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伯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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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父親說,我伯父早期也被人叫做“林大炮”,他喜歡演講,即使隻有一個人聽,他也可以滔滔不絕地講半天。

    但這門“大炮”是專門打貪官污吏的——他從小立下宏願,要為平民百姓、尤其是窮苦人做好事,年紀輕輕就當上了縣農會主席。

    他走遍全縣大大小小幾十個鄉鎮,隻要有窮人被欺負的事他都要管,幾乎是哪裡有不平哪裡就有他的身影。

     有一年年底,省稅務局新上任的局長聽說我們這個小鎮商業發達,生意“好做”,于是暗中派人來鎮上搞突然襲擊,把所有商家的賬本全部收走,然後按照臘月的生意賬推算全年的營業額,計算每家應交的稅收,這顯然是不對的,因為這小鎮每年的生意都集中在年底做,臘月的營業額幾乎是全年的一半。

    如果按此強行收稅的話,鎮上所有的商家都得傾家蕩産。

    伯父單槍匹馬到省城找省政府各有關部門,硬是用他的“三寸不爛之舌”得到了省長“複查”的批文,等于徹底否定了稅務局長的無理做法。

     伯父也赢得了全省商人們的擁護。

    省商會剛好那一年競選會長,人們一緻認為商會會長非他莫屬。

    要知道,商會是最有“油水”的民間社團組織,有錢有勢。

    而伯父卻認為自己比較熟悉農民的呼聲,仍然參加競選省農會會長并順利當選。

    這農會平時連活動經費都捉襟見肘,會長相當于乞丐一個,隻能到處讨錢,人們都笑他“傻瓜”,而他卻樂當傻瓜。

     伯父自己掏腰包,加上四處募捐辦了一份“農民日報”,大力宣揚孫中山“耕者有其田”的理念,寫文章設想、探讨如何才能在全國範圍内真正實現“耕者有其田”,讓所有的農民真正成為土地的主人。

    一時議論紛紛,引起全國性的一場大讨論。

    但伯父也很清楚,在那個時候要進行“土地改革”還不可能,隻能循序進行,先實行“減租減息”,減少貧雇農的負擔。

    伯父的許多想法後來在台灣的“和平土改”過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抗戰勝利那一年,中央派了一個姓胡的軍官來廈門當“接收大員”,這“胡司令”利用職權大發其财,把日僞時代的“公産”和漢奸們的私産大多納入自己的腰包裡。

    日本人原來在禾山一帶向農民強行征用了一大片土地準備建設機場,胡司令把這土地納入自己的私人财産,更可惡的是向原土地的所有者收取比别人還多了幾成的地租! 禾山的農民們聯名告到省農會,省裡的知名人士都勸伯父不要管這事,說“這胡司令後台硬得很,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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