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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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奎閣碑】 皇祐中,有诏廬山僧懷琏住京師十方淨因禅院,召對化成殿,問佛法大意,奏對稱旨,賜号大覺禅師。

    是時北方之為佛者,皆留于名相,囿于因果,以故士之聰明超轶者皆鄙其言,诋為蠻夷下俚之說。

    琏獨指其妙與孔、老合者,其言文而真,其行峻而通,固一時士大夫喜從之遊,遇休沐日,琏未盥漱,而戶外之屦滿矣。

    仁宗皇帝以天縱之能,不由師傳,自然得道,與琏問答,親書頌詩以賜之,凡十有七篇。

    至和中,上書乞歸老山中。

    上曰:“山即如如體也。

    将安歸乎?”不許。

    治平中,再乞,堅甚,英宗皇帝留之不可,賜诏許自便。

    琏既渡江,少留于金山、西湖,遂歸老于四明之阿育王山廣利寺。

    四明之人,相與出力建大閣,藏所賜頌詩,榜之曰宸奎。

    時京師始建寶文閣,诏取其副本藏焉。

    且命歲度僧一人。

    琏歸山二十有三年,年八十有三。

    臣出守杭州,其徒使來告曰:“宸奎閣未有銘。

    君逮事昭陵,而與吾師遊最舊,其可以辭!” 臣謹按古之人君号知佛者,必曰漢明、梁武,其徒蓋常以借口,而繪其像于壁者。

    漢明以察為明,而梁武以弱為仁。

    皆緣名失實,去佛遠甚。

    恭惟仁宗皇帝在位四十二年,未嘗廣度僧尼,崇侈寺廟。

    幹戈斧锧,未嘗有所私貸。

    而升遐之日,天下歸仁焉。

    此所謂得佛心法者,古今一人而已。

    琏雖以出世法度人,而持律嚴甚。

    上嘗賜以龍腦缽盂,琏對使者焚之,曰:“吾法以壞色衣,以瓦缽食,此缽非法。

    ”使者歸奏,上嘉歎久之。

    銘曰: .巍巍仁皇,體合自然。

    神耀得道,非有師傳。

    維道人琏,逍遙自在。

    禅律并行,不相留礙。

    于穆頌詩,我既其文。

    惟佛與佛,乃識其真。

    咨爾東南,山君海王。

    時節來朝,以謹其藏。

     【上清儲祥宮碑】 元祐六年六月丙年,制诏臣轼,上清儲祥宮成,當書其事于石。

    臣轼拜手稽首言曰:“臣以書命侍罪北門,記事之成,職也。

    然臣愚不知宮之所以廢興,與凡材用之所從出,敢昧死請。

    ”乃命有司具其事以诏臣轼。

     始,太宗皇帝以聖文神武佐太祖定天下。

    既即位,盡以太祖所賜金帛作上清宮朝陽門之内,旌興王之功,且為五代兵革之馀遺民赤子,請命上帝,以至道元年正月宮成,民不知勞,天下頌之。

    至慶曆三年十二月,有司不戒于火,一夕而燼。

    自是為荊棘瓦礫之場,凡三十七年。

    元豐二年二月,神宗皇帝始命道士王太初居宮之故地,以法箓符水為民禳禬,民趨歸之,稍以其力修複祠宇。

    诏用日者言,以宮之所在為國家子孫地,乃賜名上清儲祥宮。

    且賜度牒與佛廟神祠之遺利,為錢一千七百四十七萬,又以官田十四頃給之,刻玉如漢張道陵所用印,及所被冠佩劍履以賜太初,所以寵之者甚備。

    宮未成者十八,而太初卒,太皇太後聞之,喟然歎曰:“民不可勞也,兵不可役也,大司徒錢不可發也,而先帝之意不可以不成。

    ”乃敕禁中供奉之物,務從約損,斥賣珠玉以巨萬計,凡所謂以天下養者,悉歸之儲祥,積會所賜,為錢一萬七千六百二十八萬,而宮乃成。

    内出白金六千三百馀兩,以為香火瓜華之用。

    召道士劉應真嗣行太初之法,命入内供奉官陳衍典領其事。

    起四年之春,訖六年之秋,為三門兩庑,中大殿三,旁小殿九,锺經樓二,石壇一,建齋殿于東,以待臨幸,築道館于西,以居其徒,凡七百馀間。

    雄麗靖深,為天下偉觀,而民不知、有司不與焉。

    嗚呼,其可謂至德也已矣! 臣謹按道家者流,本出于黃帝、老子。

    其道以清淨無為為宗,以虛明應物為用,以慈儉不争為行,合于《周易》“何思何慮”、《論語》“仁者靜壽”之說,如是而已。

    自秦、漢以來,始用方士言,乃有飛仙變化之術,《黃庭》、《大洞》之法,太上、天真、木公、金母之号,延康、赤明、龍漢、開皇之紀,天皇太一、紫微、北極之祀,下至于丹藥奇技,符箓小數,皆歸于道家,學者不能必其有無。

    然臣嘗竊論之。

    黃帝、老子之道,本也。

    方士之言,末也。

    修其本而末自應。

    故仁義不施,則韶之樂,不能以降天神。

    忠信不立,則射鄉之禮,不能以緻刑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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