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回 玳安兒竊玉成婚 吳典恩負心被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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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大官職?這等欺玩法度,抗違上司!我欽奉朝廷敕命,保障地方,巡捕盜賊,提督軍務,兼管河道,職掌開載已明。

    你如何拿了這件,不行申解,妄用刑杖拷打犯人,誣攀無辜?顯有情弊!”那吳巡簡聽了,摘去冠帽,在階前隻顧磕頭。

    守備道:“本當參治你這狗官,且饒你這遭,下次再若有犯,定行參究。

    ”一面把平安提到廳上,說道:“你這奴才,偷盜了财物,還肆言謗主。

    人家都是你恁般,也不敢使奴才了。

    ”喝左右:“與我打三十大棍,放了。

    将贓物封貯,教本家人來領去。

    ”一面喚進吳二舅來,遞了領狀。

    守備這裡還差張勝拿貼兒同送到西門慶家,見了分上。

    【張夾批:春梅吐氣如此,方了不垂别淚一段公案。

    】吳月娘打發張勝酒飯,又與了一兩銀子。

    走來府裡,回了守備、春梅話。

    那吳巡簡幹拿了平安兒一場,倒折了好幾兩銀子。

    【繡像眉批:春梅落得做君子,吳典恩枉了做小人,古話信然。

    】月娘還了那人家頭面、鈎子兒。

    是他原物,一聲兒沒言語去了。

    傅夥計到家,傷寒病睡倒了,隻七日光景,調治不好,嗚呼哀哉死了。

    【繡像眉批:傅夥計至死如一,亦小人中之難得者也。

    】月娘見這等合氣,把印子鋪隻是收本錢贖讨,再不解當出銀子去了。

    止是教吳二舅同玳安,在門首生藥鋪子日逐轉得來,家中盤纏。

    此事表過不題。

     一日,吳月娘叫将薛嫂兒來,與了三兩銀子。

    【繡像眉批:許五兩隻與三兩,妙。

    】薛嫂道:“不要罷,傳的府裡奶奶怪我。

    ”【張夾批:冷的不堪。

    】月娘道:“天不使空人,多有累你,我見他不題出來就是了。

    ”于是買下四盤下飯,宰了一口鮮豬,一壇南酒,一匹纻絲尺頭,薛嫂押着來守備府中,緻謝春梅。

    【張夾批:總為不垂别淚生色也。

    】玳安穿着青絹褶兒,拿着禮貼兒,薛嫂領着徑到後堂。

    春梅出來,戴着金梁冠兒,上穿繡襖,下着錦裙,左右丫鬟養娘侍奉。

    【張夾批:今昔不同如此。

    】玳安扒到地下磕頭。

    春梅分付:“放桌兒,擺茶食與玳安吃。

    ”說道:“沒甚事,你奶奶免了罷。

    如何又費心送這許多禮來,你周爺已定不肯受。

    ”玳安道:“家奶奶說,前日平安兒這場事,多有累周爺、周奶奶費心,沒甚麼,些少微禮兒,與爺、奶奶賞人罷了。

    ”春梅道:“如何好受的?”薛嫂道:“你老人家若不受,惹那頭又怪我。

    ”春梅一面又請進守備來計較了,止受了豬酒下飯,把尺頭帶回将來了。

    與了玳安一方手帕,三錢銀子,擡盒人二錢。

    春梅因問:“你幾時籠起頭去,包了網巾?幾時和小玉完房來?”【張夾批:意中有不平向日敬濟事之意。

    】【繡像夾批:問家常,話俱入情,妙。

    】玳安道:“是八月内來。

    ”春梅道:“到家多頂上你奶奶,多謝了重禮。

    待要請你奶奶來坐坐,你周爺早晚又出巡去。

    我到過年正月裡,哥兒生日,我往家裡來走走。

    ”玳安道:“你老人家若去,小的到家對俺奶奶說,到那日來接奶奶。

    ”說畢,打發玳安出門。

    薛嫂便向玳安說:“大官兒,你先去罷,奶奶還要與我說話哩。

    ”那玳安兒押盒擔回家,見了月娘說:“如此這般,春梅姐讓到後邊,管待茶食吃。

    問了回哥兒好,家中長短。

    與了我一方手帕,三錢銀子,擡盒人二錢銀子。

    多頂上奶奶,多謝重禮,都不受來,被薛嫂兒和我再三說了,才受了下飯豬酒,擡回尺頭。

     要不是請奶奶過去坐坐,一兩日周爺出巡去。

    他隻到過年正月孝哥生日,要來家裡走走。

    ”又告說:“他住着五間正房,穿着錦裙繡襖,戴着金梁冠兒,出落的越發胖大了。

    手下好少丫頭、奶子侍奉!月娘問:“他其實說明年往咱家來?”【張旁批:寫月娘真是不堪。

    】玳安兒道:“委實對我說來。

    ”【繡像眉批:昔逐出門,惟恐不去;今聞其來,便疑為不可望之事。

    世情冷暖,先自月娘起,他尚何既?】月娘道:“到那日,咱這邊使人接他去。

    ”因問:“薛嫂怎的還不來?”玳安道:“我出門,他還坐着說話,教我先來了。

    ”自此兩家交往不絕。

    正是:世情看冷暖,人面逐高低。

    有詩為證:得失榮枯命裡該,皆因年月日時栽。

     胸中有志應須至,蠹裡無财莫論才。

     文禹門雲:此回已将西門慶家中諸婦女,除五妾四婢而外,如小玉、如意等,亦均各還其一個下落。

    乃放筆描寫寡婦孤兒之忍辱受氣,屈己求人,耐一片凄涼,遭百種苦惱,奴仆叛于内,友朋哄于外,皆所以定西門慶罪案,并非為月娘述家常也。

     看前半部,須知有後半部,看後半部,休抛卻前半部。

    今日之一人一事,皆昔日之所牧羅埋伏,而發洩于一朝也。

    若竟忘記西門慶,專注意于吳月娘,是所謂膠柱鼓瑟,刻舟求劍,亦殊失作者之本旨,而 不必與言批書,并可不必與言論事,直一瞌睡漢而已。

     但就批者之意而言,月娘不過一昏愚婦人,不過一勢利婦人,不過一殘忍刻薄婦人。

    書中之昏愚、勢利、殘忍、刻薄加 倍于月娘者,豈少也哉!即此一回,平安之偷竊,吳典恩之負心,皆歸咎于月娘,要亦西門慶刑于之化之所緻也,要亦西門慶作孽之多之使然也。

    奈何西門慶一死,而竟忘《金瓶梅》一書為西門慶之所作哉! 按,此評寫于光緒八年(1882)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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