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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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州之俗,有近古者三。
其士大夫貴經術而重氏族,其民尊吏而畏法,其農夫合耦以相助。
蓋有三代、漢、唐之遺風,而他郡之所莫及也。
始朝廷以聲律取士,而天聖以前,學者猶襲五代之弊,獨吾州之士,通經學古,以西漢文詞為宗師。
方是時,四方指以為迂闊。
至于郡縣胥史,皆挾經載筆,應對進退,有足觀者。
而大家顯人,以門族相上,推次甲乙,皆有定品,謂之江鄉。
非此族也,雖貴且富,不通婚姻。
其民事太守縣令,如古君臣,既去,辄畫象事之,而其賢者,則記錄其行事以為口實,至四五十年不忘。
商賈小民,常儲善物而别異之,以待官吏之求。
家藏律令,往往通念而不以為非,雖薄刑小罪,終身有不敢犯者。
歲二月,農事始作。
四月初吉,谷稚而草壯,耘者畢出。
數十百人為曹,立表下漏,鳴鼓以緻衆。
擇其徒為衆所畏信者二人,一人掌鼓,一人掌漏,進退作止,惟二人之聽。
鼓之而不至,至而不力,皆有罰。
量田計功,終事而會之,田多而丁少,則出錢以償衆。
七月既望,谷艾而草衰,則仆鼓決漏,取罰金與償衆之錢,買羊豕酒醴,以祀田祖,作樂飲食,醉飽而去,歲以為常。
其風俗蓋如此。
故其民皆聰明才智,務本而力作,易治而難服。
守令始至,視其言語動作,辄了其為人。
其明且能者,不複以事試,終日寂然。
苟不以其道,則陳義秉法以譏切之,故不知者以為難治。
今太守黎侯希聲,轼先君子之友人也。
簡而文,剛而仁,明而不苟,衆以為易事。
既滿将代,不忍其去,相率而留之,上不奪其請。
既留三年,民益信,遂以無事。
因守居之北墉而增築之,作遠景樓,日與賓客僚吏遊處其上。
轼方為徐州,吾州之人以書相往來,未嘗不道黎侯之善,而求文以為記。
嗟夫,轼之去鄉久矣。
所謂遠景樓者,雖想見其處,而不能道其詳矣。
然州人之所以樂斯樓之成而欲記焉者,豈非上有易事之長,而下有易治之俗也哉!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阙文也。
有馬者借人乘之。
今亡矣夫。
”是二者,于道未有大損益也,然且錄之。
今吾州近古之俗,獨能累世而不遷,蓋耆老昔人豈弟之澤,而賢守令撫循教誨不倦之力也,可不錄乎!若夫登臨覽觀之樂,山川風物之美,轼将歸老于故丘,布衣幅巾,從邦君于其上,酒酣樂作,援筆而賦之,以頌黎侯之遺愛,尚未晚也。
元豐元年七月十五日記【喜雨亭記】 亭以雨名,志喜也。
古者有喜,則以名物,示不忘也。
周公得禾,以名其書;漢武得鼎,以名其年;叔孫勝狄,以名其子。
喜之大小不齊,其示不忘一也。
馀至扶風之明年,始治官舍,為亭于堂之北,而鑿池其南,引流種樹,以為休息之所。
是歲之春,雨麥于岐山之陽,其占為有年。
既而彌月不雨,民方以為憂。
越三月乙卯,乃雨,甲子又雨,民以為未足,丁卯,大雨,三日乃止。
官吏相與慶于庭,商賈相與歌于市,農夫相與抃于野,憂者以樂,病者以愈,而吾亭适成。
于是舉酒于亭上,以屬客而告之,曰:“五日不雨,可乎?”曰:“五日不雨,則無麥。
”“十日不雨,可乎?”曰:“十日不雨,則無禾。
”無麥無禾,歲且薦饑,獄訟繁興,而盜益滋熾,則吾與二三子,雖欲優遊以樂于此亭,其可得耶!今天不遺斯民,始旱而賜之以雨,使吾與二三子,得相與優遊而樂于此亭者,皆雨之賜也。
其又可忘邪! 既以名亭,又從而歌之,曰:“使天而雨珠,寒者不得以為襦。
使天而雨玉,饑者不得以為粟。
一雨三日,繄誰之力。
民曰太守,太守不有。
歸之天子,天子曰不然。
歸之造物,造物不自以為功。
歸之太空,太空冥冥,不可得而名,吾以名吾亭。
” 【淩虛台記】 台因于南山之下,宜若起居飲食與山接也。
四方之山,莫高于終南,而都邑之麗山者,莫近于扶風。
以至近求最高,其勢必得。
而太守之居,未嘗知有山焉。
雖非事之所以損益,而物理有不當然者,此淩虛之所為築也。
方其未築也,太守陳公杖屦逍遙于其下,見山之出于林木之上者,累累如人之旅行于牆外而見其髻也,曰:“是必有異。
”使工鑿其前為方池,以其土築台,出于屋之危而止。
然後人之至于其上者,恍然不知台之高,而以為山之踴躍奮迅而出也。
公曰:“是宜名淩虛。
”以告其從事蘇轼,而求文以為記。
轼複于公曰:“物之廢興成毀,不可得而知也。
昔者荒草野田,霜露之所蒙翳,狐虺之所竄伏,方是時,豈知
其士大夫貴經術而重氏族,其民尊吏而畏法,其農夫合耦以相助。
蓋有三代、漢、唐之遺風,而他郡之所莫及也。
始朝廷以聲律取士,而天聖以前,學者猶襲五代之弊,獨吾州之士,通經學古,以西漢文詞為宗師。
方是時,四方指以為迂闊。
至于郡縣胥史,皆挾經載筆,應對進退,有足觀者。
而大家顯人,以門族相上,推次甲乙,皆有定品,謂之江鄉。
非此族也,雖貴且富,不通婚姻。
其民事太守縣令,如古君臣,既去,辄畫象事之,而其賢者,則記錄其行事以為口實,至四五十年不忘。
商賈小民,常儲善物而别異之,以待官吏之求。
家藏律令,往往通念而不以為非,雖薄刑小罪,終身有不敢犯者。
歲二月,農事始作。
四月初吉,谷稚而草壯,耘者畢出。
數十百人為曹,立表下漏,鳴鼓以緻衆。
擇其徒為衆所畏信者二人,一人掌鼓,一人掌漏,進退作止,惟二人之聽。
鼓之而不至,至而不力,皆有罰。
量田計功,終事而會之,田多而丁少,則出錢以償衆。
七月既望,谷艾而草衰,則仆鼓決漏,取罰金與償衆之錢,買羊豕酒醴,以祀田祖,作樂飲食,醉飽而去,歲以為常。
其風俗蓋如此。
故其民皆聰明才智,務本而力作,易治而難服。
守令始至,視其言語動作,辄了其為人。
其明且能者,不複以事試,終日寂然。
苟不以其道,則陳義秉法以譏切之,故不知者以為難治。
今太守黎侯希聲,轼先君子之友人也。
簡而文,剛而仁,明而不苟,衆以為易事。
既滿将代,不忍其去,相率而留之,上不奪其請。
既留三年,民益信,遂以無事。
因守居之北墉而增築之,作遠景樓,日與賓客僚吏遊處其上。
轼方為徐州,吾州之人以書相往來,未嘗不道黎侯之善,而求文以為記。
嗟夫,轼之去鄉久矣。
所謂遠景樓者,雖想見其處,而不能道其詳矣。
然州人之所以樂斯樓之成而欲記焉者,豈非上有易事之長,而下有易治之俗也哉!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阙文也。
有馬者借人乘之。
今亡矣夫。
”是二者,于道未有大損益也,然且錄之。
今吾州近古之俗,獨能累世而不遷,蓋耆老昔人豈弟之澤,而賢守令撫循教誨不倦之力也,可不錄乎!若夫登臨覽觀之樂,山川風物之美,轼将歸老于故丘,布衣幅巾,從邦君于其上,酒酣樂作,援筆而賦之,以頌黎侯之遺愛,尚未晚也。
元豐元年七月十五日記【喜雨亭記】 亭以雨名,志喜也。
古者有喜,則以名物,示不忘也。
周公得禾,以名其書;漢武得鼎,以名其年;叔孫勝狄,以名其子。
喜之大小不齊,其示不忘一也。
馀至扶風之明年,始治官舍,為亭于堂之北,而鑿池其南,引流種樹,以為休息之所。
是歲之春,雨麥于岐山之陽,其占為有年。
既而彌月不雨,民方以為憂。
越三月乙卯,乃雨,甲子又雨,民以為未足,丁卯,大雨,三日乃止。
官吏相與慶于庭,商賈相與歌于市,農夫相與抃于野,憂者以樂,病者以愈,而吾亭适成。
于是舉酒于亭上,以屬客而告之,曰:“五日不雨,可乎?”曰:“五日不雨,則無麥。
”“十日不雨,可乎?”曰:“十日不雨,則無禾。
”無麥無禾,歲且薦饑,獄訟繁興,而盜益滋熾,則吾與二三子,雖欲優遊以樂于此亭,其可得耶!今天不遺斯民,始旱而賜之以雨,使吾與二三子,得相與優遊而樂于此亭者,皆雨之賜也。
其又可忘邪! 既以名亭,又從而歌之,曰:“使天而雨珠,寒者不得以為襦。
使天而雨玉,饑者不得以為粟。
一雨三日,繄誰之力。
民曰太守,太守不有。
歸之天子,天子曰不然。
歸之造物,造物不自以為功。
歸之太空,太空冥冥,不可得而名,吾以名吾亭。
” 【淩虛台記】 台因于南山之下,宜若起居飲食與山接也。
四方之山,莫高于終南,而都邑之麗山者,莫近于扶風。
以至近求最高,其勢必得。
而太守之居,未嘗知有山焉。
雖非事之所以損益,而物理有不當然者,此淩虛之所為築也。
方其未築也,太守陳公杖屦逍遙于其下,見山之出于林木之上者,累累如人之旅行于牆外而見其髻也,曰:“是必有異。
”使工鑿其前為方池,以其土築台,出于屋之危而止。
然後人之至于其上者,恍然不知台之高,而以為山之踴躍奮迅而出也。
公曰:“是宜名淩虛。
”以告其從事蘇轼,而求文以為記。
轼複于公曰:“物之廢興成毀,不可得而知也。
昔者荒草野田,霜露之所蒙翳,狐虺之所竄伏,方是時,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