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武帝紀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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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武皇帝,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
年四歲立為膠東王。
七歲為皇太子,母為皇後。
十六歲,後三年正月,景帝崩。
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後窦氏曰太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
三月,封皇太後同母弟田蚡、勝皆為列侯。
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禦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谏之士。
丞相绾奏:“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
”奏可。
春二月,赦天下。
賜民爵一級。
年八十複二算,九十複甲卒。
行三铢錢。
夏四月己已,诏曰:“古之立孝,鄉裡以齒,朝廷以爵,扶世導民,莫善于德。
然即于鄉裡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
今天下孝子、順孫願自竭盡以承其親,外迫公事,内乏資财,是以孝心阙焉,朕甚哀之。
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為複子若孫,令得身帥妻妾遂其供養之事。
” 五月,诏曰:“河海潤千裡。
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為歲事,曲加禮。
” 赦吳、楚七國帑輸在官者。
秋七月,诏曰:“衛士轉置送迎二萬人,其省萬人。
罷苑馬,以賜貧民。
” 議立明堂。
遣使者安車蒲輪,束帛加璧,征魯申公。
二年冬十月,禦史大夫趙绾坐請毋奏事太皇太後,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獄,自殺。
丞相嬰、太尉蚡免。
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蝕之。
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初置茂陵邑。
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饑,人相食。
賜徙茂陵者戶錢二十萬,田二頃。
初作便門橋。
秋七月,有星孛于西北。
濟川王明坐殺太傅、中傅廢遷防陵。
閩越圍東瓯,東瓯告急。
遣中大夫嚴助持節發會稽兵,浮海救之。
未至,閩越走,兵還。
九月丙子晦,日有蝕之。
四年夏,有風赤如血。
六月,旱。
秋九月,有星孛于東北。
五年春,罷三铢錢,行半兩錢。
置《五經》博士。
夏四月,平原君薨。
五月,大蝗。
秋八月,廣川王越、清河王乘皆薨。
六年春二月乙未,遼東高廟災。
夏四月壬子,高園便殿火。
上素服五日。
五月丁亥,太皇太後崩。
秋八月,有星孛于東方,長竟天。
閩越王郢攻南越。
遣大行王恢将兵出豫章、大司農韓安國出會稽擊之,未至,越人殺郢降,兵還。
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衛尉李廣為骁騎将軍屯雲中,中尉程不識為車騎将軍屯雁門,六月罷。
夏四月,赦天下,賜民長子爵一級。
複七國宗室前絕屬者。
五月,诏賢良曰:“朕聞昔在唐、虞,畫像而民不犯,日月所燭,莫不率俾。
周之成、康,刑錯不用,德及鳥獸,教通四海,海外肅慎,北發渠搜,氐羌徕服;星辰不孛,日月不蝕,山陵不崩,川谷不塞;麟、鳳在郊薮,河、洛出圖書。
嗚乎,何施而臻此與!今朕獲奉宗廟,夙興以求,夜寐以思,若涉淵水,未知所濟。
猗與偉與!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業休德,上參堯、舜,下配三王!朕之不敏,不能遠德,此子大夫之所睹聞也,賢良明于古今王事之體,受策察問,鹹以書對,著之于篇,朕親覽焉。
”于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
秋七月癸未,日有蝕之。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诏問公卿曰:“朕飾子女以配單于,金币文繡賂之甚厚,單于待命加嫚,侵盜亡已。
邊境被害,朕甚闵之。
今欲舉兵攻之,何如?”大行王恢建議宜擊。
夏六月,禦史大夫韓安國為護軍将軍,衛尉李廣為骁騎将軍,太仆公孫賀為輕車将軍,大行王恢為将屯将軍,太中大夫李息為材官将軍,将三十萬衆屯馬邑谷中,誘緻單于,欲襲擊之。
單于入塞,覺之,走出。
六月,軍罷。
将軍王恢坐首謀不進,下獄死。
秋九月,令民大酺五日。
三年春,河水徙,從頓丘東南流入勃海。
夏五月,封高祖功臣五人後為列侯。
河水決濮陽,泛郡十六。
發卒十萬救決河。
起龍淵宮。
四年冬,魏其侯窦嬰有罪,棄市。
春三月乙卯,丞相蚡薨。
夏四月,隕霜殺草。
五月,地震。
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河間王德薨。
夏,發巴、蜀治南夷道。
又發卒萬人治雁門阻險。
秋七月,大風拔木。
乙巳,皇後陳氏廢。
捕為巫蠱者,皆枭首。
八月,螟。
征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
六年冬,初算商車。
春,穿漕渠通渭。
匈奴入上谷,殺略吏民。
遣車騎将軍衛青出上谷,騎将軍公孫敖出代,輕車将軍公孫賀出雲中,骁騎将軍李廣出雁門。
青至龍城,獲首虜七百級。
廣、敖失師而還。
诏曰:“夷狄無義,所從來久。
間者匈奴數寇邊境,故遣将撫師。
古者治兵振旅,因遭虜之方入,将吏新會,上下未輯。
代郡将軍敖、雁門将軍廣所任不肖,校尉又背義妄行,棄軍而北,少吏犯禁。
用兵之法:不勤不教,将率之過也;教令宣明,不能盡力,士卒之罪也。
将軍已下廷尉,使理正之,而又加法于士卒,二者并行,非仁聖之心。
朕闵衆庶陷害,欲刷恥改行,複奉正義,厥路亡由。
其赦雁門、代郡軍士不循法者。
” 夏,大旱,蝗。
六月,行幸雍。
秋,匈奴盜邊。
遣将軍韓安國屯漁陽。
元朔元年冬十一月,诏曰:“公卿大夫,所使總方略,壹統類,廣教化,美風俗也。
夫本仁祖義,褒德祿賢,勸善刑暴,五帝、三王
年四歲立為膠東王。
七歲為皇太子,母為皇後。
十六歲,後三年正月,景帝崩。
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後窦氏曰太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
三月,封皇太後同母弟田蚡、勝皆為列侯。
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禦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谏之士。
丞相绾奏:“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
”奏可。
春二月,赦天下。
賜民爵一級。
年八十複二算,九十複甲卒。
行三铢錢。
夏四月己已,诏曰:“古之立孝,鄉裡以齒,朝廷以爵,扶世導民,莫善于德。
然即于鄉裡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
今天下孝子、順孫願自竭盡以承其親,外迫公事,内乏資财,是以孝心阙焉,朕甚哀之。
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為複子若孫,令得身帥妻妾遂其供養之事。
” 五月,诏曰:“河海潤千裡。
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為歲事,曲加禮。
” 赦吳、楚七國帑輸在官者。
秋七月,诏曰:“衛士轉置送迎二萬人,其省萬人。
罷苑馬,以賜貧民。
” 議立明堂。
遣使者安車蒲輪,束帛加璧,征魯申公。
二年冬十月,禦史大夫趙绾坐請毋奏事太皇太後,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獄,自殺。
丞相嬰、太尉蚡免。
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蝕之。
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初置茂陵邑。
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饑,人相食。
賜徙茂陵者戶錢二十萬,田二頃。
初作便門橋。
秋七月,有星孛于西北。
濟川王明坐殺太傅、中傅廢遷防陵。
閩越圍東瓯,東瓯告急。
遣中大夫嚴助持節發會稽兵,浮海救之。
未至,閩越走,兵還。
九月丙子晦,日有蝕之。
四年夏,有風赤如血。
六月,旱。
秋九月,有星孛于東北。
五年春,罷三铢錢,行半兩錢。
置《五經》博士。
夏四月,平原君薨。
五月,大蝗。
秋八月,廣川王越、清河王乘皆薨。
六年春二月乙未,遼東高廟災。
夏四月壬子,高園便殿火。
上素服五日。
五月丁亥,太皇太後崩。
秋八月,有星孛于東方,長竟天。
閩越王郢攻南越。
遣大行王恢将兵出豫章、大司農韓安國出會稽擊之,未至,越人殺郢降,兵還。
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衛尉李廣為骁騎将軍屯雲中,中尉程不識為車騎将軍屯雁門,六月罷。
夏四月,赦天下,賜民長子爵一級。
複七國宗室前絕屬者。
五月,诏賢良曰:“朕聞昔在唐、虞,畫像而民不犯,日月所燭,莫不率俾。
周之成、康,刑錯不用,德及鳥獸,教通四海,海外肅慎,北發渠搜,氐羌徕服;星辰不孛,日月不蝕,山陵不崩,川谷不塞;麟、鳳在郊薮,河、洛出圖書。
嗚乎,何施而臻此與!今朕獲奉宗廟,夙興以求,夜寐以思,若涉淵水,未知所濟。
猗與偉與!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業休德,上參堯、舜,下配三王!朕之不敏,不能遠德,此子大夫之所睹聞也,賢良明于古今王事之體,受策察問,鹹以書對,著之于篇,朕親覽焉。
”于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
秋七月癸未,日有蝕之。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诏問公卿曰:“朕飾子女以配單于,金币文繡賂之甚厚,單于待命加嫚,侵盜亡已。
邊境被害,朕甚闵之。
今欲舉兵攻之,何如?”大行王恢建議宜擊。
夏六月,禦史大夫韓安國為護軍将軍,衛尉李廣為骁騎将軍,太仆公孫賀為輕車将軍,大行王恢為将屯将軍,太中大夫李息為材官将軍,将三十萬衆屯馬邑谷中,誘緻單于,欲襲擊之。
單于入塞,覺之,走出。
六月,軍罷。
将軍王恢坐首謀不進,下獄死。
秋九月,令民大酺五日。
三年春,河水徙,從頓丘東南流入勃海。
夏五月,封高祖功臣五人後為列侯。
河水決濮陽,泛郡十六。
發卒十萬救決河。
起龍淵宮。
四年冬,魏其侯窦嬰有罪,棄市。
春三月乙卯,丞相蚡薨。
夏四月,隕霜殺草。
五月,地震。
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河間王德薨。
夏,發巴、蜀治南夷道。
又發卒萬人治雁門阻險。
秋七月,大風拔木。
乙巳,皇後陳氏廢。
捕為巫蠱者,皆枭首。
八月,螟。
征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
六年冬,初算商車。
春,穿漕渠通渭。
匈奴入上谷,殺略吏民。
遣車騎将軍衛青出上谷,騎将軍公孫敖出代,輕車将軍公孫賀出雲中,骁騎将軍李廣出雁門。
青至龍城,獲首虜七百級。
廣、敖失師而還。
诏曰:“夷狄無義,所從來久。
間者匈奴數寇邊境,故遣将撫師。
古者治兵振旅,因遭虜之方入,将吏新會,上下未輯。
代郡将軍敖、雁門将軍廣所任不肖,校尉又背義妄行,棄軍而北,少吏犯禁。
用兵之法:不勤不教,将率之過也;教令宣明,不能盡力,士卒之罪也。
将軍已下廷尉,使理正之,而又加法于士卒,二者并行,非仁聖之心。
朕闵衆庶陷害,欲刷恥改行,複奉正義,厥路亡由。
其赦雁門、代郡軍士不循法者。
” 夏,大旱,蝗。
六月,行幸雍。
秋,匈奴盜邊。
遣将軍韓安國屯漁陽。
元朔元年冬十一月,诏曰:“公卿大夫,所使總方略,壹統類,廣教化,美風俗也。
夫本仁祖義,褒德祿賢,勸善刑暴,五帝、三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