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案 電閘上的血指紋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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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11點27分。

     整個現場,隻有客廳的搏鬥痕迹非常明顯,其餘的空間,包括門口的玄關,除了牆上的半枚血掌紋,連地面都沒有任何血迹。

    更可惜的是,整個現場沒有發現任何能證明犯罪和犯罪分子的痕迹物證,這一點,讓所有參加現場勘查的刑事技術人員都非常的沮喪。

     “把屍體拉回中心進一步解剖檢驗吧。

    ”飙哥擦了擦額頭上的汗,無奈的說道。

     在我們離開現場的時候,發現死者的父母和妻子都已經趕回南江,趕到了樓下,三個人正在單元門門口抱頭痛哭,哭喊着劉剛的名字。

     雖然我們的心裡有一定的分析推斷思路,但是對于整個案子的認識和對案件偵破大方向的判斷卻還不明确,所以在回去的路上,我們都默默的低着頭思考着自己的問題,一路無話。

     回到法醫中心,我和飙哥顧不上吃中午飯,立即投入了屍體解剖工作。

     死因很快鑒定出來,劉剛是顱腦損傷合并大出血死亡。

     法醫下達的死因結論包括直接死因、主要死因和輔助死因、誘因以及合并死因。

    所謂的合并死因,是指兩種或多種原因都能夠導緻機體死亡,但無法判斷其主次關系,故分析兩種死因是合并死因。

     本案中,劉剛的頭部遭受了錘類鈍器的多次打擊,造成廣泛性頭皮下出血和分散在頭部多處的九處頭皮挫裂創,其下多處顱骨粉碎性骨折、顱内出血、腦挫傷,顱腦損傷的嚴重程度足以導緻劉剛的死亡。

    但是劉剛頸部的創口出血明顯,是有生活反應的,說明這個巨大創口是在劉剛死亡之前形成的傷口,而且如此大量的出血也可以導緻劉剛的死亡,所以我們認為劉剛的死亡是一個合并死因。

     飙哥仔細看着劉剛頸部的巨大創口。

    如果不是頸椎仍連着,這個巨大創口甚至可以導緻死者的身首異處。

     飙哥指着創口的兩端說:“你看看這裡。

    ” 我仔細的看了看創角,發現創口的兩角都有明顯的拖尾,就像是眼角的魚尾紋一樣,仔細數了數,拖尾有七八條,很表淺,隻劃傷了表皮。

     “這,說明了什麼呢?”飙哥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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