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為自己而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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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請再給我幾天時間,我會作出決定的。

    ” “好。

    ”他的攻勢得手,見好就收,“古英雄,我等你的消息,這幾天就幫你辦手續,美國方面會給你發出邀請。

    但願你不要讓我們失望,我的社長。

    ” “再見!” 我厭惡地退出房間,再也不想看那張臉了。

     接下來的許多天,一直默默問自己—— 去? 還是,不去? 依然tobeornotbe? 我沒有再去上班,沒有再見過端木良,他們似乎胸有成竹,一直沒來騷擾我。

     最近頭發全長好了,恢複了原來的發型,為了不讓媽媽擔心,我每天早上出門,傍晚坐地鐵回家。

    經常坐在公園長椅上,乘着涼爽的樹陰,度過炎熱的漫漫夏日。

    無聊時捧起一本書,斯蒂芬?金的《黑暗的另一半》,小說開頭有這樣一句話—— “人們真正的生活開始于不同的時期,這一點和他們原始的肉體相反。

    ” 我叫高能的生活開始于2007年11月,這一點正好與我古英雄原始的肉體相反。

    古英雄的生命終結于2007年11月,從此他的靈魂變成了另一個人。

     至于那輛心愛的寶馬Z4,我從沒機會開過,前幾天連牌照把它賣了。

    雖然作為二手車縮水了不少,還是一次性套現了50萬元——我活到二十六歲賺到最多的一筆錢。

     我沒有像許多人那樣,拿到現金先犒勞自己一把,也沒有花天酒地大肆放縱,甚至連一件新衣服都沒買,依舊保持原來的生活水準。

    我也沒把這筆錢做任何投資,更不敢涉足股票和基金。

    雖然據說現在是“抄底”良機,但究竟是誰被“抄”尚未可知。

     50萬靜靜躺在銀行,直到我取出5萬元,匿名彙款給我的媽媽——古英雄的媽媽。

     至于與我共同生活的另一個媽媽——高能的媽媽,我卻對她守口如瓶,這樣反而對她更安全,就像父親認為的那樣:她什麼都不要知道,平平安安遠離邪惡。

     七個多月以來,我一直把他們當做自己的爸爸媽媽,他們也把我看做自己的兒子。

    他們對我的愛無私而真誠,是發自内心的天下父母心的愛——這是我從他們的眼睛裡看到的。

     不能把真相告訴媽媽,她失去了丈夫已萬分痛苦,如果知道兒子也早就死了,毫無疑問會精神崩潰。

    就算為了安慰,我也必須演下去。

     酷熱的八月,突然收到一封挂号郵件——美國郵政局的邀請函和擔保函,邀請我到美國商務考察四十天。

    美國郵政是美國少有的幾家國有公司之一,2008年世界500強排名第64位,由美國的國有部門發出的邀請函,拒簽可能性極低。

     幾天之後,我意外地發現個人賬戶裡增加了幾萬美元。

     同時,端木的公司送來一張收入證明,居然說我的年薪有30萬。

     拿着這些燙手的材料與美元,其實與我完全沒有幹系,幾天幾夜令我難以入眠。

     我決定去找端木良。

     “你果然來找我了。

    ” 端木良滿面春風地招呼我坐下,殷勤地沖了杯咖啡。

     “對不起,到底去不去美國,我還沒決定呢!” “如果要等你決定,再去準備這些材料,又要耽誤好幾周了。

    ” 我不知道該發怒還是恐懼,眼前這個看似溫文爾雅,其實詭計多端的男人,居然是我少年時代最好的朋友? “你們怎麼搞到美國郵政局邀請函的?” “那是常先生的本事,他在美國有很多朋友,包括一些神秘的大人物。

    别說美國郵政,就連白宮的邀請函都不成問題。

    ” “常青!” 說起這個名字,就想起自殺的父親,心頭仿佛被紮了一刀。

     端木良從抽屜裡拿出一個信封,小心地交到我手裡:“這是你的機票,一個月後從上海飛往洛杉矶。

    還有一份高額的旅行保險,包括在美國的酒店訂單,全部費用由常先生支付。

    ” “你們把我去美國的一切都準備好了?” “古英雄,我這個人說到做到,隻要你交出護照——高能的護照,去美國領事館辦簽證。

    ” 我沉默了片刻,卻不正面回答:“你們可真是周到啊。

    ” “這些材料可以确保你的簽證萬無一失。

    ” “連我在美國的酒店都預訂好了?不管我去還是不去,可以告訴我都有哪些行程嗎?” “對不起,現在行程還未确定,我隻知道你的第一站是洛杉矶,接下來要聽常先生的安排。

    至于信封裡的酒店預訂單,純粹為了應付簽證手續。

    ” “洛杉矶?”想起那座天使之城,想起珠光寶氣的好萊塢,“如果第二站是地獄呢?” “如果是天堂呢?” “不,隻要是人間就好!” “古英雄,我最好的兄弟,你會在美國得到一個更好的人間。

    ” “也可能是更壞的。

    ” 端木良不想再玩文字遊戲了:“我希望得到你的回答——yesorno?” “等一等!等一等!” 我低下頭躲避他的目光,太陽穴神經又劇烈疼痛起來,無數碎片穿過大腦,化出眼前奇異的幻影……不……又要來了……華院長……間歇性昏迷……失去的記憶……我是誰……黑色人影……爆炸了…… 爆炸過後。

     幸運的是,我還活着。

     這是大腦的爆炸,意識的爆炸,恐懼的爆炸,沒有聲音與硝煙的爆炸。

     醒來之後,發現自己坐在端木良的椅子上,辦公室裡安然無恙。

    窗外已是黑夜,所有人都下班了,包括所謂少年時最好的朋友。

     我是怎麼了?又是間歇性昏迷?讓我難以抉擇的使命,一切都準備好了,隻要交出護照辦理簽證,“高能”就将飛往美國…… 猛然搖頭清醒神智,才看到桌子上有張字條,是端木良的筆迹—— 古英雄,你可以選擇同意,也可以選擇拒絕。

    如果你選擇拒絕,就等于背叛了藍衣社,你也不再是我們的社長,而是敵人。

    你可以選擇隐藏或逃跑,但别以為能躲過我們的眼睛,因為藍衣社無所不在,無時不在。

    朋友,你的命運,由你自己掌握。

     赤裸裸的威脅。

     憤怒地将字條揉成一團,但轉瞬又将它鋪開。

    看着被我捏皺的文字,手指幾次摸上去又縮回,最後将它小心地折好,放到自己的口袋裡。

     這不是屬于我的世界,從前的天空集團也不屬于我。

    假設我答應去美國,以後的天空集團呢?我的世界究竟在哪裡? 從包裡拿出一張照片,并非現在的這張臉,而是另一個看似相貌平凡,目光卻隐含力量的年輕人。

    他的眼睛裡藏着什麼?藍衣社邪惡的陰謀?還是某個千年前的秘密? 這是古英雄的臉,三年前我自己的臉,卻是那麼陌生那麼遙遠。

     如今這張臉早已化為灰燼,跟随高能躺在墳墓裡,以及媽媽的記憶之中。

     當我剛知道自己不是高能,無端想象真正的我,應該是個年輕才俊,家境良好、品學兼優、風度翩翩,是許多女孩夢中的白馬王子。

     現實卻那麼殘酷,雖然我叫古英雄,實際卻與英雄相差甚遠,除了十五歲救過一個少女。

     我是個看似普通的保險推銷員,私下裡卻是藍衣社的新任社長,一個秘密家族的繼承人,整天夢想某些肮髒的計劃,見不得人的卑鄙勾當。

    而我的同夥都是些什麼人?變态的醫生華金山,陰險的奸商端木良,跟蹤狂與偷窺狂南宮,還有遠在美國的神秘人常青,我是和他們一樣的人,而且比他們隐藏得更深更龌龊。

     我恨自己! 什麼是“自己”?自己的臉?自己的名字?自己的家人?還是心裡的那個字——我?古英雄,從前的古英雄到底是什麼人?魔鬼、英雄還是凡人? 下意識地打開端木良的電腦,不奢望找到什麼有價值的線索,否則他不會把我留在這裡。

     我隻是上線搜索三個字——古英雄。

     翻到搜索引擎的第二頁,就發現了一個名為“古英雄博客”的網頁。

     “古英雄”這三個字本來就不像生活中的人名,倒是很适合做網名或标題。

     然而,博客首頁有一張照片,居然就是—— 瞪大眼睛拿起手中的照片,沒錯,就是他! 确切地說,就是我。

     挂在博客首頁的這張照片,正是我手中這張古英雄的照片。

     這才是我從前真正的博客——古英雄的博客,而不是高能的“在卡夫卡的地洞裡”。

     手指顫抖着移動鼠标,博客訪問量僅有91次。

    最後一篇文章,發表時間是2006年10月25日——三周之後,古英雄就與高能一同在杭州遭遇車禍,從此古英雄變成複活的高能,而高能變成死去的古英雄。

     沒錯,這就是我,古英雄。

     就連這張照片,也是我最喜歡的一張,以至于挂在博客首頁,就這樣毫不遮掩地處身于網絡,隻要搜索我的名字就能找到,靜靜等待主人再度來訪,才得以幽靈重生。

     古英雄的博客總共隻有七篇文章,最早一篇發表于2005年7月14日,内容很簡短—— “今天,是我的23歲生日,開通了自己的博客。

    我知道沒人會來這裡看,唯一的讀者就是我自己,一個小小的保險推銷員,祝我晚安!” 博客第二篇,是2005年7月30日—— “該死的夏天,熱得要人命。

    我頂着火辣辣的太陽,在大街上跑了整個白天,去了五家公司,卻全吃了閉門羹。

    臭汗濕透了衣服,再跑一天大概就要中暑了!這就是我的命運?” 博客第三篇,一下子跳到了2005年12月1日—— “許多天沒來這裡看過了,點擊量沒有過變化(苦笑中)。

    對不起,我還在尋找父親,已經找了一年零六個月,還是沒有他的任何消息,就像他失蹤的夜晚那樣神秘。

    父親會不會已經死了?” 博客第四篇,已經跨越到了2006年2月14日—— “情人節,我一個人在街上閑逛,沒有女朋友,也沒有男朋友,誰會喜歡我呢?” 看來古英雄與高能還真是有許多相似之處。

     博客第五篇,2006年4月5日—— “清明節,跟着媽媽去給爺爺掃墓,我忽然問了一個嚴肅的問題:媽媽,我的墓什麼時候造好呢?” 這句話簡直令人絕望,是什麼原因讓24歲的年輕人想到自己的墳墓? 接下來博客第六篇,2006年9月19日—— “夢,我又做了那個夢,回到十五歲那年,跳到黑色的水中,救起那個盲人少女。

    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感覺自己是個英雄。

    ” 啊,那個夢,自從我蘇醒以後,也經常做這個夢。

     夢是唯一沒有斷裂的記憶,在失憶以前和以後,這個夢永遠都無法被抹去。

     奇怪的是,博客看到這裡,卻沒有半個字提到蘭陵王,也沒有提到過藍衣社,更沒有任何與面具相關的内容。

    也許,我以前隐藏得實在太好了,就連這個隻是寫給自己看的博客,也不洩露半點秘密。

     第七篇,也是最後一篇博客,2006年10月25日,距離那個緻命的時間愈來愈近—— “假如我死了,請在我的墓碑上,刻下這樣幾行歌詞: 别哭,我最愛的人 今夜我如昙花綻放 在最美的一刹那凋落 你的淚也挽不回的枯萎 别哭,我最愛的人 可知我将不會再醒 在最美的夜空中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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