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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需要四十小時以上的路程,半秃胖子和文依來可以輪流駕車,我一個人要應付,自然會相當吃力了。

     這一點,頗出于我的意料之外,本來我以為他們至少會在雪梨停留一下的。

    事已如此,我除了繼續駕車追蹤之外,也别無他法。

     這時,天色已經迅速黑了下來,車子急駛在公路上,公路兩旁,已經相當荒僻,偶然在農莊牧場的建築物中,有燈光透出來,在空曠的大地上,看來一點地沒有燈火應有的熱鬧氣氛。

     在黑暗中又行駛了将近一小時,我陡然想起,雖然我的安排十分妥善,但是“要命的瘦子”,也不是容易對付的人物,自從下機之後,還沒有見過他,單憑儀器追蹤,不是很靠得住,應該追上去看個究竟才是;不要他已玩了什麼花樣,例如早已換了一輛車,而我卻還在緊追不舍,那就鬧大笑話了。

     一想到這一點,我一面套上了假發假胡子,使自己看來像是一個粗犷的牧羊人,一面加快了車速,在螢光屏上,看到和目标漸漸接近,不一會,已經可以看到前面的那輛旅行車了。

     我再加快速度,沒有多久,就超過了前面的車子,我看得非常清楚,駕車的是文依來,半秃胖子在旁邊假寐。

    當我的車子追上去的時候,我還向文依來揮手,用十足澳洲口音叫:“要不要比賽一下?” 文依來笑着,做了一下“不”的手勢,我肯定了追蹤的目标之後,将車子開得飛快,然後在前面路邊的隐蔽處,熄了燈,停了下來。

    沒有多久,文依來駕車駛了過去,我等他駛出了一公裡左右,才又跟了上去。

     不過我總覺得事情有點不對,半秃胖子一再表示,與我為敵不是一件有趣的事,難道他會一點也不提防?可是目标又明明在前面。

     看來除了繼續跟蹤之外,沒有别的法子。

     整晚,車子沒有停過,看着裡程表,已經駛出了超過一千公裡,我有點疲倦,但是還足可以支持下去。

    如果他們直駛向腹地的山區,大約是兩千公裡的路程,再支持十小時左右,也就到了。

    看來,跟蹤工作十分順利,半秃胖子并沒有料到我在電話中做了這樣的布置。

     車子在平坦的曠野上,根本沒有什麼時速的限制,我抽出一隻手來進食,又休息了片刻,然後,按下一個電熱掣。

     這個掣鈕一按下去之後,會令車身的顔色改變,外形也會有多少不同,然後,再加速駛上去,當我超過他們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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