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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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識她的時候,是去年的冬天。

    晚上一圈人聚集在錢櫃KTV,她坐在靠牆角的紅色長沙發裡,左右一手各摟着一個男人,跟着别人大聲地唱伍佰的《挪威森林》。

    我不喜歡伍佰,因為他長得不好看。

    樂曲停止的時候她喧嘩地站起來說話,笑得颠颠的。

     于是他聽到她的聲音,甜美清脆的童音,帶一點點尖,像某種獸類。

    穿一件白色印度細麻襯衣,很髒的球鞋,脖子上戴着鑲石榴石和珍珠的舊銀項鍊。

    一大把幹燥濃密的黑發在後腦紮着髻,亂糟糟的,非常邋遢。

    也不化妝,隻在嘴唇上塗有濕漉漉的唇油。

     沙美說,是七白啦。

    她今天第一次來。

    她那時候在和他的一個朋友談戀愛。

     一整個晚上他坐在離她最遠的沙發末端。

    也不唱歌,隻是默聲喝酒。

    有人說,任浩樹是我們這裡真正的酷男人,就是能夠做到不發聲。

    他說,有點累了。

    而且我也不會唱歌。

    然後他就跑進跑出,給人家端可樂拿點心。

    在過道裡他點了一根煙,聽着周圍的尋歡作樂的浮浪,心裡索然。

     那年他33歲。

    在IBM裡任職,剛剛開始又往上升。

    工作壓力不是問題。

    他在北京沒有父母,沒有朋友。

    隻有一幫偶爾在一起吃飯和唱卡拉OK的夥伴。

    生活中的寂寞卻不是想象中那麼容易對付。

     她在半途跑出去打手機,進來的時候要擠過他的位置才能回到原位。

    突然彎下腰來對他說,任,有沒有人告訴過你,你的嘴唇長得非常好看。

    我不相信你會唱不好歌。

     一股強烈的酒精氣味夾雜着苔藓香水味道混雜着撲到他的臉上。

    他看到她水光潋滟的眼睛,下意識地往後避了一下,她就嘿嘿笑着縱身一撲,跳進沙發裡面去。

     他不常參加這個圈子的聚會,隻是偶爾,但每次她都會過來吃飯,一起玩,隻是從不付賬,因為沒有錢。

    漸漸知道她多一點。

    曾經在巴黎住過很長時間,學過電影和油畫。

    在結束了一段短期婚姻之後就回到了北京。

    帶回來的錢剛好付掉一套單身公寓的首期。

    也曾在一家法國汽車公司工作過,拿着高薪,但很快又辭職。

     始終不喜歡工作,隻喜歡談戀愛。

     她以令人眼花缭亂的速度及一貫純真的姿态,和圈子裡或圈子外的男人談戀愛。

    又的确是非常窮及窘迫,從來沒有過穩定的感情及生活,但毫無愧色。

     幾乎所有稍微英俊一些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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