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必遭天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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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學校有政策,凡是父母雙亡的孤兒可以免除學雜費,并且學校還會定期向這樣的困難學生發放助學金。

    為了能繼續留在學校上學,他隻好回到老家,請村長幫忙蓋章,僞造了一份母親的死亡證明。

     正是因為這份僞造的證明,他不但得到了學校的助學金,而且被學校樹立為戰勝困難勵志上進的學生榜樣,還因此得到了丁劍蘭的父親、時任學校副校長的丁樹人的另眼相看。

     沒有兒子的丁樹人,很喜歡這個刻苦上進的孩子,幾乎把他當成半個兒子一樣看待,後來不但資助他上大學,還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并且一手提拔他當上了二中的校長。

     而喬謙的母親,自“死亡”之後,為了不讓兒子學校瞧出端倪,自然不敢再在原來的村子居住,很快就搬到另一個叫作白楊店鎮的地方重新安家,并且更改了自己的名字,給自己另外取名叫管香菊。

     喬謙成為丁副市長的女婿,在城裡站穩腳跟後,每年都會回家探望母親一兩次。

    但每次都隻能悄悄地來,悄悄地走,不讓丁劍蘭有所察覺,更不敢讓自己那位當副市長的嶽父知道。

     後來丁劍蘭生下兒子喬小磊,家裡要請保姆,喬謙為了能把母親接到城裡跟自己一起生活,靈機一動,對丁劍蘭說是從職介所請回來的保姆。

     管香菊深知兒子的良苦用心,自然不敢在兒媳婦丁劍蘭面前表露自己的身份,隻是在家裡盡心盡力做好自己的保姆工作。

    丁小磊是她的親孫子,她把他照顧得無微不至,喬小磊也很依賴她,這一老一小,感情深厚。

     喬小磊十歲時,丁劍蘭覺得兒子已經長大,應該學會獨立生活,不能再依賴保姆照顧,執意要将管香菊辭退。

    喬謙隻好又讓母親回到鄉下。

     四年後,因為國家全面放開二胎政策,丁劍蘭生下女兒喬雅思,喬謙還是想讓母親進城幫自己帶孩子:一來母親可以跟自己生活在一起,彼此間有個照應;二來請母親帶孩子,自然要比請外面那些來曆不明的保姆讓人放心些。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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