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江山一統不是夢(秦漢) 4、劉氏集團上市穿新鞋走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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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的“劉”“邦” 秦之後的王朝就是漢朝,兩漢的政治經濟制度是漢承秦制,有所損益。

    基本上跟秦朝一樣。

    但也有變化和增減之處。

     第一個是刺史制度。

    漢武帝時劃天下為十三州,設立刺史,由皇帝選派親信擔任,到地方監察郡守和王國。

    刺史是六百石的品秩,而郡守和王國丞相秩兩千石。

    這就是皇帝高明的地方,小官管大官,内朝官管外朝官,讓他們互相牽制。

    郡守和王國丞相比刺史品秩高,但刺史是皇上欽差,口含天憲,出納王命。

    他們互相都能拿住對方,我掐住你脖子你拉住我腰帶,誰也不敢造次。

    如果刺史的品秩高于郡守和王國丞相了,那就成了他們的上級,地方就沒法牽制了。

     這種辦法,曆代帝王經常使用,玩得爐火純青。

    但到了東漢,朝廷沒有認真領會老祖宗的苦心孤詣,給刺史增加了行政權和軍權,刺史正式成為州的長官。

    地方行政區劃由郡縣兩級變成州郡縣三級,刺史變成了郡守的上級,這就為漢末的軍閥割據埋下了伏筆。

    郡有好幾十個,郡守不具備割據的能力,州就十三個,地盤太大了,具備了同中央叫闆的實力。

     第二個是郡縣制與封國制并存,儒家法家一起來。

    漢實行郡縣制又兼有封國制,封國分王國、侯國。

    王國與割據無異,侯國受所在郡監督。

    劉邦建立了漢朝,他就總結,秦為什麼亡?他想起淳于越的話來,他認為亡秦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沒搞分封。

    就是淳于越說的,無輔拂,何以救哉?所以我得搞分封,萬一打起來,就有人挺我。

     他搞分封是分封同姓王,得跟天子同姓,皇上的兄弟子侄叔伯,這些人可以封王。

    妹夫不行,舅舅不行,姨父也不行,因為是外姓。

    一筆寫不出兩個劉字來,所以劉邦的大哥劉肥分到山東做齊王,兒子劉長封淮南王。

    王國相當于一個郡那麼大,實際上就跟割據沒有區别,因為王國的軍隊是自己招募,官吏自己委任,甚至可以鑄錢。

    那會兒的錢是銅錢沒有防僞标志,隻要開出礦來就能做。

    你們王國有礦山,你就做吧,結果可能比中央還有錢。

    所以劉邦臨死的時候讓大臣們斬白馬盟誓(馬就是很珍貴的,何況白馬):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

    劉邦說,姓劉的才能有邦,不姓劉的敢封王建邦,大夥兒群毆他。

    異姓不王的傳統從漢朝就确立了,基本上在中國古代,異姓封王的例子是很少的,很多都是追封。

    像嶽飛封鄂王,死了60多年才封,已經沒有實際意義了,沒有造反奪權的可能性。

    有個别的朝代,像唐、宋,異姓有封郡王的,但沒封親王的,王分郡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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