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魏晉南北朝 第一節 三國西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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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來。
諸葛亮對南中實行羁縻政策,任用本地或本民族的首領為地方官吏,任孟獲為蜀的禦史中丞,民族關系有所改善,南中的局勢也逐步穩定。
南中的穩定不僅消除了蜀的後顧之憂,還成為蜀的比較富庶的後方,為蜀對曹魏的鬥争提一供了一定的人力和物力。
經濟蜀漢地區受戰争的破壞較輕。
劉備入蜀後,實行拉攏當地地主階級的政策,發還地主們的田地和房屋,鼓勵發展農業生産。
這時的手工業和商業也由恢複而發展。
最著名的手工業有織錦業。
《丹一陽一記》說:&ldquo魏則市于蜀,而吳亦資西道。
&rdquo②可見蜀錦是為各地的達官貴人所喜一愛一的。
3.吳 吳國的政治制度與魏、蜀基本相同。
不過孫權主要依靠江南大地主以建立統治。
這些大地主多世代為吳的高官,有的擁有衆多的私兵。
吳帝系表① (200&mdash280年) 招撫山越吳國境内有大量的山越人,散處于今江蘇南部及浙江、安徽、福建、江西等地的山區。
他們大約是秦和西漢時的東越、南越人的後裔。
孫權建立統治後,頗感兵員和力役不足。
越人居于深山,不易征發。
又越人時出劫掠,亦為孫吳的内患。
孫權以諸葛恪為撫越将軍,領丹一陽一(治今江蘇南京)太守。
一面堅壁清野,一面招勸撫一慰。
在一年之間,約有十萬多人被迫陸續出山,部分青壯年編入軍隊中,一般人口被安置在平原地區。
吳的統治得到穩定。
經濟與海外交通吳國地區在黃巾大起義時,這裡比較穩定。
北方人口南遷,帶來了先進的農業生産技術。
吳還在許多郡縣組織屯田,促進了農業生産的發展。
吳的手工業有制青銅鏡和青瓷器等。
養蠶業能在一年中培育八輩之蠶,都能作繭一抽一絲。
吳的商業更加發展,水路交通發達,内河、海上都有大量的船舶往來。
當時的造船經驗和技術都有很大的進步。
海船都很堅固,大船長達二十餘丈,高出一水面二、三丈,遠望如樓閣,可載六、七百人,貨運一萬餘斛。
用四帆,帆随風勢調整,可逆風而行。
遠航大秦的巨型船舶有用七帆的。
①大秦的使者或商人常來吳國。
吳國與倭國(今日本)也有定期的船舶往來。
公元230年(吳黃龍二年),孫權遣将軍衛溫和諸葛直率甲士萬人航至夷洲(今台灣)。
這是我國古文獻有關大一陸人到台灣的最早記錄。
公元242年(赤烏五年),孫權又遣将軍聶友等率士卒三萬人到朱崖(今廣東徐聞)、儋耳(今海南省儋縣),這都是規模很大的海上航行。
三、西晉統一中國 1.西晉的統一 魏滅蜀在三國中,蜀是很弱的一國。
為了能夠生存下去,諸葛亮采取了以攻為守的策略。
他于平定南中之後不久,即率軍進駐漢中,與魏展開争奪關隴地區的激烈戰争。
公元234年(建興十二年),他進駐五丈原(今陝西眉縣),病死軍中,蜀軍撤退。
此後,蜀軍以姜維任統帥,屢次伐魏,都無進展。
公元263年(景耀六年),魏派鐘會、鄧艾兩路大軍伐蜀。
鐘會率十萬大軍為主力,由斜谷入漢中,姜維在劍閣(今屬四川)防守。
鄧艾以三萬士卒出一陰一平道(今甘肅文縣),直一逼一成都。
劉禅投降,蜀亡。
這時姜維被迫降于鐘會。
次年,鐘會謀叛魏,姜維僞與鐘會聯合,準備乘機恢複蜀國,後失敗被殺。
晉滅吳曹魏後期,司馬懿掌握大權。
公元260年(景元元年),司馬懿之子司馬昭殺皇帝曹髦,立曹奂為帝。
263年,司馬昭封晉公,不久又封晉王。
265年,司馬昭病死,其子司馬炎繼為晉王,旋廢曹奂自立,是為晉武帝,國号晉,史稱西晉。
晉代魏之後,即在長江上遊大造戰艦,訓練水師,為滅吳進行了充分的準備。
這時,吳帝孫皓奢侈腐朽,政治黑暗,對人民的剝削很殘酷。
他為了加強對長江上遊的防守,就遷都于武昌(今湖北鄂城)。
可是江南人民為統治者逆流轉運糧饷财物,勞苦異常。
當時有民謠曰:&ldquo甯飲建業水,不食武昌魚;甯還建業死,不止武昌居。
&rdquo①江南人民不斷起義,反抗孫吳的反動統治。
孫皓為保住他的皇位,不得不還都建業。
從此,上遊的防務嚴重松一弛。
公元279年(天紀三年),晉調六路大軍共二十餘萬人伐吳,次年三月,水師至建業的石頭城②,孫皓被迫投降,吳亡。
中國自董卓之亂以後,即陷入分裂割據混戰之中,時間長達九十年。
至此,又歸于統一。
西晉帝系表① (265&mdash316年) 2.晉初的經濟 西晉統一中國,改元太康(280&mdash289年)。
至太熙元年(290年),司馬炎死,此十年間,為西晉的社會經濟最好的時期。
戶調式戶調式是西晉的基本經濟和财政制度,是西晉滅吳、統一中國的當年頒行的。
晉武帝頒行戶調式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均分土地,限制土地兼并,以保證封建國家的賦稅收入和徭役征發。
戶調式共有三項内容,即占田制、戶調制和品官占田蔭客制。
一、占田制&mdash&mdash占田制也叫做占田課田制,是把占田制和田稅制結合在一起的。
《晉書·食貨志》曰:&ldquo男子一人占田七十畝,女子三十畝。
其外,丁男②課田五十畝,丁女二十畝,次丁男半之,女則不課。
&rdquo&ldquo占田&rdquo數是國家準許農民占有田地的數量,&ldquo課田&rdquo數是國家征收田租(稅)的畝數,每畝納糧八升①。
曹魏之制,田租每畝四升,西晉的田租高出曹魏一倍。
二、戶調制&mdash&mdash戶調制是征收戶稅的制度。
《食貨志》又曰:&ldquo丁男之戶,歲輸絹三匹,綿三斤;女及次丁男為戶者半輸。
&rdquo還對邊郡及少數民族地區的&ldquo戶調&rdquo作了具體規定。
邊郡與内地同等之戶,近的納稅額的三分之二,遠的納三分之一。
少數
諸葛亮對南中實行羁縻政策,任用本地或本民族的首領為地方官吏,任孟獲為蜀的禦史中丞,民族關系有所改善,南中的局勢也逐步穩定。
南中的穩定不僅消除了蜀的後顧之憂,還成為蜀的比較富庶的後方,為蜀對曹魏的鬥争提一供了一定的人力和物力。
經濟蜀漢地區受戰争的破壞較輕。
劉備入蜀後,實行拉攏當地地主階級的政策,發還地主們的田地和房屋,鼓勵發展農業生産。
這時的手工業和商業也由恢複而發展。
最著名的手工業有織錦業。
《丹一陽一記》說:&ldquo魏則市于蜀,而吳亦資西道。
&rdquo②可見蜀錦是為各地的達官貴人所喜一愛一的。
3.吳 吳國的政治制度與魏、蜀基本相同。
不過孫權主要依靠江南大地主以建立統治。
這些大地主多世代為吳的高官,有的擁有衆多的私兵。
吳帝系表① (200&mdash280年) 招撫山越吳國境内有大量的山越人,散處于今江蘇南部及浙江、安徽、福建、江西等地的山區。
他們大約是秦和西漢時的東越、南越人的後裔。
孫權建立統治後,頗感兵員和力役不足。
越人居于深山,不易征發。
又越人時出劫掠,亦為孫吳的内患。
孫權以諸葛恪為撫越将軍,領丹一陽一(治今江蘇南京)太守。
一面堅壁清野,一面招勸撫一慰。
在一年之間,約有十萬多人被迫陸續出山,部分青壯年編入軍隊中,一般人口被安置在平原地區。
吳的統治得到穩定。
經濟與海外交通吳國地區在黃巾大起義時,這裡比較穩定。
北方人口南遷,帶來了先進的農業生産技術。
吳還在許多郡縣組織屯田,促進了農業生産的發展。
吳的手工業有制青銅鏡和青瓷器等。
養蠶業能在一年中培育八輩之蠶,都能作繭一抽一絲。
吳的商業更加發展,水路交通發達,内河、海上都有大量的船舶往來。
當時的造船經驗和技術都有很大的進步。
海船都很堅固,大船長達二十餘丈,高出一水面二、三丈,遠望如樓閣,可載六、七百人,貨運一萬餘斛。
用四帆,帆随風勢調整,可逆風而行。
遠航大秦的巨型船舶有用七帆的。
①大秦的使者或商人常來吳國。
吳國與倭國(今日本)也有定期的船舶往來。
公元230年(吳黃龍二年),孫權遣将軍衛溫和諸葛直率甲士萬人航至夷洲(今台灣)。
這是我國古文獻有關大一陸人到台灣的最早記錄。
公元242年(赤烏五年),孫權又遣将軍聶友等率士卒三萬人到朱崖(今廣東徐聞)、儋耳(今海南省儋縣),這都是規模很大的海上航行。
三、西晉統一中國 1.西晉的統一 魏滅蜀在三國中,蜀是很弱的一國。
為了能夠生存下去,諸葛亮采取了以攻為守的策略。
他于平定南中之後不久,即率軍進駐漢中,與魏展開争奪關隴地區的激烈戰争。
公元234年(建興十二年),他進駐五丈原(今陝西眉縣),病死軍中,蜀軍撤退。
此後,蜀軍以姜維任統帥,屢次伐魏,都無進展。
公元263年(景耀六年),魏派鐘會、鄧艾兩路大軍伐蜀。
鐘會率十萬大軍為主力,由斜谷入漢中,姜維在劍閣(今屬四川)防守。
鄧艾以三萬士卒出一陰一平道(今甘肅文縣),直一逼一成都。
劉禅投降,蜀亡。
這時姜維被迫降于鐘會。
次年,鐘會謀叛魏,姜維僞與鐘會聯合,準備乘機恢複蜀國,後失敗被殺。
晉滅吳曹魏後期,司馬懿掌握大權。
公元260年(景元元年),司馬懿之子司馬昭殺皇帝曹髦,立曹奂為帝。
263年,司馬昭封晉公,不久又封晉王。
265年,司馬昭病死,其子司馬炎繼為晉王,旋廢曹奂自立,是為晉武帝,國号晉,史稱西晉。
晉代魏之後,即在長江上遊大造戰艦,訓練水師,為滅吳進行了充分的準備。
這時,吳帝孫皓奢侈腐朽,政治黑暗,對人民的剝削很殘酷。
他為了加強對長江上遊的防守,就遷都于武昌(今湖北鄂城)。
可是江南人民為統治者逆流轉運糧饷财物,勞苦異常。
當時有民謠曰:&ldquo甯飲建業水,不食武昌魚;甯還建業死,不止武昌居。
&rdquo①江南人民不斷起義,反抗孫吳的反動統治。
孫皓為保住他的皇位,不得不還都建業。
從此,上遊的防務嚴重松一弛。
公元279年(天紀三年),晉調六路大軍共二十餘萬人伐吳,次年三月,水師至建業的石頭城②,孫皓被迫投降,吳亡。
中國自董卓之亂以後,即陷入分裂割據混戰之中,時間長達九十年。
至此,又歸于統一。
西晉帝系表① (265&mdash316年) 2.晉初的經濟 西晉統一中國,改元太康(280&mdash289年)。
至太熙元年(290年),司馬炎死,此十年間,為西晉的社會經濟最好的時期。
戶調式戶調式是西晉的基本經濟和财政制度,是西晉滅吳、統一中國的當年頒行的。
晉武帝頒行戶調式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均分土地,限制土地兼并,以保證封建國家的賦稅收入和徭役征發。
戶調式共有三項内容,即占田制、戶調制和品官占田蔭客制。
一、占田制&mdash&mdash占田制也叫做占田課田制,是把占田制和田稅制結合在一起的。
《
其外,丁男②課田五十畝,丁女二十畝,次丁男半之,女則不課。
&rdquo&ldquo占田&rdquo數是國家準許農民占有田地的數量,&ldquo課田&rdquo數是國家征收田租(稅)的畝數,每畝納糧八升①。
曹魏之制,田租每畝四升,西晉的田租高出曹魏一倍。
二、戶調制&mdash&mdash戶調制是征收戶稅的制度。
《食貨志》又曰:&ldquo丁男之戶,歲輸絹三匹,綿三斤;女及次丁男為戶者半輸。
&rdquo還對邊郡及少數民族地區的&ldquo戶調&rdquo作了具體規定。
邊郡與内地同等之戶,近的納稅額的三分之二,遠的納三分之一。
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