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詐騙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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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公司的經濟糾紛還是和東北,又遠了些,到了大慶。

     大慶是程經理發家的吉祥地,當初他就是在那裡淘到第一桶金的。

    當年在老程村裡下鄉的一個知青,後來到大慶毛紡廠的銷售部門工作。

    老程通過他的關系買到化纖毛條,再倒賣出去,發了筆大财。

     程經理這次是和他在大慶的一個朋友做的生意,可以算作大手筆。

    不知他怎樣忽悠成經委領導,竟然同意将整座大樓抵押給銀行,貸出了一大批款。

    程石松常挂在嘴邊的一句話;做生意就要‘舍得出孩子才能套着狼’。

    這回孩子是舍出去了,狼卻沒有套回來。

    做生意的錢全部打了水漂,要不回來了。

    據說是被老程的朋友騙去了,于是朋友反目成了仇人。

     老程在檢察院有很硬的關系;于是他直接領着縣檢察院的人,去東北以詐騙罪把欠公司錢的‘朋友’抓了過來。

     一天經委袁主任找到我說,張廠長交給你一項任務;就是老程領着檢察院抓回來的那個人,年齡大了還有病,不敢送看守所,現還在檢察院關押着。

    檢察院的人手不夠,讓公司派幾個人去協助他們看押。

    考慮你當過領導,辦事比較穩妥,準備讓你領着幾個人去。

    我說:“老程不是個人承包了嗎!你們當領導的還有必要操這個心嗎?讓他自己想法吧!”袁主任歎了口氣說:“這不是經委把大樓抵押給銀行貸的款嗎!錢還不上大樓就歸銀行了。

    ”我說:“歸誰還不都一樣,還能沒有領導們辦公的地方。

    可那倒是苦了公司的職工了,連上班的地方都沒有了。

    好吧!我去就是了。

    ”主任又叮囑,千萬小心别出差錯,否則就雞飛蛋打了。

     我領着幾個人找到檢察院邢科長,邢科長交待了看押工作的注意事項。

    我接着說了事情的利害;要大家處處小心行事,有異常情況及時向檢察院同志報告,在誰那出事誰負責任。

    然後給大家分開組,兩人一組輪流值班。

     詐騙犯被押在檢察院四樓一個三開間的大辦公室,辦公室兩頭有門,像學校的教室。

     我推門進去,望到靠牆邊的單人床上側身卧着一人,大約有六十多歲;頭發胡子挺長,面色蒼白,長的四方大臉。

    看上去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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