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百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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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奏知 ○嘉靖十九年、令以十月初一日進曆、頒賜百官 凡頒曆後。

    各王府差人於內府司禮監關領。

    其內府各衙門、亦於司禮監給散。

    如琉球、占城等外國、正統以前、俱因朝貢、每國給與王曆一本、民曆十本。

    今常給者、惟朝鮮國、王曆一本、民曆一百本凡造曆。

    以洪武甲子為曆元、仍依舊法推算、不用捷法。

    洪武二十九年、欽定曆註、永為遵守 上曆註三十事 東宮親王曆同 祭祀【祈福】 施恩封拜【覃恩 行賞 賞勞 受封 封爵 封冊 拜官 慶賜 肆赦】 上冊進表章   頒詔 冠帶【註時坐向方位】行幸【註時】 宴會      招賢 出師【註時出某方位、選將訓兵、安撫邊境】 遣使      結婚姻 嫁娶【註時】    進人口【註時納奴婢】 沐浴      整容 剃頭      整手足時 療病【求醫鍼剌】  入學【註時】 安床【註時】    裁製【註時】 興造動土豎柱上梁【註時】 繕城郭     開渠穿井 掃舍宇     般移【註時】 栽種      牧養 捕捉      畋獵 民曆註三十二事 祭祀【求嗣 求福 解除】 上表章 上官【註時 赴任 臨政親民】 結婚姻 嫁娶【註時】    冠帶【註時坐向方位】 會親友     出行 入學【註時】    進人口【註時】 安床【註時】    裁衣【註時】 納財      交易 開市      經絡 沐浴      剃頭 療病      開渠穿井 修造動土豎柱上梁【註時】 動土安葬    移徙【註時】 掃舍宇     安碓磑 栽種      牧養 伐木      捕捉 畋獵      平治道塗 破屋壞垣 永樂七年 欽定壬遁曆、註六十七事 祭祀      祈福 解除      冠帶【註時坐向方位】 宴會      招賢 選將訓兵    安撫邊境 結婚姻     進人口【註時】 求醫療病    入學【註時】 興造動土    豎柱上梁【註時】 補垣      繕城郭 安碓磑     開市 立券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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