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列傳第十三 沈炯 虞荔 弟寄 馬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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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炯,字禮明,吳興武康人也。

    祖瑀,梁尋陽太守。

    父續,王府記室參軍。

    炯少有隽才,為當時所重。

    釋褐王國常侍,遷為尚書左民侍郎,出為吳令。

    侯景之難,吳郡太守袁君正入援京師,以炯監郡。

    京城陷,景将宋子仙據吳興,遣使召炯,委以書記之任。

    炯固辭以疾,子仙怒,命斬之。

    炯解衣将就戮,礙于路間桑樹,乃更牽往他所,或遽救之,僅而獲免。

    子仙愛其才,終逼之令掌書記。

    及子仙為王僧辯所敗,僧辯素聞其名,于軍中購得之,酬所獲者鐵錢十萬,自是羽檄軍書皆出于炯。

    及簡文遇害,四方嶽牧皆上表于江陵勸進,僧辯令炯制表,其文甚工,當時莫有逮者。

     高祖南下,與僧辯會于白茅灣,登壇設盟,炯為其文。

    及侯景東奔至吳郡,獲炯妻虞氏,子行簡,并殺之,炯弟攜其母逃而獲免。

    侯景平,梁元帝愍其妻子嬰戮,特封原鄉縣侯,邑五百戶。

    僧辯為司徒,以炯為從事中郎。

    梁元帝征為給事黃門侍郎,領尚書左丞。

     荊州陷,為西魏所虜,魏人甚禮之,授炯儀同三司。

    炯以母老在東,恒思歸國,恐魏人愛其文才而留之,恒閉門卻掃,無所交遊。

    時有文章,随即棄毀,不令流布。

    嘗獨行經漢武通天台,為表奏之,陳己思歸之意。

    其辭曰:"臣聞喬山雖掩,鼎湖之靈可祠,有魯既荒,大庭之迹無泯。

    伏惟陛下降德猗蘭,纂靈豐谷。

    漢道既登,神仙可望,射之罘于海浦,禮日觀而稱功,橫中流于汾河,指柏梁而高宴,何其樂也,豈不然欤!既而運屬上仙,道窮晏駕,甲帳珠簾,一朝零落,茂陵玉碗,宛出人間,陵雲故基,共原田而膴々,别風馀址,對陵阜而茫茫,羁旅缧臣,能不落淚!昔承明既厭,嚴助東歸,驷馬可乘,長卿西返,恭聞故實,竊有愚心。

    黍稷非馨,敢忘徼福。

    "奏訖,其夜炯夢見有宮禁之所,兵衛甚嚴,炯便以情事陳訴,聞有人言:"甚不惜放卿還,幾時可至。

    "少日,便與王克等并獲東歸。

    紹泰二年至都,除司農卿,遷禦史中丞。

     高祖受禅,加通直散騎常侍,中丞如故。

    以母老表請歸養,诏不許。

    文帝嗣位,又表曰:"臣嬰生不幸,弱冠而孤,母子零丁,兄弟相長。

    謹身為養,仕不擇官,宦成梁朝,命存亂世,冒危履險,百死輕生,妻息誅夷,昆季冥滅,馀臣母子,得逢興運。

    臣母妾劉,今年八十有一,臣叔母妾丘,七十有五,臣門弟侄故自無人,妾丘兒孫又久亡泯,兩家侍養,馀臣一人。

    前帝知臣之孤茕,養臣以州裡,不欲使頓居草萊,又複矜臣溫清,所以一年之内,再三休沐。

    臣之屢披丹款,頻冒宸鑒,非欲苟違朝廷,遠離畿辇。

    一者以年将六十,湯火居心,每跪讀家書,前懼後喜,溫枕扇席,無複成童。

    二者職居彜憲,邦之司直,若自虧身體,何問國章?前德綢缪,始許哀放,内侍近臣,多悉此旨。

    正以選賢與能,廣求明哲,趑趄荏苒,未始取才。

    而上玄降戾,奄至今日,德音在耳,墳土遽乾,悠悠昊天,哀此罔極。

    兼臣私心煎切,彌迫近時,縷縷之祈,轉忘塵觸。

    伏惟陛下睿哲聰明,嗣興下武,刑于四海,弘此孝治。

    寸管求天,仰歸帷扆,有感必應,實望聖明。

    特乞霈然申其私禮,則王者之德,覃及無方,矧彼翔沈,孰非涵養。

    "诏答曰:"省表具懷。

    卿譽馳鹹、雒,情深宛、沛。

    日者理切倚闾,言歸異域,複牽時役,遂乖侍養。

    雖周生之思,每欲棄官,《戴禮》垂文,得遺從政,前朝光宅四海,劬勞萬機,以卿才為獨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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