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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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房子是、是你要住的,為什麼要我、我喜歡?”她不由自主結巴地問道。

     “因為我相信你的眼光,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嗎?”他一臉無辜樣。

     她眨了眨眼,急忙搖頭。

     “沒有。

    ”她說,同時暗罵自己一聲笨蛋,竟然胡思亂想,以為由她做主,她喜歡就行了。

    她是個大笨蛋。

     “既然如此,待會兒你跟我到飯店一趟。

    ”他說。

     “為什麼要到、到飯店?”她不由自主地又結巴起來。

     “因為我的證件都在飯店裡。

    ” “用不着這麼快就給我證件啦,等房子找到之後——”她急忙搖頭解釋,話未說完又被打斷。

     “我要坐今晚的飛機去法國工作,”他告訴她。

    “至少要在那裡待上一個月的時間,接着還要去墨西哥一趟,再回來,可能已經是三四個月後。

    我希望下次回來,就可以‘回家’。

    ” 沒想到他才出現又要離開,夏筱婕不禁感覺一陣失落與難過。

    但她憑什麼失落與難過呀?她又不是他的誰。

     “我知道了,我會盡量達成你的希望,讓你下次回來就可以回家。

    ”她認真的點頭允諾。

     “謝謝你,喂小姐。

    ”他深深地凝視她說。

     聽見這熟悉又令人懷念的稱謂,令夏筱婕的喉嚨一陣揪緊。

     “不客氣,喂先生。

    ”她啞聲開口。

     那是一棟有草坪庭院的獨棟洋房,兩層樓,有車庫,占地一百平,基本上可以說是一間豪宅—— 事實上它就是一間豪宅,一間價值一千三百萬,依山伴水的豪宅。

     羅謙隻有一個人,其實不必買這麼大的房子,但夏筱婕總覺得她得将他的未來考慮進去,因為他遲早都會結婚生子,擁有其他家人,所以加還是大一點比較好。

     之所以選擇獨棟洋房而不是公寓,是考量到隐私問題,畢竟羅謙也算是個名人,應該不希望在出入時被人指指點點,或成為住戶們茶餘飯後的讨論對象才是。

     至于選在依山伴水的郊區,而不是煙塵噪音彌漫的市區裡,那是因為他們曾經讨論過對于城市與鄉村的喜好,他的選擇永遠都是傾向後者。

    理由很多,例如比較安靜,比較有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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