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權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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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就能勝利。

    凡将帥能掌握運用這個原則,軍吏就會畏懼将帥;軍吏畏懼将帥,士卒就會畏懼軍吏;士卒畏。

    懼軍吏,敵人就會畏懼我軍士卒。

    因此,要知道勝敗的道理,首先就要懂得畏懼與蔑視兩者的相互關系。

    如果不能以愛托使士卒悅服、士卒就不會為我所用;如果不能以威信使士卒畏成,士卒就不會聽我指揮。

    愛撫在于使下級馴服;威信在于上級自己樹立。

    愛撫能使士卒不懷二心;威信能使下級不敢違令。

    所以善于帶兵的人,就要善于掌握愛與威的運用。

     戰不必勝,不可以言戰,攻不必拔,不可以言攻。

    不然,雖刑賞不足信也。

    信在期前,事在未兆。

    故衆已聚不虛散,兵已出不徒歸。

    求敵若求亡子,擊敵若救溺入。

     作戰沒有必勝的把握,就不可以輕言作戰,攻城沒有必取的把握,就不可以輕言攻城。

    否則,即使采取嚴刑重賞也是不足以令人信服的。

    威信在于平素樹立,事變要在事前預見。

    所以兵員一經集中,就不能随便解散,軍隊一經出動,就不能無功而返。

    尋求敵人要象尋找丢失的孩子那樣志在必得,進攻敵人務象搶救落水的人那樣奮不顧身地迅速行動。

     分險者無戰心,挑戰者無全氣,鬥戰者無勝兵。

     分兵守險的,不會有決戰的意圖;進行挑戰的,不會使用全部兵力;魯莽作戰的,不會有把握地取得勝利。

     凡俠義而戰者,貴從我起,争私結怨,應不得巳。

    怨結雖起,待之貴後。

    故争必當待之,息必當備之。

     凡是正義的戰争,最好由我首先發動,為争私結怨的戰争,應是出于不得已。

    因結怨而引起的戰争,最好後發制人。

    所以說,發動戰争,必須看準時機,戰争結束,還是應當戒備。

     兵有勝于朝廷,有勝于原野,有勝于市井。

    鬥則得,服則失,幸以不敗,此不意彼驚懼而曲勝之也。

    曲勝言非全也。

    非全勝者無權名。

    故明主戰攻日,合鼓合角,節以兵刃,不求勝而勝也。

    兵有去備撤威而勝者,以其有法故也,有器用之早定也,其應敵也周,其總率也極。

    故五人而伍,十人而什,百人而卒,千人而率,萬人而将,已周已極,其朝死則朝代,暮死則暮代。

    權敵審将,而後舉兵。

     戰争有靠諜略取勝的,有靠野戰取勝的,有靠強攻城市取勝的。

    總之,要敢于戰鬥才能勝利,屈服退讓就會失敗,即使僥幸不敗,也是由于敵人意外地發生驚慌而偶然勝利的。

    偶然的勝利不能算是真正的勝利。

    不能獲得真正勝利的将領,就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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