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飛鳥各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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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順為 他被張敬懷辭去秘書職務之後,省委分配他到一個中型企業當黨委書記。

    厲順為覺得雖然是平調,感到自己受到了冷遇,沒有接受分配。

    停薪留職,下海經商去了。

    經商又沒有資本,他建立了一個“夕陽美公司”,向省裡的老幹部集資。

     每股一千元,年利息20%。

    說是“為老幹部謀福利”。

    集資了八十萬元。

    可是,不到一年,因為用人不當,賠了個淨光。

    紀委派檢查組,查了三個月,也沒有查出貪污問題。

    厲順為表示:要命有一條,蹲監獄他願意,就是沒有辦法還那些老幹部入股的錢。

    因為問題是用人不當和經營不善,也沒有訴諸法律。

    這可虧了那些老幹部,大半生的積蓄,打了水漂,入股者人人恨,人人歎,可是誰也沒有辦法。

     這事一直拖着,最後隻好不了了之。

     厲順為的女兒實現了到美國留學的理想。

    三年之後得了個經濟學碩士。

    在美國工作了一段,取得了“綠卡”。

    厲順為想去探親,如果能習慣那裡的生活,他就不回來了…… 蓋老闆 他回美國後一直沒有回來。

    據說他卷走了幾百萬元。

    國内不少企業被騙,吃了啞叭虧,沒有起訴。

    也是不了了之。

    他送給厲順為那個“宣德爐”和其他“紀念品”,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也成了曆史秘密。

     勝美 過了不到一年,她從美國回來了。

    她辦企業失敗了。

    鬧得血本無歸。

    可是她也有所得,不是一個人,帶來一藍眼金發的洋鬼子。

    因為沒有結婚,隻能是個“準丈夫”。

    這個洋男人,名叫什麼“麥克”。

    回到海天市,就住在勝美的公司裡。

    事前,母親一點消息也不知道。

    她回國前連個電話也沒有打,也沒有讓誰去機場接她。

    當她站在艾榮面前向母親介紹這個洋人時,艾榮幾乎氣得昏了過去。

     她把這個“準丈夫”在公司裡安排住下之後,才來向母親解釋,老太太叫嚷着:“沒有結婚就住在一起,這叫怎麼回事呀!” “這有什麼大驚小怪的,”女兒說“在國外多得很!” “弄個洋鬼子,我覺得害怕,覺得丢人!” “你害什麼怕?他又不吃人。

    ” “抗美援朝時,我吃過他們的槍子兒!我也丢不起這個人!” “要丢,也是丢我的人;我不覺得丢人,你丢什麼人?” “不行,不行!限你一天,把他攆出去,你不攆他,我就走!我就死!” 這是母女第一次矛盾發展到不可調和的地步。

    從此,母女也分開了。

    雖然都住在一座樓裡,但彼此并不來往。

    這個家,一分為三,不僅是“一家兩制”,又是“一家兩國”了。

     不久勝美就又同“準丈夫”到美國去了。

    據說,勝美在美國生了一個男孩子,按照美國的法律,在美國本土生的孩子,自然成為美籍公民。

    這樣,張敬懷不僅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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