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十六 武宗
關燈
小
中
大
太原。
甲辰,改蔔郊。
壬子,還宣府。
二月壬申,至自宣府。
丁醜,大祀天地于南郊,遂獵于南海子。
是日,京師地震。
己醜,帝自加太師,谕禮部曰:“總督軍務威武大将軍總兵官太師鎮國公硃壽将巡兩畿、山東,祀神祈福,其具儀以聞。
”三月癸醜,以谏巡幸,下兵部郎中黃鞏六人于錦衣衛獄,跪修撰舒芬百有七人于午門五日。
金吾衛都指揮佥事張英自刃以谏,衛士奪刃,得不死,鞫治,杖殺之。
乙卯,下寺正周叙、行人司副餘廷瓚、主事林大辂三十三人于錦衣衛獄。
戊午,杖舒芬等百有七人于阙下。
是日,風霾晝晦。
夏四月甲子,免南畿被災稅糧。
戊寅,杖黃鞏等三十九人于阙下,先後死者十一人。
五月己亥,诏山東、山西、陝西、河南、湖廣流民歸業者,官給廪食、廬舍、牛種,複五年。
六月丙子,甯王宸濠反,巡撫江西右副都禦史孫燧、南昌兵備副使許逵死之。
戊寅,陷南康。
己卯,陷九江。
秋七月甲辰,帝自将讨宸濠,安邊伯硃泰為威武副将軍。
帥師為先鋒。
丙午,宸濠犯安慶,都指揮楊銳、知府張文錦禦卻之。
辛亥,提督南贛汀漳軍務副都禦史王守仁帥兵複南昌。
丁巳,守仁敗宸濠于樵舍,擒之。
八月癸未,車駕發京師。
丁亥,次涿州,王守仁捷奏至,秘不發。
冬十一月乙巳,漁于清江浦。
壬子,冬至,受賀于太監張陽第。
十二月辛酉,次揚州。
乙酉,渡江。
丙戌,至南京。
是歲,淮、揚饑,人相食。
撒馬兒罕入貢。
十五年春正月庚寅朔,帝在南京。
癸巳,改蔔郊。
夏四月己未,振淮、揚諸府饑。
六月丁巳。
次牛首山,諸軍夜驚。
秋七月,小王子犯大同、宣府。
八月癸未,免江西稅糧。
閏月癸巳,受江西俘。
丁酉,發南京。
癸卯,次鎮江,幸大學士楊一清第,臨故大學士靳貴喪。
九月己巳,漁于積水池,舟覆,救免,遂不豫。
冬十月庚戌,次通州。
十一月庚申,治交通宸濠者罪,執吏部尚書陸完赴行在。
十二月己醜,宸濠伏誅。
甲午,還京師,告捷于郊廟社稷。
丁酉,大祀天地于南郊。
初獻疾作,不克成禮。
是年,琉球、占城、佛郎機、土魯番入貢。
十六年春正月癸亥,改蔔郊。
二月己亥,巡撫雲南副都禦史何孟春讨平彌勒州苗。
三月癸醜朔,日有食之。
庚申,改西宮廳為威武團營。
乙醜,大漸,谕司禮監曰:“朕疾不可為矣。
其以朕意達皇太後,天下事重,與閣臣審處之。
前事皆由朕誤,非汝曹所能預也。
”丙寅,崩于豹房,年三十有一。
遺诏召興獻王長子嗣位。
罷威武團營,遣還各邊軍,革京城内外皇店,放豹房番僧及教坊司樂人。
戊辰,頒遺诏于天下,釋系囚,還四方所獻婦女,停不急工役,收宣府行宮金寶還内庫。
庚午,執江彬等下獄。
世宗入立。
五月己未,上尊谥,廟号武宗,葬康陵。
贊曰:明自正統以來,國勢浸弱。
毅皇手除逆瑾,躬禦邊寇,奮然欲以武功自雄。
然耽樂嬉遊,暱近群小,至自署官号,冠履之分蕩然矣。
猶幸用人之柄躬自操持,而秉鈞諸臣補苴匡救,是以朝綱紊亂,而不底于危亡。
假使承孝宗之遺澤,制節謹度,有中主之操,則國泰而名完,豈至重後人之訾議哉!
甲辰,改蔔郊。
壬子,還宣府。
二月壬申,至自宣府。
丁醜,大祀天地于南郊,遂獵于南海子。
是日,京師地震。
己醜,帝自加太師,谕禮部曰:“總督軍務威武大将軍總兵官太師鎮國公硃壽将巡兩畿、山東,祀神祈福,其具儀以聞。
”三月癸醜,以谏巡幸,下兵部郎中黃鞏六人于錦衣衛獄,跪修撰舒芬百有七人于午門五日。
金吾衛都指揮佥事張英自刃以谏,衛士奪刃,得不死,鞫治,杖殺之。
乙卯,下寺正周叙、行人司副餘廷瓚、主事林大辂三十三人于錦衣衛獄。
戊午,杖舒芬等百有七人于阙下。
是日,風霾晝晦。
夏四月甲子,免南畿被災稅糧。
戊寅,杖黃鞏等三十九人于阙下,先後死者十一人。
五月己亥,诏山東、山西、陝西、河南、湖廣流民歸業者,官給廪食、廬舍、牛種,複五年。
六月丙子,甯王宸濠反,巡撫江西右副都禦史孫燧、南昌兵備副使許逵死之。
戊寅,陷南康。
己卯,陷九江。
秋七月甲辰,帝自将讨宸濠,安邊伯硃泰為威武副将軍。
帥師為先鋒。
丙午,宸濠犯安慶,都指揮楊銳、知府張文錦禦卻之。
辛亥,提督南贛汀漳軍務副都禦史王守仁帥兵複南昌。
丁巳,守仁敗宸濠于樵舍,擒之。
八月癸未,車駕發京師。
丁亥,次涿州,王守仁捷奏至,秘不發。
冬十一月乙巳,漁于清江浦。
壬子,冬至,受賀于太監張陽第。
十二月辛酉,次揚州。
乙酉,渡江。
丙戌,至南京。
是歲,淮、揚饑,人相食。
撒馬兒罕入貢。
十五年春正月庚寅朔,帝在南京。
癸巳,改蔔郊。
夏四月己未,振淮、揚諸府饑。
六月丁巳。
次牛首山,諸軍夜驚。
秋七月,小王子犯大同、宣府。
八月癸未,免江西稅糧。
閏月癸巳,受江西俘。
丁酉,發南京。
癸卯,次鎮江,幸大學士楊一清第,臨故大學士靳貴喪。
九月己巳,漁于積水池,舟覆,救免,遂不豫。
冬十月庚戌,次通州。
十一月庚申,治交通宸濠者罪,執吏部尚書陸完赴行在。
十二月己醜,宸濠伏誅。
甲午,還京師,告捷于郊廟社稷。
丁酉,大祀天地于南郊。
初獻疾作,不克成禮。
是年,琉球、占城、佛郎機、土魯番入貢。
十六年春正月癸亥,改蔔郊。
二月己亥,巡撫雲南副都禦史何孟春讨平彌勒州苗。
三月癸醜朔,日有食之。
庚申,改西宮廳為威武團營。
乙醜,大漸,谕司禮監曰:“朕疾不可為矣。
其以朕意達皇太後,天下事重,與閣臣審處之。
前事皆由朕誤,非汝曹所能預也。
”丙寅,崩于豹房,年三十有一。
遺诏召興獻王長子嗣位。
罷威武團營,遣還各邊軍,革京城内外皇店,放豹房番僧及教坊司樂人。
戊辰,頒遺诏于天下,釋系囚,還四方所獻婦女,停不急工役,收宣府行宮金寶還内庫。
庚午,執江彬等下獄。
世宗入立。
五月己未,上尊谥,廟号武宗,葬康陵。
贊曰:明自正統以來,國勢浸弱。
毅皇手除逆瑾,躬禦邊寇,奮然欲以武功自雄。
然耽樂嬉遊,暱近群小,至自署官号,冠履之分蕩然矣。
猶幸用人之柄躬自操持,而秉鈞諸臣補苴匡救,是以朝綱紊亂,而不底于危亡。
假使承孝宗之遺澤,制節謹度,有中主之操,則國泰而名完,豈至重後人之訾議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