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太祖、太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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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重正統;構成正統的唯一條件是:國中無國,亦即統一。

    但一個正統王朝而能享祚綿長,以我的看法,必須經過兩代的經營。

    所謂"兩代",當然不能死看,以為必是父死子繼,或者兄終弟及,緊接着的兩代;其間或有波折頓挫。

    總之"馬上得天下,不能馬上治天下",力戰經營之"得",與偃武修文之"治",必須繼承有人,方能厚植根基,長治久安。

    如隋之代北周而有天下,亡梁滅陳,統一南北,而庫藏豐盈,開國條件之佳,無與倫比,但曆三世,凡三十八年而禅于唐,即第二代炀帝為敗家子之故。

     從正面看,隋之前如漢,繼高祖之創業而有文帝之文治,乃有漢家四百年天下;隋之後如唐,高祖、太宗,父子兩代;如宋,太祖、太宗兄弟,亦為兩代;如明,則應視太祖、成祖為兩代。

    至于清朝,入關以前,太祖、太宗的事業是一貫的,有因襲而無因革,雖獨尊非太祖"共主"之本意,但自夏禹以來,非家天下不足以傳國,基本上應視之為一個政權的由草創而成熟。

    因此,我以太祖努爾哈赤、太宗皇太極合并寫為一章。

     清朝自太祖至宣統凡十二帝,但辄雲清宮十三朝者,因太宗有天聰、崇德兩年号;細考不然,清朝建元應自崇德始,天命、天聰為皇帝之稱号而非年号。

    孟森《清代史》雲: 太祖之建号"天命",本自稱為"金國汗",而亦用中國名号,自尊為"天命皇帝",其實并非年号,并未以"天命"為其國内臣民紀年之用。

    特帝業由太祖開創,在清史自當尊為開國之帝。

    入關後,相沿以"天命"為太祖之年号,則亦不足深辨。

     至太宗改稱"天聰",亦是自尊為"天聰皇帝",非以紀年。

    觀太宗修《太祖實錄》,屢稱"天聰皇帝"為不可分離之名詞,可以見之。

    《太祖實錄》成于天聰九年,時雖尚無帝制之心,而已有為國存史之意,亦見志量之不同其他夷酋。

    實錄既成,明年又實行建國,去舊國号之"金"而定為"清",觀其以夷稱若為"滿住",後即就改為"滿洲"以名其國,則清之為清,亦就金之口音而變寫漢字,謂為清國耳。

    而清之一朝,實定名于是,故天聰十年有大舉動,改元"崇德",則真用為年号。

     這個看法非常精當,太祖雖借"七大恨"伐明,實際上隻希望在關外立國,而能獲得明朝的承認,初無問鼎中原之心。

    此隻看太祖所定的立國制度為共主而非獨裁,即是心目中有一并無任何子侄可以稱帝的觀念在,自更談不到代明而興、成一朝正統的大志。

     何謂共主?即是八旗旗主各置官屬,各有人民,并立而不相上下;遇有大事,則八旗主會議決定。

    《武皇帝(太祖)實錄》載: 天命六年正月十二日,帝與帶善、阿敏、蒙古兒泰、皇太極、得格壘、迹兒哈朗、阿吉格、姚托諸王等,對天焚香祝曰:"蒙天地父母垂佑,吾與強敵争衡,将輝發、兀喇、哈達、夜黑同一語音者,俱為我有。

    征仇國大明,得其撫順、清河、開原、鐵嶺等城,又破其四路大兵,皆天地之默助也。

    今禱上下神祇,吾子孫中縱有不善者,天可滅之,勿刑傷,以開殺戮之端。

    如有殘忍之人,不待天誅,長興操戈之念,天地豈不知之?若此者,亦當奪其算。

    昆弟中若有作亂者,明知之而不加害,俱懷理義之心,以化導其愚頑。

    似此者,天地佑之,俾子孫百世延長。

    " 這是清朝開國文獻中很重要的一篇,可以看出太祖最看重的一事就是團結,而團結必出于公平與忍讓。

    他自稱"天命皇帝",而不欲有子繼承帝位,即是怕引起骨肉間的大沖突。

    至于以後太宗稱帝,乃種種因素自然而然推移演變而來,非太祖本意所在,亦非太祖始料所及。

     前引告天文中八人,即為八旗旗主,當時四大貝勒、四小貝勒。

    帶善即代善,蒙古兒泰即莽古爾泰,得格壘即德格類,迹兒哈朗即濟爾哈朗,阿吉格即阿濟格,姚托即嶽托。

    除阿敏、濟爾哈朗為太祖之侄,嶽托為代善之子以外,其餘皆為太祖之子。

     四大四小八貝勒,大緻皆為旗主。

    但有一貝勒主兩旗,如四貝勒皇太極之有兩黃;亦有兩貝勒主一旗,如鑲藍之先歸阿敏,後歸濟爾哈朗。

    八旗成長演變的過程,即為清朝開國的曆史,而太祖一生的事業、理想,甚至感情,亦可由八旗的成長演變的過程中充分反映。

    因此,談太祖、太宗父子,最切實際的辦法,便是談八旗制度。

     太祖以十三副遺甲起事,即是隻有十三名能作戰的甲士,加上必需的從屬人員,大緻不會超過五十人。

    征尼堪外蘭時,得兵百人,甲三十副;以後歸附日衆,必須加以部勒。

    最原始的組織是十個人一小隊,其中之一為首領。

    編隊時,每人出箭一支,束為一束,由首領保管,這一束箭便是權威的象征。

    所以這個小隊稱為"牛錄",漢語"大箭"之意,牛錄的首領稱為"牛錄額真",額真即"至"。

     以後牛錄的編制逐漸擴大,最後于萬曆二十九年定制,每牛錄三百人。

    其時隻有四個牛錄,合計一千二百人。

    四牛錄無論行軍還是打獵,都在一起,以旗色為号。

    旗分黃、白、紅、藍色。

    于此可知,八旗最初隻有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四旗。

     及至萬曆三十五年滅輝發、四十一年滅烏喇,實力大增,計有四百個牛錄,總計十二萬人,十四年間增加了一百倍。

    這四百個牛錄,分為滿洲、蒙古混合編組三百零八個,純蒙古七十六個,漢軍十六個。

    于是在萬曆四十六年,增編四旗,黃、白、藍旗鑲紅邊,紅旗鑲白邊,稱為鑲黃、鑲白、鑲紅、鑲藍旗。

     八旗的旗主,先要從早先的四旗談起,孟森先生《八旗制度考實》,考出: 正黃,旗主四貝勒皇太極。

     正紅,旗主大貝勒代善。

     正藍,旗主三貝勒莽古爾泰,後歸德格類。

     此三旗之外的正白旗,後由多爾衮所領;但那是太祖既崩以後的事,最初必另有旗主。

    孟先生下筆極謹慎,因無資料,故付阙如;但我為孟先生作一補充:正白旗的旗主,必是太祖的長子、廣略貝勒褚英。

     所謂"四大貝勒",是太祖稱帝後所封,并其弟舒爾哈齊第二子阿敏與其親生之子,叙齒以定次序。

    代善年最長,稱大貝勒;其次為阿敏,稱二貝勒;以下為莽古爾泰及皇太極。

    其實代善為太祖次子,最初的大貝勒應該是褚英,二貝勒方為代善,第五子莽古爾泰為三貝勒,第八子皇太極為四貝勒,分領白、紅、藍、黃四旗。

     何以見得正白旗為褚英所領?此可由情理推知:太祖的基本武力隻有四旗,自然由年長的四子分掌。

    褚英與代善一母所生;初期的征伐,褚英亦常受命領兵,則代善既有一旗,褚英更當有一旗,即為唯一最初旗主無考的正白旗。

    及至褚英獲罪為太祖所誅,正白旗必然收歸自将,因為小一輩中,褚英居長,他人的資望自不足以駕馭此旗;而且可意料的是,正白旗是兵額、裝備皆優的一旗,太祖亦不能輕易托付他人。

     至于阿敏,原不主旗,後來由四旗擴編為八旗,始得領鑲藍旗;皇太極以才具冠于兄弟,多領鑲黃一旗。

    鑲紅、鑲白兩旗主名無考,我很疑心此兩旗本屬于阿敏之父舒爾哈齊。

    黃道周《建夷考》: 初酋(按:指努爾哈赤)一兄一弟,皆以骁勇雄部落中。

    兄弟始登垅而議,既則建台,策定而下,無一人聞者。

    兄死,弟稱"三都督",酋疑弟二心,佯營莊第一區,落成置酒,招弟飲會,入于寝室,铛之,注鐵鍵其戶,僅容二穴,通飲食,出便溺。

    弟有二名裨,以勇聞,酋恨其佐弟,假弟令召入宅,腰斬之。

    長子數谏勿殺弟,且勿負中國,奴亦囚之。

    其兇逆乃天性也。

     據孟森考證,所謂"有一兄",乃誤記,太祖居長,不得有兄。

    "長子"即褚英,而"二名裨"為常書、納奇布。

    我疑心鑲紅、鑲白為舒爾哈齊居旗主之名,而由此"二名裨"分别帶領。

    舒爾哈齊及此二将被殺,兩旗亦歸太祖自将,連正白旗共保留三旗的兵力,臨終時分授三幼子。

    其詳見後,先談舒爾哈齊的死因。

     按:上引文中的"三都督",指烏喇貝勒布占泰。

    九國聯軍之役,布占泰原已被俘,太祖為懷柔起見,放他回國,且結姻親。

    親結得很奇特,在隻知儒家禮法的人看來,聞所未聞。

     烏喇貝勒名滿泰,其女名阿巴亥,于萬曆二十九年嫔太祖為妃,後立為後,即多爾衮之母;多爾衮死後獲罪,"禍延先妣",阿巴亥改稱為大妃。

     大妃有叔即布占泰,繼滿泰而為烏喇貝勒,九國聯軍之役,布占泰被擒,而太祖釋之回烏喇。

    布占泰本為太祖的叔嶽,此時呼叔嶽為"恩父"。

    因烏喇後求婚滿洲,太祖以弟舒爾哈齊之女相許;二次又求婚,複以舒爾哈齊之女許配;三次再求,則太祖以第四女許婚。

    于是太祖與布占泰由互為叔嶽,而又一變為翁婿。

     *** 翁婿之反目,在萬曆四十年,起因是布占泰想娶太祖的一個"未婚妻"。

    這話似乎太離譜了,但一說明白,讀者就會覺得我用"未婚妻"一詞,不為過分。

     太祖的這個"未婚妻",《明史》稱為"葉赫老女"。

    孟心史有一篇《清太祖所聘葉赫老女事詳考》,扈倫四部皆由"葉赫老女"而亡,傾城傾國尤物,真是禍水。

    茲先言太祖與葉赫的關系。

     太祖死後,後來由于太宗由四貝勒共治而定于一尊,所以他的生母成了"太祖孝慈高皇後",她的閨名叫孟古姐,為葉赫東城貝勒楊機奴之女。

    楊機奴胞兄名卿家奴,為西城貝勒,其子名蔔寨,生女即所謂"葉赫老女"。

     九國聯軍之役的盟主為高皇後的胞兄納林布祿,所以此役為大舅子反妹夫。

    蔔寨亦領兵與戰,奮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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