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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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桢郝敬徐渭屠隆王穉登俞允文王叔承瞿九思唐時升婁堅李流芳程嘉燧焦竑黃輝陳仁錫董其昌莫如忠邢侗米萬鐘袁宏道鐘惺譚元春王惟儉李日華曹學佺曾異撰王志堅艾南英章世純羅萬藻陳際泰張溥張采
李維桢,字本甯,京山人。
父裕,福建布政使。
維桢舉隆慶二年進士,由庶吉士授編修。
萬曆時,《穆宗實錄》成,進修撰。
出為陝西右參議,遷提學副使。
浮沉外僚,幾三十年。
天啟初,以布政使家居,年七十餘矣。
會朝議登用耆舊,召為南京太仆卿,旋改太常,未赴。
聞谏官有言,辭不就。
時方修《神宗實錄》,給事中薛大中特疏薦之,未及用。
四年四月,太常卿董其昌複薦之,乃召為禮部右侍郎,甫三月進尚書,并在南京。
維桢緣史事起用,乃館中諸臣憚其以前輩壓己,不令入館,但超遷其官。
維桢亦以年衰,明年正月力乞骸骨去。
又明年卒于家,年八十。
崇祯時,贈太子太保。
維桢弱冠登朝,博聞強記,與同館許國齊名。
館中為之語曰:“記不得,問老許;做不得,問小李。
”維桢為人,樂易闊達,賓客雜進。
其文章,弘肆有才氣,海内請求者無虛日,能屈曲以副其所望。
碑版之文,照耀四裔。
門下士招富人大賈,受取金錢,代為請乞,亦應之無倦,負重名垂四十年。
然文多率意應酬,品格不能高也。
邑人郝敬,字仲輿。
父承健,舉于鄉,官肅甯知縣。
敬幼稱神童,性跅弛,嘗殺人系獄。
維桢,其父執也,援出之,館于家。
始折節讀書,舉萬曆十七年進士。
曆知缙雲、永嘉二縣,并有能聲。
征授禮科給事中,乞假歸養。
久之,補戶科,數有所論奏。
山東稅監陳增貪橫,為益都知縣吳宗堯所奏,帝不罪。
敬上言:“開采不罷,則陛下明旨不過為愚弄臣民之虛文。
乞先停止,然後以宗堯所奏下撫按勘核,正增不法之罪。
”不聽。
頃之,山東巡撫尹應元亦極論增罪,帝怒,切責應元,斥完堯為民。
敬再上言:“陛下處陳增一事,甚失衆心。
”帝怒,奪俸一年。
帝遣中官高寀榷稅京口,暨祿榷稅儀真,敬複力谏。
宗堯之劾增也,增怒甚,誣讦其贓私,詞連青州一府官僚,旁引商民吳時奉等,請皆籍沒,帝辄可之。
敬複力诋增,乞速寝其奏,亦不納。
坐事,谪知江陰縣。
貪污不檢,物論皆不予,遂投劾歸,杜門著書。
崇祯十二年卒。
徐渭,字文長,山陰人。
十餘歲仿揚雄《解嘲》作《釋毀》,長師同裡季本。
為諸生,有盛名。
總督胡宗憲招緻幕府,與歙餘寅、鄞沈明臣同憲書記。
宗憲得白鹿,将獻諸朝,令渭草表,并他客草寄所善學士,擇其尤上之。
學士以渭表進,世宗大悅,益寵異宗憲,宗憲以是益重渭。
宗憲嘗宴将吏于爛柯山,酒酣樂作,明臣作《铙歌》十章,中有雲“狹巷短兵相接處,殺人如草不聞聲”。
宗憲起,捋其須曰:“何物沈生,雄快乃爾!”即命刻于石,寵禮與渭埒。
督府勢嚴重,将吏莫敢仰視。
渭角巾布衣,長揖縱談。
幕中有急需,夜深開戟門以待。
渭或醉不至,宗憲顧善之。
寅、明臣亦頗負崖岸,以侃直見禮。
渭知兵,好奇計,宗憲擒徐海,誘王直,皆預其謀。
藉宗憲勢,頗橫。
及宗憲下獄,渭懼禍,遂發狂,引巨錐剚耳,深數寸,又以椎碎腎囊,皆不死。
已,又擊殺繼妻,論死系獄,裡人張元忭力救得免。
乃遊金陵,抵宣、遼,縱觀諸邊厄塞,善李成梁諸子。
入京師,主元忭。
元忭導以禮法,渭不能從,久之怒而去。
後元忭卒,白衣往吊,撫棺恸哭,不告姓名去。
渭天才超轶,詩文絕出倫輩。
善草書,工寫花草竹石。
嘗自言:“吾書第一,詩次之,文次之,畫又次之。
”當嘉靖時,王、李倡七子社,謝榛以布衣被擯。
渭憤其以軒冕壓韋布,誓不入二人黨。
後二十年,公安袁宏道遊越中,得渭殘帙以示祭酒陶望齡,相與激賞,刻其集行世。
寅,字仲房。
明臣,字嘉則。
皆有詩名。
屠隆者,字長卿,明臣同邑人也。
生有異才,嘗學詩于明臣,落筆數千言立就。
族人大山、裡人張時徹方為貴官,共相延譽,名大噪。
舉萬曆五年進士,除颍上知縣,調繁青浦。
時招名士飲酒賦詩,遊九峰、三泖,以仙令自許,然于吏事不廢,士民皆愛戴之。
遷禮部主事。
西甯侯宋世恩兄事隆,宴遊甚歡。
刑部主事俞顯卿者,險人也,嘗為隆所诋,心恨之。
讦隆與世恩淫縱,詞連禮部尚書陳經邦。
隆等上疏自理,并列顯卿挾仇誣陷狀。
所司乃兩黜之,而停世恩俸半歲。
隆歸,道青浦,父老為斂田千畝,請徙居。
隆不許,歡飲三日謝去。
歸益縱情詩酒,好賓客,賣文為活。
詩文率不經意,一揮數紙。
嘗戲命兩人對案拈二題,各賦百韻,咄嗟之間二章并就。
又與人對弈,口誦詩文,命人書之,書不逮誦也。
子婦沈氏,修撰懋學女,與隆女瑤瑟并能詩。
隆有所作,兩人辄和之。
兩家兄弟合刻其詩,曰《留香草》。
王穉登,字伯谷,長洲人。
四歲能屬對,六歲善擘窠大字,十歲能詩,長益駿發有盛名。
嘉靖末,遊京師,客大學士袁炜家。
炜試諸吉士紫牡丹詩,不稱意。
命穉登為之,有警句。
炜召數諸吉士曰:“君輩職文章,能得王秀才一句耶?”将薦之朝,不果。
隆慶初,複
父裕,福建布政使。
維桢舉隆慶二年進士,由庶吉士授編修。
萬曆時,《穆宗實錄》成,進修撰。
出為陝西右參議,遷提學副使。
浮沉外僚,幾三十年。
天啟初,以布政使家居,年七十餘矣。
會朝議登用耆舊,召為南京太仆卿,旋改太常,未赴。
聞谏官有言,辭不就。
時方修《神宗實錄》,給事中薛大中特疏薦之,未及用。
四年四月,太常卿董其昌複薦之,乃召為禮部右侍郎,甫三月進尚書,并在南京。
維桢緣史事起用,乃館中諸臣憚其以前輩壓己,不令入館,但超遷其官。
維桢亦以年衰,明年正月力乞骸骨去。
又明年卒于家,年八十。
崇祯時,贈太子太保。
維桢弱冠登朝,博聞強記,與同館許國齊名。
館中為之語曰:“記不得,問老許;做不得,問小李。
”維桢為人,樂易闊達,賓客雜進。
其文章,弘肆有才氣,海内請求者無虛日,能屈曲以副其所望。
碑版之文,照耀四裔。
門下士招富人大賈,受取金錢,代為請乞,亦應之無倦,負重名垂四十年。
然文多率意應酬,品格不能高也。
邑人郝敬,字仲輿。
父承健,舉于鄉,官肅甯知縣。
敬幼稱神童,性跅弛,嘗殺人系獄。
維桢,其父執也,援出之,館于家。
始折節讀書,舉萬曆十七年進士。
曆知缙雲、永嘉二縣,并有能聲。
征授禮科給事中,乞假歸養。
久之,補戶科,數有所論奏。
山東稅監陳增貪橫,為益都知縣吳宗堯所奏,帝不罪。
敬上言:“開采不罷,則陛下明旨不過為愚弄臣民之虛文。
乞先停止,然後以宗堯所奏下撫按勘核,正增不法之罪。
”不聽。
頃之,山東巡撫尹應元亦極論增罪,帝怒,切責應元,斥完堯為民。
敬再上言:“陛下處陳增一事,甚失衆心。
”帝怒,奪俸一年。
帝遣中官高寀榷稅京口,暨祿榷稅儀真,敬複力谏。
宗堯之劾增也,增怒甚,誣讦其贓私,詞連青州一府官僚,旁引商民吳時奉等,請皆籍沒,帝辄可之。
敬複力诋增,乞速寝其奏,亦不納。
坐事,谪知江陰縣。
貪污不檢,物論皆不予,遂投劾歸,杜門著書。
崇祯十二年卒。
徐渭,字文長,山陰人。
十餘歲仿揚雄《解嘲》作《釋毀》,長師同裡季本。
為諸生,有盛名。
總督胡宗憲招緻幕府,與歙餘寅、鄞沈明臣同憲書記。
宗憲得白鹿,将獻諸朝,令渭草表,并他客草寄所善學士,擇其尤上之。
學士以渭表進,世宗大悅,益寵異宗憲,宗憲以是益重渭。
宗憲嘗宴将吏于爛柯山,酒酣樂作,明臣作《铙歌》十章,中有雲“狹巷短兵相接處,殺人如草不聞聲”。
宗憲起,捋其須曰:“何物沈生,雄快乃爾!”即命刻于石,寵禮與渭埒。
督府勢嚴重,将吏莫敢仰視。
渭角巾布衣,長揖縱談。
幕中有急需,夜深開戟門以待。
渭或醉不至,宗憲顧善之。
寅、明臣亦頗負崖岸,以侃直見禮。
渭知兵,好奇計,宗憲擒徐海,誘王直,皆預其謀。
藉宗憲勢,頗橫。
及宗憲下獄,渭懼禍,遂發狂,引巨錐剚耳,深數寸,又以椎碎腎囊,皆不死。
已,又擊殺繼妻,論死系獄,裡人張元忭力救得免。
乃遊金陵,抵宣、遼,縱觀諸邊厄塞,善李成梁諸子。
入京師,主元忭。
元忭導以禮法,渭不能從,久之怒而去。
後元忭卒,白衣往吊,撫棺恸哭,不告姓名去。
渭天才超轶,詩文絕出倫輩。
善草書,工寫花草竹石。
嘗自言:“吾書第一,詩次之,文次之,畫又次之。
”當嘉靖時,王、李倡七子社,謝榛以布衣被擯。
渭憤其以軒冕壓韋布,誓不入二人黨。
後二十年,公安袁宏道遊越中,得渭殘帙以示祭酒陶望齡,相與激賞,刻其集行世。
寅,字仲房。
明臣,字嘉則。
皆有詩名。
屠隆者,字長卿,明臣同邑人也。
生有異才,嘗學詩于明臣,落筆數千言立就。
族人大山、裡人張時徹方為貴官,共相延譽,名大噪。
舉萬曆五年進士,除颍上知縣,調繁青浦。
時招名士飲酒賦詩,遊九峰、三泖,以仙令自許,然于吏事不廢,士民皆愛戴之。
遷禮部主事。
西甯侯宋世恩兄事隆,宴遊甚歡。
刑部主事俞顯卿者,險人也,嘗為隆所诋,心恨之。
讦隆與世恩淫縱,詞連禮部尚書陳經邦。
隆等上疏自理,并列顯卿挾仇誣陷狀。
所司乃兩黜之,而停世恩俸半歲。
隆歸,道青浦,父老為斂田千畝,請徙居。
隆不許,歡飲三日謝去。
歸益縱情詩酒,好賓客,賣文為活。
詩文率不經意,一揮數紙。
嘗戲命兩人對案拈二題,各賦百韻,咄嗟之間二章并就。
又與人對弈,口誦詩文,命人書之,書不逮誦也。
子婦沈氏,修撰懋學女,與隆女瑤瑟并能詩。
隆有所作,兩人辄和之。
兩家兄弟合刻其詩,曰《留香草》。
王穉登,字伯谷,長洲人。
四歲能屬對,六歲善擘窠大字,十歲能詩,長益駿發有盛名。
嘉靖末,遊京師,客大學士袁炜家。
炜試諸吉士紫牡丹詩,不稱意。
命穉登為之,有警句。
炜召數諸吉士曰:“君輩職文章,能得王秀才一句耶?”将薦之朝,不果。
隆慶初,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