八裡内,新城背即舊城址,舊城之品坑(高陽按:掘壕成品字形謂之品坑)地雷為敵人設,抑為新兵設乎?新城可守,安用舊城?如不可設,則四萬新兵倒戈舊城下,将開關延入乎?抑閉關以委敵乎?" 王:"關外有'三道關',可入也。

    " 孫:"若此,則敵至而兵逃如故也,安用重關?" 王:"将建三寨于山,以待潰卒。

    " 孫:"兵未潰而築寨以待之,是教之潰也。

    且潰兵可入,敵亦可尾之入。

    今不為恢複計,畫關而守,将盡撤藩籬,日哄堂奧,畿東其有甯乎?" 按:以上一問一答,如不明山海關的地形,不知王在晉的荒謬。

    山海關的正面,亦即由南面的海邊,往北抵山,約計四十裡。

    北面轉折往西之處即"一片石關",俗稱"九門口",為山海關的要隘,故當設兵防守。

    由一片石往南凡曆五關到海,其中有一個關就叫"三道關",北距一片石、南距山海關各為二十裡。

    王在晉的意思,新城如不守,四萬新兵可由"三道關"入關。

    所謂"舊關",則指原來的山海關。

    及至孫承宗诘以"兵逃如故,安用重關?"自覺失言,因謂另築三塞以待潰卒。

    真是越說越不成話了。

     論理語窮,于是孫承宗就地召集軍事會議,議守關外。

    關外又守何處呢?袁崇煥主守錦州西南的甯遠;閻應泰主守甯遠以南十二裡海中的覺華島,此處為後來明軍屯糧之地;王在晉則主守"中前所城",此城在甯遠之西一百六十五裡,而甯遠距山海關一百九十裡,換句話說,中前所城在山海關外二十五裡之處。

    很顯然,王在晉是怕關外守不住,為了逃起來方便,所以主守中前所城。

     孫承宗支持守甯遠之議,但希望由王在晉提出建議,誰知花了七晝夜的工夫,未能說服王在晉。

    迫不得已,還朝以後,據實上奏。

     孫承宗的奏疏中說: 與其以百萬金錢浪擲于無用之版築,曷若築甯遠要害;以守八裡鋪之四萬人當甯遠沖,與覺華相犄角。

    敵窺城,令島上卒旁出三岔,斷浮橋,繞其浚而橫擊之,即無事,亦且收二百裡疆土。

    總之,敵之帳幕必不可近關門,杏山之難民必不可置膜外。

     不盡破庸人之論,遼事不可為也。

     按:甯遠即今興城,乃恢複遼金的舊名。

    興城以東為杏山及松山,當小淩河西岸;渡河為今錦州,明朝稱為廣甯中屯、左屯衛;過大淩河在今溝幫子、鎮安一帶,始為明朝的廣甯衛。

     覺華島今稱菊花島,在興城以南十二裡海中,上有海雲、龍宮兩寺。

    明朝通海運時,東南糧秣接濟山海關,即囤覺華,雖離海十二裡,實為沙灘,水淺時涉足可過,不煩舟楫。

    所謂"三岔",當指小淩河自海而北,過杏山後,分出女兒河、湯河兩支流,遂成三岔而言。

    當敵窺甯遠城時,必須過杏山、松山,渡雙樹鋪河,方到城下;此時覺華島的守卒,由東面在小淩河西岸登陸,預備燒斷敵軍在雙樹鋪河所搭浮橋,攔腰襲擊,則敵無歸路,必當速退,可解甯遠之危。

     奏疏以外,孫承宗複在熹宗禦經筵時,面奏王在晉不足任,于是調為南京兵部尚書,并斥責逃入關内、附和築城之議的監司邢慎言等。

    遼東經略一時不得其人,孫承宗奮然請行,诏"以原官督山海關及薊、遼、天津、登萊諸處軍務",并以閻應泰為遼東巡撫。

    《石匮書》卷八《孫承宗傳》: 承宗請行邊,天子禦書餞送,诒書鄭重,以漢諸葛亮、唐裴度為比。

    出鎮之初,關門三十裡外,斥堠不設;經營四年,辟地四百裡,徙幕逾七百裡,樓船降騎,東巡至醫無闾。

     醫無闾山在今鎮北附近,已及廣甯;易言之,王化貞所棄的廣甯,幾已收複。

    至天啟五年八月,孫承宗為閹黨所攻去職,兵部尚書高第代為經略。

    孫承宗前後在關四年,修複大城九、堡四十五,練兵十一萬,造甲胄器械等攻守之具數百萬,拓地四百裡,開屯五千頃,而滿洲始終不敢犯。

    孫承宗不去職,豈有後來清兵入關之事? 明末清初與山海關有關者,有兩高第:一為山海關總兵,本人即為榆林籍,後降于清,随多铎征河南,《清史列傳》列于"貳臣";一即此處要談的遼東經略,他是關内灤州人,字登之,兩榜出身,在孫承宗出鎮遼東時,為兵部尚書,亦主撤兵守關,孫承宗駁而不行。

    明朝的兵部尚書,既掌軍政,亦主軍令,猶如現代集國防部部長與參謀總長于一身,稱為"本兵",威權極重,孫承宗駁了他的政策,認為大損威望,因而不睦。

    既代孫承宗為遼東經略,自然一反孫承宗所為,撤關外之兵。

    袁崇煥時為甯前道,不奉命,他的理由是:"我是地方官,守土有責,情願死在甯遠,不撤。

    "高第無以相難,隻好不聞不問。

     在孫承宗守遼的四年間,滿洲隻零星騷擾,不敢大舉入侵,因為太祖極見機,知道孫承宗不好惹。

    現在換了與王在晉一丘之貉的高第,自然不客氣了。

    高第頭一年十月到關,太祖第二年(天啟六年,天命十一年)正月率諸貝勒大臣西征,統兵号稱四十萬。

    一路勢如破竹,高第坐視不救。

     袁崇煥與總兵滿桂,隻數千兵,固守甯遠;太祖旨在攻關,關門一下,甯遠不潰即降,無足為憂,因而繞城而西,橫截山海關大路,同時分兵取覺華島。

    不道袁崇煥在城上發炮,太祖不敵而退。

    《石匮書》袁傳記其事雲: 丙寅(天啟六年)北騎四十萬逼甯遠城,城中戍守數千人,兵勢單弱,城外有紅(衣)炮數門,無敢發者;崇煥事急,勒唐通判親自發炮。

    凡放紅(衣)大炮者,必于數百步外掘一土塹,火着線,即翻身下塹,可以免死。

    唐通判不曉其法,竟被震死;炮過處,打死北騎無算,并及黃龍幕,傷一裨王。

    北騎謂出兵不利,以皮革裹屍,号哭奔去……遼東人謠曰:"苦了唐通判,好了袁崇煥。

    " 此真齊東野語!袁崇煥複因崇祯中清太宗的反間計而被殺,傳首九邊;天下皆以為袁崇煥通敵傾國,雖正人君子亦然,毫無例外,此所以張岱賢者,能有如此筆墨。

     捷報到京,本為閹黨的兵部尚書王永光,一反支持高第的态度,上疏請重用袁崇煥: 遼左發難,各城望風奔潰。

    八年來賊始一挫,乃知中國有人矣!蓋緣道臣袁崇煥平日之恩威有以懾之,維之也。

    不然,何甯遠獨無奪門之叛民、内應之奸細乎?本官智勇兼全,宜優其職級,一切國外事權,悉以委之,而該道員缺,則聽崇煥自擇以代。

     "悉以委之"則竟是以袁崇煥為實質上的經略;所升的官職則是"都察院右佥都禦史巡撫遼東"。

    既有獎,自有罰,論高第不救甯遠之故,他說關兵隻得五萬,若救甯遠,萬一關門有失,危及京師。

    于是閹黨打算趁此機會整孫承宗。

    其時孫承宗已罷官回原籍畿南高陽,得到消息,派人跟戶部去說:"我交給高尚書的兵是十一萬七千;上年十一、十二月,高尚書領的饷亦是十一萬七千人。

    他說五萬,你們給他五萬人的饷,看他怎麼辦。

    我現在先不辯;高尚書應該自悔失言,有所補正。

    我如果一上奏疏,說明實情,傳到四夷,讓他們恥笑中國有數目字都搞不清楚的經略大臣,豈非有傷國格?"這是孫承宗忠厚,讓高第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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