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章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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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律是個頑固不講道理的家夥。

    英國國内會有稍明事理的人吧。

    ”林則徐這麼認為,因此他想抛開義律,直接向英國呼籲。

     道光十九年夏天,廣州一個姓翁的商人因刊售官方文件而受到懲罰。

    這個商人就曾獲得林則徐緻維多利亞女皇的信的抄件,而把它印刷出售。

     林則徐緻維多利亞女皇的信有兩封。

    前面提到的市井間流傳的那封信上,寫的職銜是“欽差大臣湖廣總督”,可見是他在被任命為兩江總督之前寫的,并注明這封信沒有發出。

     另一封信是隔了好久之後寫的,并委托不顧義律的禁令、進入廣州的湯姆士?葛号船長瓦拉帶往倫敦。

     信的開頭說:“洪惟我大皇帝撫綏中外,一視同仁,利則與天下公之,害則為天下去之。

    蓋以天地之心為心也。

    貴國王累世相傳,皆稱恭順……”接着譴責鴉片貿易“天怒神恫”,并詳細說明天朝的禁令,建議對罂粟“拔盡根株,盡鋤其地,改種五谷,……此真興利除害之大仁政,天所佑而神所福……”最後結尾寫道,“王其诘奸除匿,以保爾有邦,益昭恭順之忱,共享太平之福,幸甚!幸甚!接到此文之後,即将杜絕鴉片緣由,速行移覆(回答),切勿诿延(借口拖延)!……” 從信中可以看出,這種語氣不是一國的大臣給另一國國王的信函的語氣,像“爾”、“恭順”等完全是對待屬國土酋的命令語調。

     林則徐對外國的情況很了解,他也知道這種書信從國際常識來看是失禮的。

    但要給英國女皇寫信,當然要得到北京的準許。

    如果按平行方式,以對等的态度寫信,不僅不會得到準許,僅憑起草這樣的信就會受到處罰。

    大清國的天朝意識就是這樣難以消除。

     信的内容姑且不說,單憑對女皇缺少敬意這一點,不管瓦拉船長多麼勇敢,也不敢把這樣的信轉交給女皇。

    在英國方面的資料中,也未發現有關維多利亞女皇收到林則徐信件的記載。

     瓦拉船長離開廣州時,說他确實收下了這封信,甚至還寫了收據。

    收據上的日期是一八四年一月十八日,保證要“小心謹慎帶之”。

    但他把這封信壓下了。

    對他來說,這麼做也是理所當然的。

     瓦拉是因為不聽義律的命令,而受到林則徐的賞識,因此才把這樣的重任委托給他。

     一八三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清國官員抓捕了英國人古裡布爾舊譯記裡布…… 由于聖誕節即将來臨,停泊在銅鼓灣的英國船隊比平常更為頻繁地補充物品。

    因是高價收購,民間的商販絡繹不絕地乘小船來與英國船聯系。

    英國人甚至用鴉片代替銀兩來付貨款。

     清國的警備當局比平時更嚴。

     這一天,古裡布爾在銅鼓灣乘小船,碰上清軍的巡邏船。

    這家夥是新來的,對情況不太了解。

    老的吓唬新來的,誇耀自己怎麼冒險,把上次燒毀西班牙船畢爾巴羅号事件加以誇大,說給他聽。

    弄得古裡布爾有點神經衰弱起來,以為“被抓住就完蛋了!” 當清軍的兵船一靠近,他吓得面色蒼白,手忙腳亂地放了一槍。

    由于對方突然抵抗,巡邏的兵船認為一定是在做鴉片走私買賣,便開到小船邊,逮捕了古裡布爾。

     審訊結果,證明古裡布爾與鴉片走私并無關系,因此決定釋放。

    關于來廣州接領古裡布爾的船隻,林則徐特别指定羅依亞爾?撒克遜号。

     羅依亞爾?撒克遜号就是在川鼻被義律趕回去的那隻英國船。

    它的船長塔溫茲要當湯姆士?葛号第二,在保證書上簽了字,企圖越過虎門。

    林則徐指定這隻船,當然是由于對反抗義律的塔溫茲船長抱有好感。

     古裡布爾于一月十四日獲釋。

    除了古裡布爾外,在海南島近海遇難的十五名英國人也被清國方面救起,并立即送還;登岸被捕的印度水手,經訊問後也釋放了。

     與英斷交後,林則徐對英國人仍然采取“不妄加刑戮”的方針。

    而義律卻經常誇大清國官吏的暴戾,向本國報告。

     要是在現代,什麼地方發生了糾紛,世界各地的新聞記者都扛着設備跑去,進行報道活動。

    即使傳出的是性質不同的信息,但加以綜合分析,仍可推測出接近于事實真相的消息。

    可是,當時的通訊機構和情報搜集的水平,可以說現場有關人員的發言就是一切。

    被掩蓋的事實往往長期不能得以澄清。

     早到的英國人用可怕的話來吓唬新來的古裡布爾。

    同樣,為了争取本國的同情和支援,現場的英國人誇大地傳出了他們是在同多麼兇惡的對手作鬥争。

     廣州的清朝官吏也是這樣,他們經常向北京作粉飾事實的報告。

     具有決定權的兩端朝着相反的方向拉大距離。

    北京與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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