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在卡夫卡的地洞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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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悲哀。

     回到家沒和父母說話,立即把自己關在房裡,煩躁地打開電腦。

     進入昨晚搜索過的系統文件夾,找到那些關于蘭陵王的網頁記錄。

    還發現一個博客地址,2006年總共打開過一百多遍,幾乎每次都有登錄頁面,隻是沒有留下密碼。

     無疑就是我自己的博客! 時隔一年零六個月,我終于回到了自己的博客——名字叫"在卡夫卡的地洞裡"。

     剛打開博客,音箱裡就傳出趙傳的歌聲:"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像一隻小小鳥,想要飛卻怎麼樣也飛不高,也許有一天我栖上了枝頭卻成為獵人的目标,我飛上了青天才發現自己從此無依無靠……" 《我是一隻小小鳥》?原來我以前除了粉邁克·傑克遜以外,還喜歡趙傳的歌。

     閉上眼睛安靜地聽趙傳唱完,發覺這首歌唱的就是我——想要飛卻怎麼樣也飛不高的小小鳥,幸福是否隻是一種傳說我永遠都找不到? 很奇怪我把博客背景弄成黑色,看起來非常不舒服,像在古墓裡看書,想必以前心情壓抑。

    博客點擊量隻有少得可憐的619,如果以兩年時間計算,平均每天不到一個人的流量,大概也都出于我自己的鼠标。

     博客翻到最後一頁(其實總共也隻有三頁),在第三頁最底部看到第一篇文章,發表時間是2006年1月19日,博文題目叫"地洞"—— 我把洞修成了,看樣子還挺成功。

    從外面隻能看到一個大洞口,但實際上它不通向任何地方,進去幾步就會碰上堅硬的自然岩石。

    我無意炫耀自己故意玩了這麼個花招,從前有過許多徒勞無功的造洞嘗試,倒不如說這就是這些嘗試之一的殘餘,然而我畢竟覺得留下一個洞口不掩埋有其長處。

    當然有些花招是弄巧成拙,這我比其他誰都清楚。

    留下這個洞口提醒人家注意此處可能有什麼名堂,這肯定是冒險。

    誰若是以為我膽子小,誰若以為我大概隻是由于膽怯才修了我這洞,那就把我看扁了。

    離此洞口約一千步遠的地方才是地洞的真正入口,由一層可以揭起的地衣遮蔽着,這世上無論什麼能有多安全,它就有多安全。

    毫無疑問,可能有誰會踩到這塊地衣上或是把它碰下來,那我的地洞就無遮無擋了,誰若有興趣,誰就能夠闖進來永遠毀掉一切,不過應當注意必須具備某些并不多見的才幹才能這樣。

    這我非常清楚,我的生命如今正處于其巅峰,可即使如此也幾乎沒有完全甯靜的時刻,我會死在深色地衣下面的那個地方,在我的夢中,常常有一隻貪婪的鼻子不停地在那裡嗅來嗅去—— 卡夫卡《地洞》 我的博客第一篇文章,竟然是卡夫卡的小說《地洞》的開頭。

    我立刻從我不多的藏書中,找到了那本《卡夫卡小說集》,翻到小說《地洞》的那一頁。

    半年前醒來之後,就在我的房間裡發現了這本書,但不再記得書裡的内容,便在幾個月前重讀了一遍。

     《地洞》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篇,寫于卡夫卡去世之前,那時默默無聞的作者暫住在柏林,還未寫完《地洞》就病重離開人世。

    小說裡的"我"不過是一隻小動物,行将就木地居住在地洞中,日夜提防天敵入侵——我明白了博客名字的意義,我的生活就是藏在地洞裡。

     接下來的文章全是些生活瑣事,比如博客第二篇—— "上班已經兩年時間了,我早已失去了剛開始的熱情,整天都必須看着老闆、同事、客戶們的臉色,我就像僵屍一樣不能露出自己真正的表情——我讨厭他們,讨厭他們每一個人,但我被迫面帶微笑地看着他們,即便心裡充滿了委屈,即便偷偷咒罵他們斷子絕孫,但我還得強顔歡笑,就像賣肉的娼妓,永遠戴着一副面具……" 博客第三篇—— "昨天和爸爸吵了一架,他要我坐下來和他談心,但我根本不知道和他談什麼。

    前兩天和大學同學通電話,他很羨慕我進入世界500強的天空集團上班,而我羨慕他根本不用上班,因為他老爸是個老闆,早給他準備好了将來的産業。

    而我的爸爸是個碌碌無為的男人,他不能給自己的家庭很好的生活,不能讓他的兒子像崇拜英雄一樣崇拜他……" 博客第四篇—— "我最恨的是我自己。

    大學畢業時給自己定下目标:二十五歲買車,二十八歲買房,二十九歲結婚,三十歲生孩子,三十五歲住進一幢别墅(最好是獨棟)。

    然而,按照我目前上班的收入,再按照現在的房價,就算幹到四十五歲,也根本買不起房子,頂多買個衛生間。

    我不會讓父母給我貼錢付首付,我也知道爸爸沒多少積蓄。

    我經常站在我們寫字樓下,看着那些跑車進進出出,看着車上載着的美女,香水氣味随着車輪軌迹留下,我隻能聞着味道發呆,真想挖個地洞藏進去……" 接下來十幾篇博文,全是些無聊的日常生活,兩年前我就是一個苦悶青年,渴望買車買房過上體面人的生活,這種欲望充滿着我的博客,然而現實除了失敗還是失敗,看不到希望在哪裡。

    雖然是世界500強企業的員工,但在光潔的白領底下,卻是打腫臉充胖子的遍體鱗傷。

     後背心發涼了——沒錯,我過去是,現在也是!一個小人物,或者說是一個小動物,像個小老鼠,永遠在黑暗的地洞裡爬來爬去,等待我的隻有捕鼠夾。

     翻回到博客第一頁,最下面一篇寫于2006年9月19日,連标題帶内容僅僅一句話—— "我發現自己不是平凡的人,在我的身上背負着一個使命!" 看到這裡我心裡一動,怎麼原本生活在平凡與苦悶中的我,突然又發現自己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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