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00 列傳第60 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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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守傅弘之各領别軍,從武關入,屯據青泥。
姚泓欲自禦大軍,慮田子襲其後,欲先平田子,然後傾國東出。
乃率步軍數萬,奄至清泥。
田子本為疑兵,所領裁數百,欲擊之。
傅弘之曰:“彼衆我寡,難可與敵。
”田子曰:“師貴用奇,不必在衆。
”弘之猶固執,田子曰:“衆寡相傾,勢不兩立。
若使賊圍既固,人情喪沮,事便去矣。
及其未整,薄之必克,所謂先人有奪人之志也。
”便獨率所領鼓而進。
合圍數重,田子撫一慰士卒曰:“諸君捐親戚,棄墳墓,出矢石之間,正希今日耳。
封侯之業,其在此乎!”乃棄糧毀舍,躬勒士卒,前後奮擊,所向摧陷。
所領江東勇士,便習短兵,鼓噪奔之,賊衆一時潰散,所殺萬餘人,得泓僞乘輿服禦。
高祖表言曰:“參征虜軍事、振武将軍、扶風太守沈田子,率領勁銳,背城電激,身先士卒,勇冠戎陳,奮寡對衆,所向必摧,自辰及未,斬馘千數。
泓喪旗棄衆,奔還霸西,鹹一陽一空盡,義徒四合,清蕩餘燼,勢在跂踵。
”天子慰勞高祖曰:“逋寇阻隘,晏安假日,舉斧函谷,規延王誅,群師勤王,将離寒暑。
公躬秉鈇钺,棱威首塗,戎略載脂,則郊壘疊卷,崤陝甫踐,則潼塞開扃。
姚泓窘一逼一,棄城送死,藍田偏師,覆之霸川,甲首成林,俘獲蔽野,僞首奔迸,華、戎雲集,積紀逋寇,旦夕夷殄。
”長安既平,高祖燕于文昌殿,舉酒賜田子曰:“鹹一陽一之平,卿之功也。
”即以鹹一陽一相賞。
田子謝曰:“鹹一陽一之平,此實聖略所振,武臣效節,田子何力之有。
”即授鹹一陽一、始平二郡太守。
大軍既還,桂一陽一公義真留鎮長安,以田子為安西中兵參軍、龍骧将軍、始平太守。
時佛佛來寇,田子與安西司馬王鎮惡俱出北地禦之。
初,高祖将還,田子及傅弘之等并以鎮惡家在關中,不可保信,屢言之高祖。
高祖曰:“今留卿文武将士一精一兵萬人。
彼若欲為不善,正足自滅耳。
勿複多言。
”及俱出北地,論者謂鎮惡欲盡殺諸南人,以數千人送義真南還,因據關中反叛。
田子與弘之謀,矯高祖令誅之,并力破佛佛,安關中,然後南還謝罪。
田子宗人沈敬仁骁果有勇力,田子于弘之營内請鎮惡計事,使敬仁于坐殺之,率左右數十人自歸義真。
長史王修收殺田子于長安稿倉門外,是歲,義熙十四年正月十五日也。
時年三十六。
田子初以功應封,因此事寝。
高祖表天子,以田子卒發狂易,不深罪也。
無子,弟林子以第二子亮為後。
亮,字道明,清一操一好學,善屬文。
未弱冠,州辟從事。
會稽太守孟顗在郡不法,亮糾劾免官,又言災異,轉西曹主簿。
時三吳水淹,谷貴民饑,刺史彭城王義康使立議以救民急,亮議以:“東土災荒,民凋谷踴,富民蓄米,日成其價。
宜班下所在,隐其虛實,令積蓄之家,聽留一年儲,餘皆勒使粜貨,為制平價,此所謂常道行于百世,權宜用于一時也。
又緣淮歲豐,邑富地穰,麥既已登,黍粟行就,可析其估賦,仍就交市,三吳饑民,即以貸給,使強壯轉運,以贍老弱。
且酒有喉脣之利,而非餐餌所資,尤宜禁斷,以息遊費。
”即并施行。
世祖出鎮曆一陽一,行參征虜軍事。
民有盜發冢者,罪所近村民,與符伍遭劫不赴救同坐。
亮議曰: 尋發冢之情,事止竊盜,徒以侵亡犯死,故同之嚴科。
夫穿掘之侶,必銜枚以晦其迹;劫掠之一黨一,必歡呼以威其事。
故赴兇赫者易,應潛密者難。
且山原為無人之鄉,丘壟非恆途所踐,至于防救,不得比之村郭。
督實效名,理與劫異,則符伍之坐,居宜降矣。
又結罰之科,雖有同符伍之限,而無遠近之斷。
夫冢無村界,當以比近坐之。
若不域之以界,則數步之内,與十裡之外,便應同罹其責。
防民之禁,不可頓去,止非之憲,宜當其律。
愚謂相去百步同赴告不時者,一歲刑,自此以外,差不及罰。
又啟太祖陳府事曰:“伏見西府兵士,或年幾八十,而猶伏隸;或年始七歲,而已從役。
衰耗之體,氣用湮微,兒弱之軀,肌膚未實,而使伏勤昏稚,骛苦傾晚,于理既薄,為益實輕。
書制休老以六十為限,役少以十五為制,若力不周務,故當粗存優減。
”诏曰:“前已令卿兄改革,尋值遷回,竟是不施行耶,今更敕西府也。
”時營創城府,功課嚴促,亮又陳之曰:“經始城宇,莫非造創,基築既廣,夫課又嚴,不計其勞,苟務其速,以歲月之事,求不日之成。
比見役人未明上作,閉鼓乃休,呈課既多,理有不逮。
至于息日,拘備關限,方涉暑雨,多有死病,頃日所承,亦頗有逃逸。
竊惟此既内籓,事殊外鎮,撫莅之宜,無系早晚。
若得少寬其工課,稍均其優劇,徒隸既苦,易以悅加,考其卒功,廢阙無幾。
臣聞不居其職,不謀其事,庖割有主,一屍一不越樽,豈臣疏小,所當預議。
但臣泳恩歲厚,服義累世,苟是所懷,忘其常體。
”诏答曰:“啟之甚佳。
此亦由來常患,比屢敕之,猶複如此,甚為無理。
近複令孟休宣旨,想當不同,卿比可密觀其優劇也。
”始興王浚臨揚州,複為主簿、秣陵令,善擿一奸一伏,有非必禽。
太祖稱其能,入為尚書都官郎。
襄一陽一地接邊關,江左來未有皇子重鎮。
元嘉二十二年,世祖出為撫軍将軍、雍州刺史。
天子甚留心,以舊宛比接二關,咫尺崤、陝,蓋襄一陽一之北捍,且表裡強蠻,盤帶疆場,以亮為南一陽一太守,加揚武将軍。
邊蠻畏服,皆納賦調,有數村狡猾,亮悉誅之。
遣吏巡行諸縣,孤寡老疾不能自存者,皆就蠲養,耆年老齒,歲時有饩。
時儒學崇建,亮開置庠序,訓授生徒。
民多發冢,并婚嫁違法,皆嚴為條禁。
郡界有古時石堨,蕪廢歲久,亮簽世祖修治之,曰:“施生興業,首教農畝,立民崇政,訓本播穑,故能殷邦康俗,禮節用成。
頃北洛侵蕪,南宛雕毀,猃狁肆兇。
犬夷充疆,遠肅烽驿,近虞郊闬,遂使沃衍弗井,巨防莫修,窘力辍胞,阙于分地,兇荒無待,流冗及今。
禮化孚内,威禁清外,斯實去盜修畎,昭農緒稼之時,弘圖廣務,拓土祈年之日。
殿下降心育物,振民複古,且方提封榛棘,綏入殊荒。
竊見郡境有舊石堨,區野腴潤,實為神臯,而蕪決稍積,久廢其利,凡管所見,謂宜創立。
昔文翁守官,起沃成産,偉連撫民,開奧增業,惠昭二邦,庸列兩漢。
雖效政圖功,不見所絕,聯事惟忝,憂同職同。
”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又修治馬人陂,民獲其利。
在任四年,遷南谯王義宣司空中兵參軍。
诏曰:“陝西心膂須才,故授卿此職。
”随王誕鎮襄一陽一,複為後軍中兵,領義成太守。
亮莅官清約,為太祖所嘉,賜以車馬服玩,前後累積。
每遠方貢獻絕國勳器,辄班赉焉。
又賜書二千卷。
二十七年,卒官,時年四十七。
所著詩、賦、頌、贊、三言、诔、哀辭、祭告請雨文、樂府、挽歌、連珠、教記、白事、箋、表、簽、議一百八十九首。
林子,字敬士,田子弟也。
少有大度,年數歲,随王父在京口。
王恭見而奇之,曰:“此兒王子師之流也。
”與衆人共見遺寶,鹹争趨之,林子直去不顧。
年十三,遇家禍,時雖逃竄,而哀号晝夜不絕聲。
王母謂之曰:“汝當忍死強視,何為空自殄絕。
”林子曰:“家門酷橫,無複假日之心,直以至仇未複,故且苟存爾。
”一門既陷妖一黨一,兄弟并應從誅,逃伏草澤,常慮及禍,而沈預家甚強富,志相陷滅。
林子與諸兄晝藏夜出,即貨所居宅,營墓葬父祖諸叔,凡六喪,儉而有禮。
時生業已盡,老弱甚多,東土饑荒,易子而食,外迫國網,内畏強仇,沈伏山草,無所投厝。
時孫恩屢出會稽,諸将東讨者相續,劉牢之、高素之放縱其下,虜暴縱橫,獨高祖軍政嚴明,無所侵犯。
林子乃自歸曰:“妖賊擾亂,仆一門悉被驅一逼一
姚泓欲自禦大軍,慮田子襲其後,欲先平田子,然後傾國東出。
乃率步軍數萬,奄至清泥。
田子本為疑兵,所領裁數百,欲擊之。
傅弘之曰:“彼衆我寡,難可與敵。
”田子曰:“師貴用奇,不必在衆。
”弘之猶固執,田子曰:“衆寡相傾,勢不兩立。
若使賊圍既固,人情喪沮,事便去矣。
及其未整,薄之必克,所謂先人有奪人之志也。
”便獨率所領鼓而進。
合圍數重,田子撫一慰士卒曰:“諸君捐親戚,棄墳墓,出矢石之間,正希今日耳。
封侯之業,其在此乎!”乃棄糧毀舍,躬勒士卒,前後奮擊,所向摧陷。
所領江東勇士,便習短兵,鼓噪奔之,賊衆一時潰散,所殺萬餘人,得泓僞乘輿服禦。
高祖表言曰:“參征虜軍事、振武将軍、扶風太守沈田子,率領勁銳,背城電激,身先士卒,勇冠戎陳,奮寡對衆,所向必摧,自辰及未,斬馘千數。
泓喪旗棄衆,奔還霸西,鹹一陽一空盡,義徒四合,清蕩餘燼,勢在跂踵。
”天子慰勞高祖曰:“逋寇阻隘,晏安假日,舉斧函谷,規延王誅,群師勤王,将離寒暑。
公躬秉鈇钺,棱威首塗,戎略載脂,則郊壘疊卷,崤陝甫踐,則潼塞開扃。
姚泓窘一逼一,棄城送死,藍田偏師,覆之霸川,甲首成林,俘獲蔽野,僞首奔迸,華、戎雲集,積紀逋寇,旦夕夷殄。
”長安既平,高祖燕于文昌殿,舉酒賜田子曰:“鹹一陽一之平,卿之功也。
”即以鹹一陽一相賞。
田子謝曰:“鹹一陽一之平,此實聖略所振,武臣效節,田子何力之有。
”即授鹹一陽一、始平二郡太守。
大軍既還,桂一陽一公義真留鎮長安,以田子為安西中兵參軍、龍骧将軍、始平太守。
時佛佛來寇,田子與安西司馬王鎮惡俱出北地禦之。
初,高祖将還,田子及傅弘之等并以鎮惡家在關中,不可保信,屢言之高祖。
高祖曰:“今留卿文武将士一精一兵萬人。
彼若欲為不善,正足自滅耳。
勿複多言。
”及俱出北地,論者謂鎮惡欲盡殺諸南人,以數千人送義真南還,因據關中反叛。
田子與弘之謀,矯高祖令誅之,并力破佛佛,安關中,然後南還謝罪。
田子宗人沈敬仁骁果有勇力,田子于弘之營内請鎮惡計事,使敬仁于坐殺之,率左右數十人自歸義真。
長史王修收殺田子于長安稿倉門外,是歲,義熙十四年正月十五日也。
時年三十六。
田子初以功應封,因此事寝。
高祖表天子,以田子卒發狂易,不深罪也。
無子,弟林子以第二子亮為後。
亮,字道明,清一操一好學,善屬文。
未弱冠,州辟從事。
會稽太守孟顗在郡不法,亮糾劾免官,又言災異,轉西曹主簿。
時三吳水淹,谷貴民饑,刺史彭城王義康使立議以救民急,亮議以:“東土災荒,民凋谷踴,富民蓄米,日成其價。
宜班下所在,隐其虛實,令積蓄之家,聽留一年儲,餘皆勒使粜貨,為制平價,此所謂常道行于百世,權宜用于一時也。
又緣淮歲豐,邑富地穰,麥既已登,黍粟行就,可析其估賦,仍就交市,三吳饑民,即以貸給,使強壯轉運,以贍老弱。
且酒有喉脣之利,而非餐餌所資,尤宜禁斷,以息遊費。
”即并施行。
世祖出鎮曆一陽一,行參征虜軍事。
民有盜發冢者,罪所近村民,與符伍遭劫不赴救同坐。
亮議曰: 尋發冢之情,事止竊盜,徒以侵亡犯死,故同之嚴科。
夫穿掘之侶,必銜枚以晦其迹;劫掠之一黨一,必歡呼以威其事。
故赴兇赫者易,應潛密者難。
且山原為無人之鄉,丘壟非恆途所踐,至于防救,不得比之村郭。
督實效名,理與劫異,則符伍之坐,居宜降矣。
又結罰之科,雖有同符伍之限,而無遠近之斷。
夫冢無村界,當以比近坐之。
若不域之以界,則數步之内,與十裡之外,便應同罹其責。
防民之禁,不可頓去,止非之憲,宜當其律。
愚謂相去百步同赴告不時者,一歲刑,自此以外,差不及罰。
又啟太祖陳府事曰:“伏見西府兵士,或年幾八十,而猶伏隸;或年始七歲,而已從役。
衰耗之體,氣用湮微,兒弱之軀,肌膚未實,而使伏勤昏稚,骛苦傾晚,于理既薄,為益實輕。
書制休老以六十為限,役少以十五為制,若力不周務,故當粗存優減。
”诏曰:“前已令卿兄改革,尋值遷回,竟是不施行耶,今更敕西府也。
”時營創城府,功課嚴促,亮又陳之曰:“經始城宇,莫非造創,基築既廣,夫課又嚴,不計其勞,苟務其速,以歲月之事,求不日之成。
比見役人未明上作,閉鼓乃休,呈課既多,理有不逮。
至于息日,拘備關限,方涉暑雨,多有死病,頃日所承,亦頗有逃逸。
竊惟此既内籓,事殊外鎮,撫莅之宜,無系早晚。
若得少寬其工課,稍均其優劇,徒隸既苦,易以悅加,考其卒功,廢阙無幾。
臣聞不居其職,不謀其事,庖割有主,一屍一不越樽,豈臣疏小,所當預議。
但臣泳恩歲厚,服義累世,苟是所懷,忘其常體。
”诏答曰:“啟之甚佳。
此亦由來常患,比屢敕之,猶複如此,甚為無理。
近複令孟休宣旨,想當不同,卿比可密觀其優劇也。
”始興王浚臨揚州,複為主簿、秣陵令,善擿一奸一伏,有非必禽。
太祖稱其能,入為尚書都官郎。
襄一陽一地接邊關,江左來未有皇子重鎮。
元嘉二十二年,世祖出為撫軍将軍、雍州刺史。
天子甚留心,以舊宛比接二關,咫尺崤、陝,蓋襄一陽一之北捍,且表裡強蠻,盤帶疆場,以亮為南一陽一太守,加揚武将軍。
邊蠻畏服,皆納賦調,有數村狡猾,亮悉誅之。
遣吏巡行諸縣,孤寡老疾不能自存者,皆就蠲養,耆年老齒,歲時有饩。
時儒學崇建,亮開置庠序,訓授生徒。
民多發冢,并婚嫁違法,皆嚴為條禁。
郡界有古時石堨,蕪廢歲久,亮簽世祖修治之,曰:“施生興業,首教農畝,立民崇政,訓本播穑,故能殷邦康俗,禮節用成。
頃北洛侵蕪,南宛雕毀,猃狁肆兇。
犬夷充疆,遠肅烽驿,近虞郊闬,遂使沃衍弗井,巨防莫修,窘力辍胞,阙于分地,兇荒無待,流冗及今。
禮化孚内,威禁清外,斯實去盜修畎,昭農緒稼之時,弘圖廣務,拓土祈年之日。
殿下降心育物,振民複古,且方提封榛棘,綏入殊荒。
竊見郡境有舊石堨,區野腴潤,實為神臯,而蕪決稍積,久廢其利,凡管所見,謂宜創立。
昔文翁守官,起沃成産,偉連撫民,開奧增業,惠昭二邦,庸列兩漢。
雖效政圖功,不見所絕,聯事惟忝,憂同職同。
”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又修治馬人陂,民獲其利。
在任四年,遷南谯王義宣司空中兵參軍。
诏曰:“陝西心膂須才,故授卿此職。
”随王誕鎮襄一陽一,複為後軍中兵,領義成太守。
亮莅官清約,為太祖所嘉,賜以車馬服玩,前後累積。
每遠方貢獻絕國勳器,辄班赉焉。
又賜書二千卷。
二十七年,卒官,時年四十七。
所著詩、賦、頌、贊、三言、诔、哀辭、祭告請雨文、樂府、挽歌、連珠、教記、白事、箋、表、簽、議一百八十九首。
林子,字敬士,田子弟也。
少有大度,年數歲,随王父在京口。
王恭見而奇之,曰:“此兒王子師之流也。
”與衆人共見遺寶,鹹争趨之,林子直去不顧。
年十三,遇家禍,時雖逃竄,而哀号晝夜不絕聲。
王母謂之曰:“汝當忍死強視,何為空自殄絕。
”林子曰:“家門酷橫,無複假日之心,直以至仇未複,故且苟存爾。
”一門既陷妖一黨一,兄弟并應從誅,逃伏草澤,常慮及禍,而沈預家甚強富,志相陷滅。
林子與諸兄晝藏夜出,即貨所居宅,營墓葬父祖諸叔,凡六喪,儉而有禮。
時生業已盡,老弱甚多,東土饑荒,易子而食,外迫國網,内畏強仇,沈伏山草,無所投厝。
時孫恩屢出會稽,諸将東讨者相續,劉牢之、高素之放縱其下,虜暴縱橫,獨高祖軍政嚴明,無所侵犯。
林子乃自歸曰:“妖賊擾亂,仆一門悉被驅一逼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