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八十二 忠義六
關燈
小
中
大
,何绐我。
”道暹曰:“若既知我,當聽我一言,慎毋殺人焚廬舍。
”賊曰:“若身不保,尚為他人言耶!”道暹厲色叱賊,賊怒殺之。
為琏請代,賊并殺之。
未幾,為瑚亦被殺。
時黃陂諸生傅可知亦以叱賊死。
可知幼喪父,卧柩下三年。
六十喪母,啜粥三年。
黃陂陷,被執,可知年已逾八十。
賊憫其老不殺,俾養馬,叱曰:“我為士數十年,肯役于賊耶!”延頸就刃,賊殺之。
蔡道憲,字元白,晉江人。
崇祯十年進士。
為長沙推官。
地多盜,察豪民通盜者,把其罪而任之。
盜方劫富家分财,收者已至。
召富家還所失物,皆愕不知所自。
惡少年閉戶謀為盜,啟戶,捕卒已坐其門,驚逸去。
吉王府宗人恣為奸,道憲先治而後啟王。
王召責之,抗聲曰:“今四海鼎沸,寇盜日滋。
王不愛民,一旦铤而走險,能獨與此曹保富貴乎?”王悟,謝遣之。
十六年五月,張獻忠陷武昌,長沙大震。
承天巡撫王揚基率所部千人,自嶽州奔長沙。
道憲請還駐嶽州,曰:“嶽與長沙脣齒也,并力守嶽則長沙可保,而衡、永亦無虞。
”揚基曰:“嶽,非我屬也。
”道憲曰:“棄北守南,猶不失為楚地。
若南北俱棄,所屬地安在?”揚基語塞,乃赴嶽州。
及賊入蒲圻,即遁去。
湖廣巡撫王聚奎遠駐袁州,憚賊不敢進。
道憲亦請移嶽,聚奎不得已至嶽,數日即徙長沙。
道憲曰:“賊去嶽遠,可繕城以守。
彼犯嶽,猶憚長沙援。
若棄嶽,長沙安能獨全。
”聚奎不從。
賊果以八月陷嶽州,直犯長沙。
先是,巡按禦史劉熙祚令道憲募兵,得壯丁五千訓練之,皆可用。
至是親将之,與總兵官尹先民等扼羅塘河。
聚奎聞賊逼,大懼,撤兵還城。
道憲曰:“去長沙六十裡有險,可栅以守,毋使賊逾此。
”又不從。
時知府堵胤錫入觐未返,通判周二南攝攸縣事,城中文武無幾。
賊薄城,士民盡竄。
聚奎詭出戰,遽率所部遁。
道憲獨拒守,賊繞城呼曰:“軍中久知蔡推官名,速降,毋自苦。
”道憲命守卒射之斃。
越三日,先民出戰,敗還。
賊奪門入,先民降。
道憲被執,賊啖以官,嚼齒大罵。
釋其縛,延之上坐,罵如故。
賊曰:“汝不降,将盡殺百姓。
”道憲大哭曰:“願速殺我,毋害我民。
”賊知終不可奪,磔之,其心血直濺賊面。
健卒林國俊等九人随不去,賊亦令說道憲降。
國俊曰:“吾主畏死去矣,不至今日。
”賊曰:“爾主不降,爾輩亦不得活。
”國俊曰:“我輩畏死亦去矣,不至今日。
”賊并殺之,四卒奮然曰:“願瘗主屍而死。
”賊許之,乃解衣裹道憲骸,瘗之南郊醴陵坡,遂自刎。
道憲死時年二十九,贈太仆少卿,谥忠烈。
二南,字汝為,雲南人。
由選貢為長沙通判,盡職業,與道憲深相得。
擢嶽州知府,士民固留,乃以新秩還長沙,後亦死。
邑中舉人馮一第走湘鄉,将乞師他所,賊系其母與兄招之。
一第歸就縛,賊将斬之,一老僧伏地哭請免。
賊乃去其兩手置營中,一夕死,母兄獲免。
賊陷東安,舉人唐德明仰藥死。
犯耒陽,諸生謝如珂拒戰死。
張鵬翼,西充人。
崇祯中,由選貢生授衡陽知縣。
十六年八月,張獻忠逼衡州,巡撫王聚奎、李乾德及監司以下皆遁,士民盡奔竄。
鵬翼獨守空城,賊至即陷。
脅使降,戟髯诟詈,賊縛而投諸江,妻子赴水死。
賊之趨嶽州也,巴陵教谕桂陽歐陽顯宇時攝縣事,死焉。
其趨臨湘也,知縣莆田林不息抗罵不屈,斷其兩手殺之。
湘陰陷,知縣大埔楊開率家屬十七人投水死。
其丞賴萬耀攝醴陵縣事,城破亦死之。
長沙府照磨莫可及,宜興人,攝甯鄉縣事,殉城死。
二子若鼎、若钰号恸奔赴,遇害。
衡州既陷,屬縣衡山亦失守,知縣富順董我前、教谕分宜彭允中,皆盡節。
府教授永明蔣道亨攝武陵縣事,抱印罵賊,見殺。
其他文武将吏,非降則逃。
長沙史可鏡,官給事中,丁艱歸,降賊,賊用為湖廣巡撫。
及賊棄湖廣入四川,李乾德複還長沙,執可鏡,加榜掠,械送南都伏法。
乾德者,亦鵬翼同邑人。
崇祯四年進士。
十六年曆右佥都禦史撫治鄖陽,未赴,改湖南。
時武昌已陷,乾德守嶽州。
獻忠攻急,乾德棄城走長沙,嶽州遂陷。
轉徙衡、永,賊至,辄先避,長沙、衡、永皆随陷。
獻忠入四川,乃還長沙,以失地,谪赴督師王應熊軍前自效。
永明王立,擢兵部侍郎,巡撫川南。
乾德入蜀,其鄉邑已陷,父亦被難,乃說諸将袁韬攻佛圖關,複重慶。
韬及武大定久駐重慶,食盡。
乾德說嘉定守将楊展與大定結為兄弟,資之食。
已而惡展,構韬殺之,據嘉定,蜀人鹹不直乾德。
會劉文秀自雲南至,擒韬,陷嘉定,乾德乃驅家人及其弟禦史升德,俱赴水死。
劉熙祚,字仲緝,武進人。
父純仁,泉州推官。
熙祚舉天啟四年鄉試。
崇祯中,為興甯知縣。
奸民啖斷腸草,脅人财物。
熙祚令贖罪者必以草,以是緻死者勿問,草以漸少,弊亦止,課最,征授禦史。
十五年冬巡按湖南。
李自成陷荊、襄諸郡,張獻忠又破蕲、黃,臨江欲渡。
熙祚以明年二月抵嶽州,檄諸将分防江浒,偏沅、鄖陽二撫聯絡形勢。
會賊馬守應據澧州,窺常德,土寇甘明揚等助之。
熙祚馳至常德,擊斬明揚。
五月還長沙。
及武昌、嶽州相繼陷,急令總兵尹先民、副将何一德督萬人守羅塘河,扼要害。
而巡撫王聚奎乃撤守長沙,賊遂長驅至。
聚奎率潰将孔全彬、黃朝宣、張先璧等走湘潭,長沙不能守。
惠王避地至長沙,與吉王謀出奔,熙祚奉以奔衡州。
衡州,桂王封地也,聚奎兵至,大焚劫,王及吉、惠二王皆登舟避亂。
熙祚單騎赴永州為城守計。
未幾,聚奎複走祁陽,衡州遂陷。
永士民聞之,空城逃。
三王至永州,聚奎繼至,越日全彬等亦至,劫庫金去。
熙祚乃遣部将護三王走廣西,而己返永州拒守。
賊騎追執之,獻忠踞桂王宮,叱令跪,不屈。
賊群毆之,自殿墄曳至端禮門,膚盡裂。
使降将尹先民說之,終不變,見殺。
事聞,贈太常少卿,谥忠毅。
弟永祚,字叔遠,由選貢生屢遷興化同知,擒賊曾旺。
後以副使知興化府事。
大清兵入城,仰藥死。
弟綿祚,字季延。
崇祯四年進士。
為吉安永豐知縣。
鄰境九蓮山,界閩、粵,賊窟其中,綿祚請會剿。
賊怒,率衆攻。
綿祚出擊,三戰三捷。
賊益大至,綿祚伏兵黃牛峒,大破之。
積勞得疾,請告歸卒。
兄弟三人并死王事。
王聚奎既失永州,後伺賊退,潛還武昌,為代者何騰蛟所劾,夤緣免。
王孫蘭,字畹仲,無錫人。
崇祯四年進士。
累遷成都知府。
蜀宗人虐民,民相聚,将焚内江王第。
孫蘭撫谕之,乃解。
父擾,服阕,起官紹興,修荒政。
遷廣東副使,分巡南雄、韶州二府。
連州瑤賊為亂,馳剿,三
”道暹曰:“若既知我,當聽我一言,慎毋殺人焚廬舍。
”賊曰:“若身不保,尚為他人言耶!”道暹厲色叱賊,賊怒殺之。
為琏請代,賊并殺之。
未幾,為瑚亦被殺。
時黃陂諸生傅可知亦以叱賊死。
可知幼喪父,卧柩下三年。
六十喪母,啜粥三年。
黃陂陷,被執,可知年已逾八十。
賊憫其老不殺,俾養馬,叱曰:“我為士數十年,肯役于賊耶!”延頸就刃,賊殺之。
蔡道憲,字元白,晉江人。
崇祯十年進士。
為長沙推官。
地多盜,察豪民通盜者,把其罪而任之。
盜方劫富家分财,收者已至。
召富家還所失物,皆愕不知所自。
惡少年閉戶謀為盜,啟戶,捕卒已坐其門,驚逸去。
吉王府宗人恣為奸,道憲先治而後啟王。
王召責之,抗聲曰:“今四海鼎沸,寇盜日滋。
王不愛民,一旦铤而走險,能獨與此曹保富貴乎?”王悟,謝遣之。
十六年五月,張獻忠陷武昌,長沙大震。
承天巡撫王揚基率所部千人,自嶽州奔長沙。
道憲請還駐嶽州,曰:“嶽與長沙脣齒也,并力守嶽則長沙可保,而衡、永亦無虞。
”揚基曰:“嶽,非我屬也。
”道憲曰:“棄北守南,猶不失為楚地。
若南北俱棄,所屬地安在?”揚基語塞,乃赴嶽州。
及賊入蒲圻,即遁去。
湖廣巡撫王聚奎遠駐袁州,憚賊不敢進。
道憲亦請移嶽,聚奎不得已至嶽,數日即徙長沙。
道憲曰:“賊去嶽遠,可繕城以守。
彼犯嶽,猶憚長沙援。
若棄嶽,長沙安能獨全。
”聚奎不從。
賊果以八月陷嶽州,直犯長沙。
先是,巡按禦史劉熙祚令道憲募兵,得壯丁五千訓練之,皆可用。
至是親将之,與總兵官尹先民等扼羅塘河。
聚奎聞賊逼,大懼,撤兵還城。
道憲曰:“去長沙六十裡有險,可栅以守,毋使賊逾此。
”又不從。
時知府堵胤錫入觐未返,通判周二南攝攸縣事,城中文武無幾。
賊薄城,士民盡竄。
聚奎詭出戰,遽率所部遁。
道憲獨拒守,賊繞城呼曰:“軍中久知蔡推官名,速降,毋自苦。
”道憲命守卒射之斃。
越三日,先民出戰,敗還。
賊奪門入,先民降。
道憲被執,賊啖以官,嚼齒大罵。
釋其縛,延之上坐,罵如故。
賊曰:“汝不降,将盡殺百姓。
”道憲大哭曰:“願速殺我,毋害我民。
”賊知終不可奪,磔之,其心血直濺賊面。
健卒林國俊等九人随不去,賊亦令說道憲降。
國俊曰:“吾主畏死去矣,不至今日。
”賊曰:“爾主不降,爾輩亦不得活。
”國俊曰:“我輩畏死亦去矣,不至今日。
”賊并殺之,四卒奮然曰:“願瘗主屍而死。
”賊許之,乃解衣裹道憲骸,瘗之南郊醴陵坡,遂自刎。
道憲死時年二十九,贈太仆少卿,谥忠烈。
二南,字汝為,雲南人。
由選貢為長沙通判,盡職業,與道憲深相得。
擢嶽州知府,士民固留,乃以新秩還長沙,後亦死。
邑中舉人馮一第走湘鄉,将乞師他所,賊系其母與兄招之。
一第歸就縛,賊将斬之,一老僧伏地哭請免。
賊乃去其兩手置營中,一夕死,母兄獲免。
賊陷東安,舉人唐德明仰藥死。
犯耒陽,諸生謝如珂拒戰死。
張鵬翼,西充人。
崇祯中,由選貢生授衡陽知縣。
十六年八月,張獻忠逼衡州,巡撫王聚奎、李乾德及監司以下皆遁,士民盡奔竄。
鵬翼獨守空城,賊至即陷。
脅使降,戟髯诟詈,賊縛而投諸江,妻子赴水死。
賊之趨嶽州也,巴陵教谕桂陽歐陽顯宇時攝縣事,死焉。
其趨臨湘也,知縣莆田林不息抗罵不屈,斷其兩手殺之。
湘陰陷,知縣大埔楊開率家屬十七人投水死。
其丞賴萬耀攝醴陵縣事,城破亦死之。
長沙府照磨莫可及,宜興人,攝甯鄉縣事,殉城死。
二子若鼎、若钰号恸奔赴,遇害。
衡州既陷,屬縣衡山亦失守,知縣富順董我前、教谕分宜彭允中,皆盡節。
府教授永明蔣道亨攝武陵縣事,抱印罵賊,見殺。
其他文武将吏,非降則逃。
長沙史可鏡,官給事中,丁艱歸,降賊,賊用為湖廣巡撫。
及賊棄湖廣入四川,李乾德複還長沙,執可鏡,加榜掠,械送南都伏法。
乾德者,亦鵬翼同邑人。
崇祯四年進士。
十六年曆右佥都禦史撫治鄖陽,未赴,改湖南。
時武昌已陷,乾德守嶽州。
獻忠攻急,乾德棄城走長沙,嶽州遂陷。
轉徙衡、永,賊至,辄先避,長沙、衡、永皆随陷。
獻忠入四川,乃還長沙,以失地,谪赴督師王應熊軍前自效。
永明王立,擢兵部侍郎,巡撫川南。
乾德入蜀,其鄉邑已陷,父亦被難,乃說諸将袁韬攻佛圖關,複重慶。
韬及武大定久駐重慶,食盡。
乾德說嘉定守将楊展與大定結為兄弟,資之食。
已而惡展,構韬殺之,據嘉定,蜀人鹹不直乾德。
會劉文秀自雲南至,擒韬,陷嘉定,乾德乃驅家人及其弟禦史升德,俱赴水死。
劉熙祚,字仲緝,武進人。
父純仁,泉州推官。
熙祚舉天啟四年鄉試。
崇祯中,為興甯知縣。
奸民啖斷腸草,脅人财物。
熙祚令贖罪者必以草,以是緻死者勿問,草以漸少,弊亦止,課最,征授禦史。
十五年冬巡按湖南。
李自成陷荊、襄諸郡,張獻忠又破蕲、黃,臨江欲渡。
熙祚以明年二月抵嶽州,檄諸将分防江浒,偏沅、鄖陽二撫聯絡形勢。
會賊馬守應據澧州,窺常德,土寇甘明揚等助之。
熙祚馳至常德,擊斬明揚。
五月還長沙。
及武昌、嶽州相繼陷,急令總兵尹先民、副将何一德督萬人守羅塘河,扼要害。
而巡撫王聚奎乃撤守長沙,賊遂長驅至。
聚奎率潰将孔全彬、黃朝宣、張先璧等走湘潭,長沙不能守。
惠王避地至長沙,與吉王謀出奔,熙祚奉以奔衡州。
衡州,桂王封地也,聚奎兵至,大焚劫,王及吉、惠二王皆登舟避亂。
熙祚單騎赴永州為城守計。
未幾,聚奎複走祁陽,衡州遂陷。
永士民聞之,空城逃。
三王至永州,聚奎繼至,越日全彬等亦至,劫庫金去。
熙祚乃遣部将護三王走廣西,而己返永州拒守。
賊騎追執之,獻忠踞桂王宮,叱令跪,不屈。
賊群毆之,自殿墄曳至端禮門,膚盡裂。
使降将尹先民說之,終不變,見殺。
事聞,贈太常少卿,谥忠毅。
弟永祚,字叔遠,由選貢生屢遷興化同知,擒賊曾旺。
後以副使知興化府事。
大清兵入城,仰藥死。
弟綿祚,字季延。
崇祯四年進士。
為吉安永豐知縣。
鄰境九蓮山,界閩、粵,賊窟其中,綿祚請會剿。
賊怒,率衆攻。
綿祚出擊,三戰三捷。
賊益大至,綿祚伏兵黃牛峒,大破之。
積勞得疾,請告歸卒。
兄弟三人并死王事。
王聚奎既失永州,後伺賊退,潛還武昌,為代者何騰蛟所劾,夤緣免。
王孫蘭,字畹仲,無錫人。
崇祯四年進士。
累遷成都知府。
蜀宗人虐民,民相聚,将焚内江王第。
孫蘭撫谕之,乃解。
父擾,服阕,起官紹興,修荒政。
遷廣東副使,分巡南雄、韶州二府。
連州瑤賊為亂,馳剿,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