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9 志第9 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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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明古今夷、夏之樂,皆主之于宗廟,而後播及其餘也。

    夫作先王樂者,貴能包而用之;納四夷之樂者,美德廣之所及也。

    高皇帝、太皇帝、太祖、高祖、文昭廟,皆宜兼用先代及《武始》、《太鈞》之舞。

    ”有司奏:“宜如肅議。

    ”奏可。

    肅私造宗廟詩頌十二篇,不被哥。

    晉武帝泰始二年,改制郊廟哥,其樂舞亦仍舊也。

     漢光武平隴、蜀,增廣郊祀,高皇帝配食,樂奏《青一陽一》、《硃明》、《西皓》、《玄冥》、《雲翹》、《育命》之舞。

    北郊及祀明堂,并奏樂如南郊。

    迎時氣五郊:春哥《青一陽一》,夏哥《硃明》,并舞《雲翹》之舞;秋哥《西皓》,冬哥《玄冥》,并舞《育命》之舞;季夏哥《硃明》,兼舞二舞。

    章帝元和二年,宗廟樂,故事,食舉有《鹿鳴》、《承元氣》二曲。

    三年,自作詩四篇,一曰《思齊皇姚》,二曰《六骐驎》,三曰《竭肅雍》,四曰《陟叱根》。

    合前六曲,以為宗廟食舉。

    加宗廟食舉《重來》、《上陵》二曲,合八曲為上陵食舉。

    減宗廟食舉《承元氣》一曲,加《惟天之命》、《天之曆數》二曲,合七曲為殿中禦食飯舉。

    又漢太樂食舉十三曲:一曰《鹿鳴》,二曰《重來》,三曰《初造》,四曰《俠安》,五曰《歸來》,六曰《遠期》,七曰《有所思》,八曰《明星》,九曰《清涼》,十曰《涉大海》,十一曰《大置酒》,十二曰《承元氣》,十三曰《海淡淡》。

    魏氏及晉荀勖、傅玄并為哥辭。

    魏時以《遠期》、《承元氣》、《海淡淡》三曲多不通利,省之。

    魏雅樂四曲:一曰《鹿鳴》,後改曰《于赫》,詠武帝;二曰《驺虞》,後改曰《巍巍》,詠文帝;三曰《伐檀》,後省除;四曰《文王》,後改曰《洋洋》,詠明帝。

    《驺虞》、《伐檀》、《文王》并左延年改其聲。

    正旦大會,太尉奉璧,群後行禮,東廂雅樂郎作者是也。

    今謂之行禮曲,姑洗廂所奏。

    按《鹿鳴》本以宴樂為體,無當于朝享,往時之失也。

     晉武泰始五年,尚書奏使太仆傅玄、中書監荀勖、黃門侍郎張華各造正旦行禮及王公上壽酒食舉樂哥詩。

    诏又使中書郎成公綏亦作。

    張華表曰:“按魏上壽食舉詩及漢氏所施用,其文句長短不齊,未皆合古。

    蓋以依詠弦節,本有因循,而識樂知音,足以制聲,度曲法用,率非凡近所能改。

    二代三京,襲而不變,雖詩章詞異,興廢随時,至其韶逗曲折,皆系于舊,有由然也。

    是以一皆因就,不敢有所改易。

    ”荀勖則曰:“魏氏哥詩,或二言,或三言,或四言,或五言,與古詩不類。

    ”以問司律中郎将陳颀,颀曰:“被之金石,未必皆當。

    ”故勖造晉哥,皆為四言,唯王公上壽酒一篇為三言五言,此則華、勖所明異旨也。

    九年,荀勖遂典知樂事,使郭瓊、宋識等造《正德》、《大豫》之舞,而勖及傅玄、張華又各造此舞哥詩。

    勖作新律笛十二枚,散騎常侍阮鹹譏新律聲高,高近哀思,不合中和。

    勖以其異己,出鹹為始平相。

    晉又改魏《昭武舞》曰《宣武舞》,《羽龠舞》曰《宣文舞》。

    鹹甯元年,诏定祖宗之号,而廟樂同用《正德》、《大豫》之舞。

     至江左初立宗廟,尚書下太常祭祀所用樂名,太常賀循答雲:“魏氏增損漢樂,以為一代之禮,未審大晉樂名所以為異。

    遭離喪亂,舊典不存,然此諸樂,皆和之以鐘律,文之以五聲,詠之于哥詞,陳之于舞列,宮縣在下,琴瑟在堂,八音疊奏,雅樂并作,登哥下管,各有常詠,周人之舊也。

    自漢氏以來,依放此禮,自造新詩而已。

    舊京荒廢,今既散亡,音韻曲折,又無識者,則于今難以意言。

    ”于時以無雅樂器及伶人,省太樂并鼓吹令。

    是後頗得登哥,食舉之樂,猶有未備。

    明帝太甯末,又诏阮孚等增益之。

    成帝鹹和中,乃複置太樂官,鸠習遺逸,而尚未有金石也。

     初,荀勖既以新律造二舞,又更修正鐘磬,事未竟而勖薨。

    惠帝元康三年,诏其子黃門侍郎籓修定金石,以施郊廟。

    尋值喪亂,遺聲舊制,莫有記者。

    庾亮為荊州,與謝尚共為朝廷修雅樂,亮尋薨。

    庾翼、桓溫專事軍旅,樂器在庫,遂至朽壞焉。

    晉氏之亂也,樂人悉沒戎虜。

    及胡亡,鄴下樂人,頗有來者。

    謝尚時為尚書仆射,因之以具鐘磬。

    太元中,破符堅,又獲樂工楊蜀等,閑練舊樂,于是四廂金石始備焉。

    宋文帝元嘉九年,太樂令鐘宗之更調金石。

    十四年,治書令史奚縱又改之。

    語在《律曆志》。

    晉世曹毗、王珣等亦增造宗廟哥詩,然郊祀遂不設樂。

    何承天曰:“世鹹傳吳朝無雅樂。

    案孫皓迎父喪明陵,唯雲倡伎晝夜不息,則無金石登哥可知矣。

    ”承天曰:“或雲今之《神弦》,孫氏以為宗廟登哥也。

    ”史臣案陸機《孫權诔》“《肆夏》在廟,《雲翹》承□”,機不容虛設此言。

    又韋昭孫休世上《鼓吹铙哥》十二曲表曰:“當付樂官善哥者習哥。

    ”然則吳朝非無樂官,善哥者乃能以哥辭被絲管,甯容止以《神弦》為廟樂而已乎? 宋武帝永初元年七月,有司奏:“皇朝肇建,廟祀應設雅樂,太常鄭鮮之等八十八人各撰立新哥。

    黃門侍郎王韶之所撰哥辭七首,并合施用。

    ”诏可。

    十二月,有司又奏:“依舊正旦設樂,參詳屬三省澳太樂諸哥舞詩。

    黃門侍郎王韶之立三十二章,合用教試,日近,宜逆誦習。

    辄申攝施行。

    ”诏可。

    又改《正德舞》曰《前舞》,《大豫舞》曰《後舞》。

    元嘉十八年九月,有司奏:“二郊宜奏登哥。

    ”又議宗廟舞事,錄尚書江夏王義恭等十二人立議同,未及列奏,值軍興,事寝。

    二十二年,南郊,始設登哥,诏禦史中丞顔延之造哥詩,廟舞猶阙。

     孝建二年九月甲午,有司奏:“前殿中曹郎荀萬秋議:按禮,祭天地有樂者,為降神也。

    故《易》曰:‘雷出地奮豫。

    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周官》曰:‘作樂于圓丘之上,天神皆降。

    作樂于方澤之中,地祇皆出。

    ’又曰:‘乃奏黃鐘,哥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

    乃奏太簇,哥應鐘,舞《鹹池》,以祀地祇。

    ’由斯而言,以樂祭天地,其來尚矣。

    今郊享阙樂,竊以為疑。

    《祭統》曰:‘夫祭有三重焉,獻之屬莫重于祼,聲莫重于升哥,舞莫重于《武宿夜》,此周道也。

    ’至于秦奏《五行》,魏舞《鹹熙》,皆以用享。

    爰逮晉氏,太始之初,傅玄作晉郊廟哥詩三十二篇。

    元康中,荀籓受诏成父勖業,金石四縣,用之郊廟。

    是則相承郊廟有樂之證也。

    今廟祠登哥雖奏,而象舞未陳,懼阙備禮。

    夫聖王經世,異代同風,雖損益或殊,降殺疊運,未嘗不執古禦今,同規合矩。

    方茲休明在辰,文物大備,禮儀遺逸,罔不具舉,而況出祇降神,辍樂于郊祭,昭德舞功,有阙于廟享。

    謂郊廟宜設備樂。

    ” 于是使内外博議。

    骠騎大将軍竟陵王誕等五十一人并同萬秋議。

    尚書左仆射建平王宏議以為:“聖王之德雖同,創制之禮或異,樂不相沿,禮無因襲。

    自寶命開基,皇符在運,業富前王,風通振古,朝儀國章,并循先代。

    自後晉東遷,日不暇給,雖大典略備,遺阙尚多。

    至于樂号廟禮,未該往正。

    今帝德再昌,大孝禦宇,宜讨定禮本,以昭來葉。

    尋舜樂稱《韶》,漢改《文始》,周樂《大武》,秦革《五行》。

    眷夫祖有功而宗有德,故漢高祖廟樂稱《武德》,太宗廟樂曰《昭德》。

    魏制《武始》舞武廟,制《鹹熙》舞文廟。

    則祖宗之廟,别有樂名。

    晉氏之樂,《正德》、《大豫》,及宋不更名,直為《前》《後》二舞,依據昔代,義舛事乖。

    今宜厘改權稱,以《凱容》為《韶舞》,《宣烈》為《武舞》。

    祖宗廟樂,總以德為名。

    若廟非不毀,則樂無别稱,猶漢高、文、武,鹹有嘉号,惠、景二主,樂無餘名。

    章皇太後廟,依諸儒議,唯奏文樂。

    何休、杜預、範甯注‘初獻六羽’,并不言佾者,佾則幹在其中,明婦人無武事也。

    郊祀之樂,無複别名,仍同宗廟而已。

    尋諸《漢志》,《永至》等樂,各有義況,宜仍舊不改。

    爰及東晉,太祝唯送神而不迎神。

    近議者或雲廟以居神,恆如在也,不應有迎送之事,意以為并乖其衷。

    立廟居靈,四時緻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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