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電子書——《外篇·骈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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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随意截短的,事物原本就很短也是不可以随意續長的,這樣各種事物也就沒有必要去排除憂患了。

    噫!仁義恐怕不是人所固有的真情吧?那些倡導仁義的人怎麼會有那麼多擔憂呢? 況且對于腳趾并生的人來說,分裂兩腳趾他就會哭泣;對于手指旁出的人來說,咬斷歧指他也會哀啼。

    以上兩種情況,有的是多于正常的手指數,有的是少于正常的腳趾數,而它們對于所導緻的憂患卻是同一樣的。

    如今世上的仁人,放目遠視而憂慮人間的禍患;那些不仁的人,摒棄人的本真和自然而貪求富貴。

    噫!仁義恐怕不是人所固有的真情吧?而從夏、商、周三代以來,天下又怎麼會那麼喧嚣竟逐呢? 況且依靠曲尺、墨線、圓規、角尺而端正事物形态的,這是損傷事物本性的作法;依靠繩索膠漆而使事物相互緊緊粘固的,這是傷害事物天然禀賦的作法;運用禮樂對人民生硬地加以改變和矯正,運用仁義對人民加以撫愛和教化,從而撫慰天下民心的,這樣做也就失去了人的常态。

    天下的事物都各有它們固有的常态。

    所謂常态,就是彎曲的不依靠曲尺,筆直的不依靠墨線,正圓的不依靠圓規,端方的不依靠角尺,使離析的東西附在一起不依靠膠和漆,将單個的事物捆束在一起不依靠繩索。

    于是,天下萬物都不知不覺地生長而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生長,同樣都不知不覺地有所得而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有所得。

    所以古今道理并沒有兩樣,不可能出現虧缺呀。

    那麼仁義又為什麼無休無止地象膠漆繩索那樣人為地夾在天道和本性之間呢?這就使天下人一大惑不解了! 【原文】 夫小惑易方①,大惑易性。

    何以知其然邪?自虞氏招仁義以撓天下也②,天下莫不奔命于仁義,是非以仁義易其性與?故嘗試論之,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

    小人則以身殉利③,土則以身殉名,大夫則以身殉家④,聖人則以身殉天下。

    故此數子者⑤,事業不同⑥,名聲異号,其于傷性以身為殉,一也。

    臧與谷⑦,二人相與牧羊而俱亡其羊⑧。

    問臧奚事⑨,則挾?讀書⑩;問谷奚事,則博塞以遊(11)。

    二人者,事業不同,其于亡羊均也。

    伯夷死名于首陽之下(12),盜跖死利于東陵之上(13)。

    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殘生傷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盜跖之非乎(14)!天下盡殉也:彼其所殉仁義也,則俗謂之君子;其所殉貨财也,則俗謂之小人。

    其殉一也,則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殘生損性,則盜跖亦伯夷已,又惡取君子小人于其間哉! 【注釋】 ①易:改變。

    方向。

     ②莊子認為唐堯以前,即原始氏族時代社會民情還是比較樸質純厚的,虞舜以後,即進入夏、商、周三代,樸質純厚的風氣和民情才受到人為的幹擾和蹂一躏。

    虞氏即虞舜。

    招仁義:以仁義作号召。

    撓:攪亂。

     ③殉:為某一目的而獻身。

     ④家:這裡指家族。

     ⑤數子:指上述四種人。

     ⑥事業:即從事的工作。

     ⑦臧、谷:家一奴一和童仆。

     ⑧亡:逃跑,丢失。

     ⑨奚事:事奚,即做什麼。

     ⑩?(c&egra一ve):&ldquo策&rdquo字的異體,這裡指書簡。

     (11)博塞:亦作&ldquo簙簺&rdquo,一種類似擲骰子的遊戲。

     (12)伯夷:殷商末年的賢士,反對武王伐商,不食周粟而餓死于首陽山。

    死名:為名而死。

     (13)盜跖(zhí):名跖,春秋末年著名的平民起義領袖,先秦不少著作中提到過他。

    &ldquo盜&rdquo是誣蔑之詞。

    死利:為利而死。

    東陵:山名,一說即泰山。

     (14)是、非:這裡引申為贊許和指責。

     【譯文】 小的迷惑會使人弄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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