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困囹圄毀家纾難 悲世态負義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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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記念,忽見縣裡差人走進來說道:“吉先生,你那案子吳家在府裡上控了,現在府大人已經準詞,親提的公事今已發縣。

    早晚就要過堂,這件事可是鬧大了,比不得在我們縣裡将就些可以了事。

    我昨日代你打聽得清楚,因為死者有個内侄,是破落戶,最是難纏的,他在那裡不服氣,埋怨他的表弟沒志氣,老子被人打死,不思報仇雪恨,隻顧得人家一二百兩銀子,就忍氣吞聲的罷了,照這欄便宜事,我也去打死人,花些錢就沒事的。

    因此又做了呈子,說你恃考行兇,毆傷人命,叫他表弟去告,你道這事可不是鬧大了嗎!倘若府裡認真起來,不必說别的,隻向你問個誤傷人命的罪,也要發往充軍。

    我們公門中是最好修行的,你這樣斯文人怎能受得那種罪,在我看還是早點做些手腳,把事消化了的好。

    自古道殺人不過錢償命,有了錢什麼事都好辦了。

    你若肯拚得,不是我誇口的話,包管你一點事沒有,任他告到那裡去,都不怕他。

    就便是過堂複訊,也隻須問個三言兩句也就罷了。

    ” 吉慶和終是一個懦弱書生,被差人這一席話說得無計可想,沒奈何隻得答應用錢以圖了事。

    差人見把他說肯了,好不歡喜,分明是得了一宗大财。

    又過一日,果然親提的公事到了縣裡,江夏縣因奉府親提的案子,不敢忽略,就将吉慶和并家僮來安一并改為收禁。

    又辦了詳文,申詳到府聽候提訊。

    又過了兩日這才過府,因吉慶和預先答應了原差,做了手腳,故此過堂的時候,不曾吃苦。

    仍然發縣收禁,由此吉慶和在監内坐了半年,直至把田産變盡,才得出監。

    可憐一個小小的富翁,不上兩年變了個一貧如洗。

     再說李大回到襄陽見了吉慶和的生母,把前後的話細細說了一遍,柳氏一場大哭,隻得變賣些産業去了官司,正欲打發李大複到武昌,又見來安回來,訴禀翻控的話,幸而在衙門裡做了手腳,方可無礙,但是非錢不可,必得多多的帶了銀錢才能沒事。

    柳氏聽了這話,隻哭得死去活來,拚著那些産業前去買命。

    到了半年以後,見兒子回來,才把心放下,母子見面,免不得抱頭痛哭,訴說苦衷,隻落得個财去人安樂。

    日來月往又過了幾個月,漸漸的度日維艱,吉慶和就想起他父親曾提拔過一人,姓韓名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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