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中之上五行志第七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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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咎。
晉不失諸侯,魏子其不免乎!”是行也,魏獻子屬役于韓簡子,而田于大陸,焚焉而死。
定公十五年,邾隐公朝于魯,執玉高,其容仰。
公受玉卑,其容俯。
子贛觀焉,曰:“以禮觀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
夫禮,死生存亡之體也。
将左右周施,進退俯仰,于是乎取之;朝祀喪戎,于是乎觀之。
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心已亡矣。
嘉事不體,何以能久?高仰,驕也;卑俯,替也。
驕近亂,替近疾。
君為主,其先亡乎!” 庶征之恒雨,劉歆以為《春秋》大雨也。
劉向以為大水。
隐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
大雨,雨水也;震,雷也。
劉歆以為三月癸酉,于曆數春分後一日,始震電之時也,當雨,而不當大雨。
大雨,常雨之罰也。
于始震電八日之間而大雨雪,常寒之罰也。
劉向以為周三月,今正月也,當雨水,雪雜雨,雷電未可以發也。
既已發也,則雪不當複降。
皆失節,故謂之異。
于《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言萬物随雷出地,皆逸豫也。
以八月入,其卦曰“歸妹”,言雷複歸。
入地則孕毓根核,保藏蟄蟲,避盛陰之害;出地則養長華實,發揚隐伏,宣盛陽之德。
入能除害,出能興利,人君之象也。
是時,隐以弟桓幼,代而攝立。
公子翚見隐居位已久,勸之遂立。
隐既不許,翚懼而易其辭,遂與桓共殺隐。
天見其将然,故正月大雨水而雷電。
是陽不閉陰,出涉危難而害萬物。
天戒若曰,為君失時,賊弟佞臣将作亂矣。
後八日大雨雪,陰見間隙而勝陽,篡殺之禍将成也。
公不寤,後二年而殺。
昭帝始元元年七月,大水雨,自七月至十月。
成帝建始三年秋,大雨三十餘日;四年九月,大雨十餘日。
《左氏傳》愍公二年,晉獻公使太子申生帥師,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
狐突歎曰:“時,事之征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
故敬其事,則命以始;服其身,則衣之純;用其衷,則佩之度。
今命以時卒,閟其事也;衣以尨服,遠其躬也;佩以金玦,棄其衷也。
服以遠之,時以閟之,尨涼冬殺,金寒玦離,胡可恃也!”梁馀子養曰:“帥師者,受命于廟,受脤于社,有常服矣。
弗獲而尨,命可知也。
死而不孝,不如逃之。
”罕夷曰:“尨奇無常,金玦不複,君有心矣。
”後四年,申生以讒自殺。
近服妖也。
《左氏傳》曰,鄭子臧好聚鹬冠,鄭文公惡之,使盜殺之,劉向以為近服妖者也。
一曰,非獨為子臧之身,亦文公之戒也。
初,文公不禮晉文,又犯天子命而伐滑,不尊尊敬上。
其後晉文伐鄭,幾亡國。
昭帝時,昌邑王賀遣中大夫之長安,多治仄注冠,以賜大臣,又以冠奴。
劉向以為近服妖也。
時王賀狂悖,聞天子不豫,弋獵馳騁如故,與驺奴、宰人遊居娛戲,驕嫚不敬。
冠者尊服,奴者賤人,賀無故好作非常之冠,暴尊象也。
以冠奴者,當自至尊墜至賤也。
其後帝崩,無子,漢大臣征賀為嗣。
即位,狂亂無道,縛戮谏者夏侯勝等。
于是大臣白皇太後,廢賀為庶人。
賀為王時,又見大白狗冠方山冠而無尾,此服妖,亦犬禍也。
賀以問郎中令龔遂,遂曰:“此天戒,言在仄者盡冠狗也。
去之則存,不去則亡矣。
”賀既廢數年,宣帝封之為列侯,複有罪,死不得置後,又犬禍無尾之效也。
京房《易傳》曰:“行不順,厥咎人奴冠,天下亂,辟無適巠,妾子拜。
”又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朝門。
” 成帝鴻嘉、永始之間,好為微行出遊,選從期門郎有材力者,及私奴客,多至十餘,少五六人,皆白衣袒帻,帶持刀劍。
或乘小車,禦者在茵上,或皆騎,出入市裡郊野,遠至旁縣。
時,大臣車騎将軍王音及劉同等數以切谏。
谷永曰:“《易》稱‘得臣無家’,言王者臣天下,無私家也。
今陛下棄萬乘之至貴,樂家人之賤事;厭高美之尊稱,好匹夫之卑字;崇聚票輕無誼之人,以為私客;置私田于民間,畜私奴車馬于北宮;數去南面之尊,離深宮之固,挺身獨與小人晨夜相随,烏集醉飽吏民之家,亂服共坐,混肴亡别,闵勉遁樂,晝夜在路。
典門戶奉宿衛之臣執幹戈守空宮,公卿百寮不知陛下所在,積數年矣。
昔虢公為無道,有神降曰‘賜爾土田’,言将以庶人受土田也。
諸侯夢得土田,為失國祥,而況王者畜私田财物,為庶人之事乎!” 《左氏傳》曰,周景王時大夫賓起見雄雞自斷其尾。
劉向以為近雞禍也。
是時王有愛子子晁,王與賓起陰謀欲立之。
田于北山,将因兵衆殺適子之黨,未及而崩。
三子争國,王室大亂。
其後,賓起誅死,子晁奔楚而敗。
京房《易傳》曰:“有始無終,厥妖雄雞自齧斷其尾。
” 宣帝黃龍元年,未央殿辂軨中雌雞化為雄,毛衣變化而不鳴,不将,無距。
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雞伏子,漸化為雄,冠距鳴将。
永光中,有獻雄雞生角者。
京房《易傳》曰:“雞知時,知時者當死。
”房以為己知時,恐當之。
劉向以為房失雞占。
雞者,小畜,主司時,起居人,小臣執事為政之象也。
言小臣将秉君威,以害正事,猶石顯也。
竟甯元年,石顯伏辜,此其效也。
一曰,石顯何足以當此?昔武王伐殷,至于牧野,誓師曰:“古人有言曰‘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
’今殷王纣惟婦言用。
”繇是論之,黃龍、初元、永光雞變,乃國家之占,妃、後象也。
孝元王皇後以甘露二年生男,立為太子。
妃,王禁女也。
黃龍元年,宣帝崩,太子立,是為元帝。
王妃将為皇後,故是歲未央殿中雌雞為雄,明其占在正宮也。
不鳴不将無距,貴始萌而尊未成也。
至元帝初元元年,将立王皇後,先以為婕妤。
三月癸卯制書曰:“其封婕妤父丞相少史王禁為陽平侯,位特進。
”丙午,立王婕妤為皇後。
明年正月,立皇後子為太子。
故應是,丞相府史家雌雞為雄,其占即丞相少史之女也。
伏子者,明已有子也。
冠距鳴将者,尊已成也。
永光二年,陽平頃侯禁薨,子鳳嗣侯,為侍中衛尉。
元帝崩,皇太子立,是為成帝。
尊皇後為皇太後,以後弟鳳為大司馬、大将軍,領尚書事,上委政,無所與。
王氏之權自鳳起,故于鳳始受爵位時,雄雞有角,明視作威颛君害上危國者,從此人始也。
其後群弟世權,以至于莽,遂篡天下。
即位五年,王太後乃崩,此其效也。
京房《易傳》曰:“賢者居明夷之世,知時而傷,或衆在位,厥妖雞生角。
雞生角,時主獨。
”又曰:“婦人颛政,國不靜;牝雞雄鳴,主不榮。
故房以為己亦在占中矣。
成公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蔔牛,又食其角。
”劉向以為,近青祥,亦牛禍也,不敬而傋霿之所緻也。
昔周公制禮樂,成周道,故成王命魯郊祀天地,以尊周公。
至成公時,三家始颛政,魯将從此衰。
天愍周公之德,痛其将有敗亡之禍,故于郊祭而見戒雲。
鼠,小蟲,性盜竊;鼷,又其小者也。
牛,大畜,祭天尊物也。
角,兵象,在上,君威也。
小小鼷鼠,食至尊之牛角,象季氏乃陪臣盜竊之人,将執國命以傷君威而害周公之祀也。
改蔔牛,鼷鼠又食其
晉不失諸侯,魏子其不免乎!”是行也,魏獻子屬役于韓簡子,而田于大陸,焚焉而死。
定公十五年,邾隐公朝于魯,執玉高,其容仰。
公受玉卑,其容俯。
子贛觀焉,曰:“以禮觀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
夫禮,死生存亡之體也。
将左右周施,進退俯仰,于是乎取之;朝祀喪戎,于是乎觀之。
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心已亡矣。
嘉事不體,何以能久?高仰,驕也;卑俯,替也。
驕近亂,替近疾。
君為主,其先亡乎!” 庶征之恒雨,劉歆以為《春秋》大雨也。
劉向以為大水。
隐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
大雨,雨水也;震,雷也。
劉歆以為三月癸酉,于曆數春分後一日,始震電之時也,當雨,而不當大雨。
大雨,常雨之罰也。
于始震電八日之間而大雨雪,常寒之罰也。
劉向以為周三月,今正月也,當雨水,雪雜雨,雷電未可以發也。
既已發也,則雪不當複降。
皆失節,故謂之異。
于《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言萬物随雷出地,皆逸豫也。
以八月入,其卦曰“歸妹”,言雷複歸。
入地則孕毓根核,保藏蟄蟲,避盛陰之害;出地則養長華實,發揚隐伏,宣盛陽之德。
入能除害,出能興利,人君之象也。
是時,隐以弟桓幼,代而攝立。
公子翚見隐居位已久,勸之遂立。
隐既不許,翚懼而易其辭,遂與桓共殺隐。
天見其将然,故正月大雨水而雷電。
是陽不閉陰,出涉危難而害萬物。
天戒若曰,為君失時,賊弟佞臣将作亂矣。
後八日大雨雪,陰見間隙而勝陽,篡殺之禍将成也。
公不寤,後二年而殺。
昭帝始元元年七月,大水雨,自七月至十月。
成帝建始三年秋,大雨三十餘日;四年九月,大雨十餘日。
《左氏傳》愍公二年,晉獻公使太子申生帥師,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
狐突歎曰:“時,事之征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
故敬其事,則命以始;服其身,則衣之純;用其衷,則佩之度。
今命以時卒,閟其事也;衣以尨服,遠其躬也;佩以金玦,棄其衷也。
服以遠之,時以閟之,尨涼冬殺,金寒玦離,胡可恃也!”梁馀子養曰:“帥師者,受命于廟,受脤于社,有常服矣。
弗獲而尨,命可知也。
死而不孝,不如逃之。
”罕夷曰:“尨奇無常,金玦不複,君有心矣。
”後四年,申生以讒自殺。
近服妖也。
《左氏傳》曰,鄭子臧好聚鹬冠,鄭文公惡之,使盜殺之,劉向以為近服妖者也。
一曰,非獨為子臧之身,亦文公之戒也。
初,文公不禮晉文,又犯天子命而伐滑,不尊尊敬上。
其後晉文伐鄭,幾亡國。
昭帝時,昌邑王賀遣中大夫之長安,多治仄注冠,以賜大臣,又以冠奴。
劉向以為近服妖也。
時王賀狂悖,聞天子不豫,弋獵馳騁如故,與驺奴、宰人遊居娛戲,驕嫚不敬。
冠者尊服,奴者賤人,賀無故好作非常之冠,暴尊象也。
以冠奴者,當自至尊墜至賤也。
其後帝崩,無子,漢大臣征賀為嗣。
即位,狂亂無道,縛戮谏者夏侯勝等。
于是大臣白皇太後,廢賀為庶人。
賀為王時,又見大白狗冠方山冠而無尾,此服妖,亦犬禍也。
賀以問郎中令龔遂,遂曰:“此天戒,言在仄者盡冠狗也。
去之則存,不去則亡矣。
”賀既廢數年,宣帝封之為列侯,複有罪,死不得置後,又犬禍無尾之效也。
京房《易傳》曰:“行不順,厥咎人奴冠,天下亂,辟無適巠,妾子拜。
”又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朝門。
” 成帝鴻嘉、永始之間,好為微行出遊,選從期門郎有材力者,及私奴客,多至十餘,少五六人,皆白衣袒帻,帶持刀劍。
或乘小車,禦者在茵上,或皆騎,出入市裡郊野,遠至旁縣。
時,大臣車騎将軍王音及劉同等數以切谏。
谷永曰:“《易》稱‘得臣無家’,言王者臣天下,無私家也。
今陛下棄萬乘之至貴,樂家人之賤事;厭高美之尊稱,好匹夫之卑字;崇聚票輕無誼之人,以為私客;置私田于民間,畜私奴車馬于北宮;數去南面之尊,離深宮之固,挺身獨與小人晨夜相随,烏集醉飽吏民之家,亂服共坐,混肴亡别,闵勉遁樂,晝夜在路。
典門戶奉宿衛之臣執幹戈守空宮,公卿百寮不知陛下所在,積數年矣。
昔虢公為無道,有神降曰‘賜爾土田’,言将以庶人受土田也。
諸侯夢得土田,為失國祥,而況王者畜私田财物,為庶人之事乎!” 《左氏傳》曰,周景王時大夫賓起見雄雞自斷其尾。
劉向以為近雞禍也。
是時王有愛子子晁,王與賓起陰謀欲立之。
田于北山,将因兵衆殺適子之黨,未及而崩。
三子争國,王室大亂。
其後,賓起誅死,子晁奔楚而敗。
京房《易傳》曰:“有始無終,厥妖雄雞自齧斷其尾。
” 宣帝黃龍元年,未央殿辂軨中雌雞化為雄,毛衣變化而不鳴,不将,無距。
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雞伏子,漸化為雄,冠距鳴将。
永光中,有獻雄雞生角者。
京房《易傳》曰:“雞知時,知時者當死。
”房以為己知時,恐當之。
劉向以為房失雞占。
雞者,小畜,主司時,起居人,小臣執事為政之象也。
言小臣将秉君威,以害正事,猶石顯也。
竟甯元年,石顯伏辜,此其效也。
一曰,石顯何足以當此?昔武王伐殷,至于牧野,誓師曰:“古人有言曰‘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
’今殷王纣惟婦言用。
”繇是論之,黃龍、初元、永光雞變,乃國家之占,妃、後象也。
孝元王皇後以甘露二年生男,立為太子。
妃,王禁女也。
黃龍元年,宣帝崩,太子立,是為元帝。
王妃将為皇後,故是歲未央殿中雌雞為雄,明其占在正宮也。
不鳴不将無距,貴始萌而尊未成也。
至元帝初元元年,将立王皇後,先以為婕妤。
三月癸卯制書曰:“其封婕妤父丞相少史王禁為陽平侯,位特進。
”丙午,立王婕妤為皇後。
明年正月,立皇後子為太子。
故應是,丞相府史家雌雞為雄,其占即丞相少史之女也。
伏子者,明已有子也。
冠距鳴将者,尊已成也。
永光二年,陽平頃侯禁薨,子鳳嗣侯,為侍中衛尉。
元帝崩,皇太子立,是為成帝。
尊皇後為皇太後,以後弟鳳為大司馬、大将軍,領尚書事,上委政,無所與。
王氏之權自鳳起,故于鳳始受爵位時,雄雞有角,明視作威颛君害上危國者,從此人始也。
其後群弟世權,以至于莽,遂篡天下。
即位五年,王太後乃崩,此其效也。
京房《易傳》曰:“賢者居明夷之世,知時而傷,或衆在位,厥妖雞生角。
雞生角,時主獨。
”又曰:“婦人颛政,國不靜;牝雞雄鳴,主不榮。
故房以為己亦在占中矣。
成公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蔔牛,又食其角。
”劉向以為,近青祥,亦牛禍也,不敬而傋霿之所緻也。
昔周公制禮樂,成周道,故成王命魯郊祀天地,以尊周公。
至成公時,三家始颛政,魯将從此衰。
天愍周公之德,痛其将有敗亡之禍,故于郊祭而見戒雲。
鼠,小蟲,性盜竊;鼷,又其小者也。
牛,大畜,祭天尊物也。
角,兵象,在上,君威也。
小小鼷鼠,食至尊之牛角,象季氏乃陪臣盜竊之人,将執國命以傷君威而害周公之祀也。
改蔔牛,鼷鼠又食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