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被人嫁禍

關燈
腦袋,想了半天,皺着眉說:“這個……我記不起來了。

    ” 成局長懷疑地看着我,說:“記不起來?這不是你簽的字嗎?” 我看着那些東西,并不是日常消耗品,一年也難得用上幾回,但價錢卻極貴,有2000多元。

    而那些東西的下面,赫然寫着“高喜生”三個字,白紙黑字,這是抵賴不了的。

    我什麼時候在店裡拿過這些東西呢?難道我年紀輕輕就得了健忘症了?還是我在喝了酒的情況下拿的? 我看着成局長威嚴的目光,趕緊低下頭,嗫嚅地說:“我回去想想。

    ” 從成局長辦公室出來,我絞盡腦汁,苦思冥想,始終沒能回想起來。

    我慚愧地想,一定是我喝醉的時候去拿的。

    唉,喝酒誤事啊!可是,我買了那些東西之後,用到哪裡去了呢?難道又把那些東西拿去賣掉了?這不可能啊,我喝了再多的酒也沒這個膽啊!難道是别人冒我的筆迹簽的?想到這裡,我驚出一身冷汗。

     我逐個輪着辦公室的幾個人,小孫自然不會模仿我的筆迹,看來隻有趙曼麗和李主任了。

    趙曼麗出手向來很大方,對這種小錢一般不會在乎,何況她的字迹娟秀,跟我的字絲毫沒有共通之處,那麼,就隻有李主任了。

    李主任老謀深算,在辦公室待的時間長,善于揣摩别人的心思,難保不揣摩别人的筆迹。

    我的字飄逸而飽滿,李主任的字則蒼勁而圓潤,頗有相通之處,要模仿我的字不難,何況他曾冒名發表了我的一篇文章。

    難道真是他? 想到這裡,我的後背滲出汗來。

    他這是要栽贓陷害還是要冒用我的名字,為自己撈好處?按說,他要是想這樣的話,其實很方便,根本用不着這樣去做,萬一被我及時發現……慢着,我為何不去文具店問問呢?問問店老闆,不就什麼都知道了嗎? 下了班,我顧不上回家,匆匆騎車到了文具店。

    店老闆是個60多歲的老頭,見是我來,馬上熱情地招呼我,又是掏煙又是倒茶,然後問我要買什麼。

    我強迫自己鎮靜下來,然後笑着說:“今天不買東西,我是來看看我們辦公室在這裡買了多少東西的。

    ” 店老闆馬上堆着笑說:“喲,真不巧,賬本都附在發票後面,拿到局裡報銷去了。

    ” 我一拍腦門,對呀,剛剛還在成局長辦公室看到了,怎麼就忘記了呢?我暗暗怪自己多心,尴尬地望着他,說:“這個……對,我忘記了。

    不過,你記不記得,我們買的那些東西,是誰經辦的?”接着,我把那幾件東西的名字報給他聽。

     店老闆想了想,馬上又賠着笑
0.07730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