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暫露頭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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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信的人,”他說,“就是知道詹姆士·諾克斯藏有贓畫這一事實,誰還知道這一事實呢?兩個人知道,一個,是格林肖的同黨,知道全部始末,另一個人呢,當然就是諾克斯本人了,兩封恐吓信是各用半張期票打字而成、這個事實充分證明了寫信人就是謀殺格林肖和史洛安的兇手——也就是格林肖的同黨。

     “在檢驗了打字機打出來的恐吓信之後,我們發現了什麼呢?第二封恐吓信是用‘雷鳴頓’牌打字機打出來的。

    而這‘雷鳴頓’牌打字機是諾克斯先生的。

     “我們知道,自從諾克斯收到第一封恐吓信之後,他謝絕一切賓客,這就意味着:能夠使用諾克斯的打字機來打第二封信的,唯有下列一些人:諾克斯本人、布菜特小姐、諾克斯家的傭仆。

    還有,由于兩封信都是寫在半張期票上的——而期票又隻可能為兇手所有——所以這又意味着:上述這些人中的某一個,就是兇手。

    ” “我們先考慮最後一批人。

    寫信人會不會是傭仆中的一個呢?不會;因為在勘查本案的最初階段,這些傭中沒有一個曾經到過過卡吉士家。

     “會不會是布萊特小姐呢?不會,布萊特小姐向我承認過,她是維多利亞博物館的私人偵探。

    ” 既然布萊特小姐和幾個傭仆都被排除在疑點之處了,那末,剩下的隻有諾克斯本人是第二封信的作者,所以也就是格林肖的同黨和殺人兇手。

     “怎樣核實呢?諾克斯充分體現出兇手特征:首先,在針對卡吉士而制造假線索的那段日子裡,他曾在卡吉士家出入。

    其次,就在諾克斯費盡九牛二虎之力造成了并無第三者在場的假象之後,他為什麼又主動跑來自稱是第三個人,以破壞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假象呢?因為布菜特小姐已經當着他的面講清了茶杯的情況,他在史洛安問題上也是有來龍脈的:他可能就是跟随格林肖一起到比乃第旅館去的那個人,從而得悉史洛安與格林肖是弟兄。

    于是他就寫匿名信給我們,作為構陷史洛安的一種暗示;再說,他既是兇手,從卡吉士棺材内拿到了遺囑,就把它放到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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