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4 志第4 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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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處田地于東郊之南,洛水之北,平良中水者。

    若無官田,随宜便換,不得侵民人也。

    ”自此之後,其事便廢,史注載多有阙。

    止元、哀二帝,将修耕籍,賀循等所上注,及裴憲為胡中所定儀,又未詳允。

     元嘉二十年,太祖将親耕,以其久廢,使何承天撰定儀注。

    史學生山謙之已私鸠集,因以奏聞。

    乃下诏曰:“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

    一夫辍胞,饑者必及。

    倉廪既實,禮節以興。

    自頃在所貧耗,家無宿積,一陰一陽一暫偏,則人懷愁墊;年或不稔,而病乏比室。

    誠由政德未孚,以臻斯弊,抑亦耕桑未廣,地利多遺。

    宰守微化導之方,氓庶忘勤分之義。

    永言弘濟,明發載懷。

    雖制令亟下,終莫懲勸,而坐望滋殖,庸可緻乎!有司其班宣舊條,務盡敦課。

    遊食之徒,鹹令附業。

    考核勤惰,行其誅賞;觀察能殿,嚴加黜陟。

    古者從時脈土,以訓農功,躬耕帝籍,敬供粢盛。

    仰瞻前王,思遵令典,便可量處千畝,考蔔元辰。

    朕當親率百辟,緻禮郊甸。

    庶幾誠素,獎被斯民。

    ”于是斟酌衆條,造定圖注。

    先立春九日,尚書宣攝内外,各使随局從事。

    司空、大農、京尹、令、尉,度宮之辰地八裡之外,整制千畝,開阡陌。

    立先農壇于中阡西陌南,禦耕壇于中阡東陌北。

    将耕,宿設青幕于耕壇之上。

    皇後帥六宮之人出種穜之種,付籍田令。

    耕日,太祝以一太牢告祠先農,悉如祠帝社之儀。

    孟春之月,擇上辛後吉亥日,禦乘耕根三蓋車,駕蒼驷,青旗,著通天冠,青帻,朝服青衮,帶佩蒼玉。

    蕃王以下至六百石皆衣青。

    唯三台武衛不耕,不改服章。

    車駕出,衆事如郊廟之儀。

    車駕至籍田,侍中跪奏:“尊降車。

    ”臨壇,大司農跪奏:“先農已享,請皇帝親耕。

    ”太史令贊曰:“皇帝親耕。

    ”三推三反。

    于是群臣以次耕,王公五等開國諸侯五推五反,孤卿大夫七推七反,士九推九反。

    籍田令率其屬耕,竟畝,灑種,即櫌,禮畢。

    魏氏雖天子耕籍,其蕃鎮諸侯,并阙百畝之禮。

    晉武帝末,有司奏:“古諸侯耕籍百畝,躬秉耒耜,以奉社稷宗廟,以勸率農功。

    今諸王治國,宜修耕籍之義。

    ”然未施行。

    宋太祖東耕後,乃班下州郡縣,悉備其禮焉。

     周禮,王後帥内外命婦,蠶于北郊。

    漢則東郊,非古也。

    魏則北郊,依周禮也。

    晉則西郊,宜是與籍田對其方也。

    魏文帝黃初七年正月,命中宮蠶于北郊。

    按韋誕《後蠶頌》,則于時漢注已亡,更考撰其儀也。

    及至晉氏,先蠶多采魏法。

    晉武帝太康六年,散騎常侍華峤奏:“先王之制,天子諸侯親耕千畝,後夫人躬蠶桑。

    今陛下以聖明至仁,修先王之緒,皇後體資生之德,合配乾之義,而教道未先,蠶禮尚阙。

    以為宜依古式,備斯盛典。

    ”诏曰:“古者天子親籍以供粢盛,後夫人躬蠶以備祭服。

    所以聿遵孝敬,明教示訓也。

    今籍田有制,而蠶禮不修。

    中間務多,未暇崇備。

    今天下無事,宜修禮以示四海。

    其詳依古典及近代故事,以參今宜。

    明年施行。

    ”于是使侍中袁粲草定其儀。

    皇後采桑壇在蠶室西,帷爆中門之外,桑林在其東,先蠶壇在宮外門之外而東南。

    取民妻六人為蠶母。

    蠶将生,擇吉日,皇後著十二笄,依漢魏故事,衣青衣,乘油蓋雲母安車,駕六馬。

    女尚書著貂蟬,佩玺,陪乘,載筐鈎。

    公主、三夫人、九嫔、世婦、諸太妃、公太夫人、公夫人,及縣鄉君、郡公侯特進夫人、外世婦、命婦,皆步搖、衣青,各載筐鈎從。

    蠶桑前一日,蠶官生蠶著薄上。

    桑日,太祝令以一太牢祠先蠶。

    皇後至西郊,升壇,公主以下陪列壇東。

    皇後東面躬桑,采三條;諸妃公主各采五條;縣鄉君以下各采九條。

    悉以桑授蠶母。

    還蠶室。

    事訖,皇後還便坐,公主以下以次就位,設飨賜絹各有差。

    宋孝武大明四年,又修此禮。

     漢獻帝建安二十二年,魏國作泮宮于鄴城南。

    魏文帝黃初五年,立太學于洛一陽一。

    齊王正始中,劉馥上疏曰:“黃初以來,崇立太學,二十餘年,而成者蓋寡。

    由博士選輕,諸生避役,高門子弟,恥非其倫,故無學者。

    雖有其名,而無其實;雖設其教,而無其功。

    宜高選博士,取行為人表,經任人師者,掌教國子。

    依遵古法,使二千石以上子孫,年從十五,皆入太學。

    明制黜陟,陳榮辱之路。

    ”不從。

    晉武帝泰始八年,有司奏:“太學生七千餘人,才任四品,聽留。

    ”诏:“已試經者留之,其餘遣還郡國。

    大臣子弟堪受教者,令入學。

    ”鹹甯二年,起國子學。

    蓋《周禮》國之貴遊子弟所謂國子,受教于師氏者也。

    太康五年,修作明堂、辟雍、靈台。

    孫休永安元年,诏曰:“古者建國,教學為先。

    所以導世治一性一,為時養器也。

    自建興以來,時事多故,吏民頗以目前趨務,棄本就末,不循古道。

    夫所尚不淳,則傷化敗俗。

    其按舊置學官,立《五經》博士,核取應選,加其一寵一祿。

    科見史之中及将吏子弟有志好者,各令就業。

    一歲課試,差其品第,加以位賞。

    使見之者樂其榮,聞之者羨其譽。

    以淳王化,以隆風俗。

    ”于是立學。

     元帝為晉王,建武初,骠騎将軍王導上疏: 夫治化之本,在于正人倫。

    人倫之正,存乎設庠序。

    庠序設而五教明,則德化洽通,彜倫攸叙,有恥且格也。

    父子兄弟夫婦長幼之序順,而君臣之義固矣。

    《易》所謂正家而天下定者也。

    故聖王蒙以養正,少而教之,使化沾肌鼻,習以成一性一,有若自然,日遷善遠罪,而不自知。

    行成德立,然後裁之以位,雖王之嫡子,猶與國子齒,使知道而後貴。

    其取才用士,鹹先本之于學。

    故《周禮》,鄉大夫“獻賢能之書于王,王拜而受之”。

    所以尊道而貴士也。

    人知士之所貴,由乎道存;則退而修其身,修其身以及其家,正家以及于鄉,學于鄉以登于朝。

    反本複始,各求諸己,敦素之業著,浮僞之道息,教使然也。

    故以之事君則忠,用之莅下則仁,即孟轲所謂“未有仁而遺其親,義而後其君者也”。

     自頃皇綱失統,禮教陵替,頌聲不興,于今二紀。

    《傳》曰: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

    而況如此其久者乎?先進漸忘揖讓之容,後生唯聞金革之響。

    幹戈日尋,俎豆不設,先王之道彌遠,華僞之風遂滋,非所以習民靖俗,端本抑末之謂也。

    殿下以命世之資,屬當傾危之運,禮樂征伐,翼成中興,将滌穢蕩瑕,撥亂反正。

    誠宜經綸稽古,建明學校;闡揚六藝,以訓後生,使文武之道,墜而複興。

    方今《小雅》盡廢,戎虜扇熾,節義陵遲,國恥未雪。

    忠臣義士,所以扼腕拊心;禮樂政刑,當并陳以俱濟者也。

    苟禮義膠固,純風載洽,則化之所陶者廣,而德之所被者大,義之所屬者深,而威之所震者遠矣。

    由斯而進,則可朝服濟河,使帝典阙而複補,王綱弛而更張;饕餮改情,獸心革面,揖讓而蠻夷服,緩帶而天下從,得乎其道者,豈難也哉!筆有虞舞幹戚而三苗化,魯僖作泮宮而淮夷平,桓、文之霸,皆先教而後戰。

    今若聿遵前典,興複教道,使朝之子弟,并入于學,立德出身者鹹習之而後通。

    德路開而僞塗塞,則其化不肅而成,不嚴而治矣。

    選明博修禮之士以為之師,隆教貴道,化成俗定,莫尚于斯也。

     散騎常侍戴邈又上表曰: 臣聞天道之所運,莫大于一陰一陽一;帝王之至務,莫重于禮學。

    是以古之建國,教學為先。

    國有明堂辟雍之制,鄉有庠序黉校之儀,皆所以一抽一導幽滞,啟廣才思,蓋以六一四有《困》《蒙》之吝,君子大養正之功也。

    昔仲尼列國之大夫耳,興禮修學于洙、泗之間,四方髦俊,斐然向風,受業身通者七十餘人。

    自茲以來,千載寂漠。

    豈天下小于魯國,賢哲乏于曩時?厲與不厲故也。

     自頃遭無妄之禍,社稷有綴旒之危;寇羯飲馬于長江,兇狡虎步于萬裡,遂使神州蕭條,鞠為茂草;四海之内,人迹不交。

    霸主有旰食之憂,黎民懷荼毒之痛,戎首交并于中原,何遽笾豆之事哉!然“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

    況曠載累紀,如此之久邪!今末進後生,目不睹揖讓升降之禮,耳不聞鐘鼓管弦之音,文章散滅胡馬之足,圖谶無複孑遺于世。

    此蓋聖達之所深悼,有識之所咨嗟也。

    夫治世尚文,遭亂尚武,文武疊用,久長之道。

    譬之天地昏明之術,自古以來,未有不由之者也。

    今以天下未一,非興禮學之時,此言似是而非。

    夫儒道深奧,不可倉卒而成,古之俊乂,必三年而通一經。

    比須寇賊清夷,天下平泰,然後修之,則功成事定,誰與制禮作樂者哉!又貴遊之子,未必有斬将搴旗之才,亦未有從軍征戍之役,不及盛年講肄道義,使明珠加瑩磨之功,荊、随發采琢之美,不亦良可惜乎! 愚以世喪道久,民情玩于所習,純風日去,華競日彰,猶火之消膏而莫之覺也。

    今天地造始,萬物權輿,聖朝以神武之德,值革命之運,蕩近世之流弊,繼千載之絕軌,笃道崇儒,創立大業。

    明主唱之于上,宰輔笃之于下,夫上之所好,下必有過之者焉。

    是故雙劍之節崇,而飛白之俗成;挾琴之容飾,而赴曲之和作。

    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實在所以感之而已。

    臣以暗淺,不能遠識格言,謂宜以三時之隙,漸就經始。

     太興初,議欲修立學校,唯《周易》王氏、《尚書》鄭氏、《古文》孔氏、《一毛一詩》、《周官》、《禮記》、《論語》、《孝經》鄭氏、《春秋左傳》杜氏、服氏,各置博士一人。

    其《儀禮》、《公羊》、《谷梁》及鄭《易》,皆省不置博士。

    太常荀崧上疏曰: 臣聞孔子有雲,“才難,不其然乎”。

    自喪亂以來,經學尤寡。

    儒有席上之珍,然後能弘明道訓。

    今處學則阙朝廷之秀,仕朝則廢儒學之美。

    昔鹹甯、太康、元康、永嘉之中,侍中、常侍、黃門之深博道奧,通洽古今,行為世表者,領國子博士。

    一則應對殿堂,奉酬顧問;二則參訓門子,以弘儒學;三則祠、儀二曹,及太常之職,以得藉用質疑。

    今皇朝中興,美隆往初,宜憲章令軌,祖述前典。

    世祖武皇帝聖德欽明,應運登禅,受終于魏。

    崇儒興學,治緻升平。

    經始明堂,營建辟雍,告朔班政,鄉飲大射,西閣東序,圖書禁籍,台省有宗廟太府金墉故事,太學有《石經》《古文》。

    先儒典訓,賈、馬、鄭、杜、服、孔、王、何、顔、尹之徒,章句傳注衆家之學,置博士十九人。

    九州之中,師徒相傳,學士如林,猶是選張華、劉寔居太常之官,以重儒教。

     《傳》稱“孔子沒而微言絕,七十子終而大義乖”。

    自頃中夏殄瘁,講誦遏密,斯文之道,将墜于地。

    陛下聖哲龍飛,闡弘祖烈,申命儒術,恢崇道教,樂正《雅》、《頌》,于是乎在。

    江、揚二州,先漸聲教,學士遺文,于今為盛;然方之疇昔,猶千之一也。

    臣學不章句,才不弘道,階緣光一寵一,遂忝非服。

    方之華、實,儒風邈遠;思竭驽骀,庶增萬分,願斯道隆于百代之上,搢紳詠于千載之下。

     伏聞節省之制,皆三分置二,博士舊員十有九人,今五經合九人。

    準古計今,猶未中半。

    九人以外,猶宜增四。

    願陛下萬機餘暇,時垂省覽。

    《周易》一經,有鄭玄注,其書根源,誠可深惜,宜為鄭《易》博士一人。

    《儀禮》一經,所謂曲禮,鄭玄于《禮》特明,皆有證據,宜置鄭《儀禮》博士一人。

    《春秋公羊》,其書一精一隐,明于斷獄,宜置博士一人。

    《谷梁》簡約隐要,宜存于世,置博士一人。

    昔周之衰,下陵上替,臣弑其君,子弑其父;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善者誰賞,惡者誰罰,綱紀亂矣。

    孔子懼而作《春秋》,諸侯諱石,懼犯時禁,是以微辭妙旨,義不顯明,故曰“知我者其唯《春秋》,罪我者其唯《春秋》。

    ”時左丘明、子夏造膝親受,無不一精一究。

    孔子既沒,微言将絕,于是丘明退撰所聞而為之《傳》。

    其書善禮,多膏腴美辭;張本繼末,以發明經意,信多奇偉,學者好之。

    儒者稱公羊高親受子夏,立于漢朝,辭義清俊,斷決明審,多可采用,董仲舒之所善也。

    谷梁赤師徒相傳,暫立于漢,時劉向父子,漢之名儒,猶執一家,莫肯相從。

    其書文清約,諸所發明,或是《左氏》、《公羊》所不載,亦足有所訂正,是以《三傳》并行于先代,通才未能孤廢。

    今去聖久遠,斯文将墜,與其過廢,甯過而立也。

    臣以為《三傳》雖同一《春秋》,而發端異趣。

    案如三家異同之說,義則戰争之場,辭亦劍戟之鋒,于理不可得共。

    博士宜各置一人,以傳其學。

     元帝诏曰:“崧表如此,皆經國大務,而為治所由。

    息馬投戈,猶可講藝。

    今雖日不暇給,豈忘本而道存邪!可共博議之。

    ”有司奏宜如崧表。

    诏曰:“《谷梁》膚淺,不足立博士。

    餘如所奏。

    ”會王敦之難,事不施行。

     成帝鹹康三年,國子祭酒袁環、太常馮懷又上疏曰: 臣聞先王之教也,崇典訓,明禮學,以示後生,道萬物之一性一,暢為善之道也。

    宗周既興,文史載煥,端委治于南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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