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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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并征之細民,民貧逃亡,而稅額益缺。
忱乃創為平米法,令出耗必均。
又請敕工部頒鐵斛,下諸縣準式,革糧長之大入小出者。
舊例,糧長正副三人,以七月赴南京戶部領勘合。
既畢,複赍送部。
往反資費,皆科斂充之。
忱止設正副各一人,循環赴領。
訖事,有司類收上之部。
民大便。
忱見諸縣收糧無團局,糧長即家貯之,曰:“此緻逋之由也。
”遂令諸縣于水次置囤,囤設糧頭、囤戶各一人,名“轄收”。
至六七萬石以上,始立糧長一人總之,名“總收”。
民持貼赴囤,官為監納,糧長但奉期會而已。
置撥運、綱運二簿。
撥運記支撥起運之數,預計所運京師、通州諸倉耗,以次定支。
綱運聽其填注剝淺諸費,歸以償之。
支撥羨餘,存貯在倉,曰“餘米”。
次年餘多則加六征,又次年加五征。
初,太祖平吳,盡籍其功臣子弟莊田入官,後惡富民豪并,坐罪沒入田産,皆謂之官田。
按其家租籍征之,故蘇賦比他府獨重。
官民田租共二百七十七萬石,而官田之租乃至二百六十二萬石,民不能堪。
時宣宗屢下诏減官田租,忱乃與知府況锺曲算累月,減至七十二萬餘石,他府以次減,民始少蘇。
七年,江南大稔,诏令諸府縣以官鈔平籴備振貸,蘇州遂得米二十九萬石。
故時公侯祿米、軍官月俸皆支于南戶部。
蘇、松民轉輸南京者,石加費六鬥。
忱奏令就各府支給,與船價米一鬥,所餘五鬥,通計米四十萬石有奇,并官鈔所籴,共得米七十萬餘石,遂置倉貯之,名曰“濟農”。
振貸之外,歲有餘羨。
凡綱運、風漂、盜奪者,皆借給于此,秋成,抵數還官。
其修圩、築岸、開河、浚湖所支口糧,不責償。
耕者借貸,必驗中下事力及田多寡給之,秋與糧并賦,兇歲再振。
其奸頑不償者,後不複給。
定為條約以聞。
帝嘉獎之。
終忱在任,江南數大郡,小民不知兇荒,兩稅未嘗逋負,忱之力也。
時漕運,軍民相半。
軍船給之官,民則僦舟,加以雜耗,率三石緻一石,往複經年失農業。
忱與平江伯陳瑄議,民運至淮安或瓜洲水次交兌,漕軍運抵通州。
淮安石加五鬥,瓜洲又益五升。
其附近并南京軍未過江者,即倉交兌,加與過江米二鬥。
襯墊蘆席,與折米五合。
兌軍或後期阻風,則令州縣支赢米。
設CC于瓜洲水次,遷米貯之,量支餘米給守者。
由是漕費大省。
民間馬草歲運兩京,勞費不訾。
忱請每束折銀三分,南京則輕赍即地買納。
京師百官月俸,皆持俸帖赴領南京。
米賤時,俸貼七八石,僅易銀一兩。
忱請檢重額官田、極貧下戶兩稅,準折納金花銀,每兩當米四石,解京兌俸,民出甚少,而官俸常足。
嘉定、昆山諸縣歲納布,疋重三斤抵糧一石。
比解,以縷粗見斥者十八九。
忱言:“布縷細必輕,然價益高。
今既貴重,勢不容細。
乞自今不拘輕重,務取長廣如式。
”從之。
各郡驿馬及一切供帳,舊皆領于馬頭。
有耗損,則馬頭橫科補買。
忱令田畝出米升九合,與秋糧俱征,驗馬上中下直給米。
正統初,淮、揚災,鹽課虧,敕忱巡視。
奏令蘇州諸府,撥餘米一二萬石連揚州鹽場,聽抵明年田租,竈戶得納鹽給米。
時米貴鹽賤,官得積鹽,民得食米,公私大濟。
尋敕兼理松江鹽課。
華亭、上海二縣逋課至六十三萬餘引,竈丁逃亡。
忱謂田賦宜養農夫,鹽課宜養竈丁。
因上便宜四事,命速行之。
忱為節竈戶運耗,得米三萬二千餘石。
亦仿濟農倉法,置贍鹽倉,益補逃亡缺額。
由是鹽課大殖。
浙江當造海船五十艘,下忱計度。
忱召問都匠,言一艘須米千石。
忱以成大事不宜惜費,第減二十石,奏于朝,竟得報可。
以九載秩滿,進左侍郎。
六年命兼理湖州、嘉興二府稅糧,又命同刑科都給事中郭瑾錄南京刑獄。
忱素樂易。
先是,大理卿胡?為巡撫,用法嚴。
忱一切治以簡易,告讦者辄不省。
或面讦忱:“公不及胡公。
”忱笑曰:“胡卿敕旨,在祛除民害;朝廷命我,但雲安撫軍民。
委寄正不同耳。
”既久任江南,與吏民相習若家人父子。
每行村落,屏去驺從,與農夫饷婦相對,從容問所疾苦,為之商略處置。
其馭下也,雖卑官冗吏
忱乃創為平米法,令出耗必均。
又請敕工部頒鐵斛,下諸縣準式,革糧長之大入小出者。
舊例,糧長正副三人,以七月赴南京戶部領勘合。
既畢,複赍送部。
往反資費,皆科斂充之。
忱止設正副各一人,循環赴領。
訖事,有司類收上之部。
民大便。
忱見諸縣收糧無團局,糧長即家貯之,曰:“此緻逋之由也。
”遂令諸縣于水次置囤,囤設糧頭、囤戶各一人,名“轄收”。
至六七萬石以上,始立糧長一人總之,名“總收”。
民持貼赴囤,官為監納,糧長但奉期會而已。
置撥運、綱運二簿。
撥運記支撥起運之數,預計所運京師、通州諸倉耗,以次定支。
綱運聽其填注剝淺諸費,歸以償之。
支撥羨餘,存貯在倉,曰“餘米”。
次年餘多則加六征,又次年加五征。
初,太祖平吳,盡籍其功臣子弟莊田入官,後惡富民豪并,坐罪沒入田産,皆謂之官田。
按其家租籍征之,故蘇賦比他府獨重。
官民田租共二百七十七萬石,而官田之租乃至二百六十二萬石,民不能堪。
時宣宗屢下诏減官田租,忱乃與知府況锺曲算累月,減至七十二萬餘石,他府以次減,民始少蘇。
七年,江南大稔,诏令諸府縣以官鈔平籴備振貸,蘇州遂得米二十九萬石。
故時公侯祿米、軍官月俸皆支于南戶部。
蘇、松民轉輸南京者,石加費六鬥。
忱奏令就各府支給,與船價米一鬥,所餘五鬥,通計米四十萬石有奇,并官鈔所籴,共得米七十萬餘石,遂置倉貯之,名曰“濟農”。
振貸之外,歲有餘羨。
凡綱運、風漂、盜奪者,皆借給于此,秋成,抵數還官。
其修圩、築岸、開河、浚湖所支口糧,不責償。
耕者借貸,必驗中下事力及田多寡給之,秋與糧并賦,兇歲再振。
其奸頑不償者,後不複給。
定為條約以聞。
帝嘉獎之。
終忱在任,江南數大郡,小民不知兇荒,兩稅未嘗逋負,忱之力也。
時漕運,軍民相半。
軍船給之官,民則僦舟,加以雜耗,率三石緻一石,往複經年失農業。
忱與平江伯陳瑄議,民運至淮安或瓜洲水次交兌,漕軍運抵通州。
淮安石加五鬥,瓜洲又益五升。
其附近并南京軍未過江者,即倉交兌,加與過江米二鬥。
襯墊蘆席,與折米五合。
兌軍或後期阻風,則令州縣支赢米。
設CC于瓜洲水次,遷米貯之,量支餘米給守者。
由是漕費大省。
民間馬草歲運兩京,勞費不訾。
忱請每束折銀三分,南京則輕赍即地買納。
京師百官月俸,皆持俸帖赴領南京。
米賤時,俸貼七八石,僅易銀一兩。
忱請檢重額官田、極貧下戶兩稅,準折納金花銀,每兩當米四石,解京兌俸,民出甚少,而官俸常足。
嘉定、昆山諸縣歲納布,疋重三斤抵糧一石。
比解,以縷粗見斥者十八九。
忱言:“布縷細必輕,然價益高。
今既貴重,勢不容細。
乞自今不拘輕重,務取長廣如式。
”從之。
各郡驿馬及一切供帳,舊皆領于馬頭。
有耗損,則馬頭橫科補買。
忱令田畝出米升九合,與秋糧俱征,驗馬上中下直給米。
正統初,淮、揚災,鹽課虧,敕忱巡視。
奏令蘇州諸府,撥餘米一二萬石連揚州鹽場,聽抵明年田租,竈戶得納鹽給米。
時米貴鹽賤,官得積鹽,民得食米,公私大濟。
尋敕兼理松江鹽課。
華亭、上海二縣逋課至六十三萬餘引,竈丁逃亡。
忱謂田賦宜養農夫,鹽課宜養竈丁。
因上便宜四事,命速行之。
忱為節竈戶運耗,得米三萬二千餘石。
亦仿濟農倉法,置贍鹽倉,益補逃亡缺額。
由是鹽課大殖。
浙江當造海船五十艘,下忱計度。
忱召問都匠,言一艘須米千石。
忱以成大事不宜惜費,第減二十石,奏于朝,竟得報可。
以九載秩滿,進左侍郎。
六年命兼理湖州、嘉興二府稅糧,又命同刑科都給事中郭瑾錄南京刑獄。
忱素樂易。
先是,大理卿胡?為巡撫,用法嚴。
忱一切治以簡易,告讦者辄不省。
或面讦忱:“公不及胡公。
”忱笑曰:“胡卿敕旨,在祛除民害;朝廷命我,但雲安撫軍民。
委寄正不同耳。
”既久任江南,與吏民相習若家人父子。
每行村落,屏去驺從,與農夫饷婦相對,從容問所疾苦,為之商略處置。
其馭下也,雖卑官冗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