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公 隐公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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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來告命。

    公聞其入郛也,将救之,問于使者曰:“師何及?”對曰:“未及國。

    ”公怒,乃止,辭使者曰:“君命寡人同恤社稷之難,今問諸使者,曰‘師未及國’,非寡人之所敢知也。

    ” 冬十二月辛已,臧僖伯卒。

    公曰:“叔父有憾于寡人,寡人弗敢忘。

    ”葬之加一等。

     宋人伐鄭,圍長葛,以報入郛之役也。

     譯文 五年春季,魯隐公準備到棠地觀看捕魚。

    臧僖伯勸阻說:“凡是一種東西不能用到講習祭祀和兵戎的大事上,它的材料不能制作禮器和兵器,國君對它就不會采取行動。

    國君是要把百姓引入正‘軌’、善于取材的人。

    所以演習大事以端正法度叫做‘軌’,選取材料以制作重要器物叫做‘物’。

    事情不合于‘軌’、‘物’,叫做亂政。

    亂政屢次執行,國家将由此敗亡。

    所以春蒐、夏苗、秋狝、冬狩這四種打獵的舉動,都是在農業空閑時講習。

    每三年大演習一次,進入國都整頓軍隊,回來祭祖告宗廟,宴請臣下,犒賞随員,以計算俘獲的東西。

    要車服文采鮮明,貴賤有别,辨别等級,少長有序,這是講習威儀。

    鳥獸的肉不擺上宗廟的祭器裡,它的皮革、牙齒、骨角、毛羽不用到禮器上,國君就不去射它,這是古代的規定。

    至于山林河澤的産品,一般器物的材料,這是下等人的事情,有關官吏的職責,不是國君所應涉及的。

    ”隐公說:“我是打算視察邊境呀!”于是隐公就動身前往棠邑,讓捕魚者擺出捕魚場面來觀看。

    臧僖伯推說有病,沒有跟随前去。

    《春秋》說:“公矢魚于棠”,隐公在棠地陳列漁具,這是由于隐公的行為不合于禮制,而且暗示棠地離國都較遠。

     曲沃莊伯帶領鄭軍、邢軍進攻翼地,周桓王派尹氏、武氏幫助他。

    在翼地的晉鄂侯逃到随地。

     夏季,安葬衛桓公。

    由于衛國發生動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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