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一行傳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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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死,昂於柩前誦尚書,曰:「此吾先人之所欲聞也。

    」禁其家不可以佛事污吾先人。

     晉高祖時,詔天下求孝悌之士,戶部尚書王權、宗正卿石光贊、國子祭酒田敏、兵部侍郎王延等相與詣東上閤門,上昂行義可以應詔。

    詔昂至京師,召見便殿,以為宗正丞。

    遷少卿。

    出帝即位,晉政日壞,昂數上疏極諫,不聽,乃稱疾東歸,以壽終于家。

    昂旣去,而晉室大亂。

     程福贇 程福贇者,不知其世家。

    為人沉厚寡言而有勇。

    少為軍卒,以戰功累遷洺州團練使。

    晉出帝時,為奉國右廂都指揮使。

    開運中,契丹入寇,出帝北征,奉國軍士乘間夜縱火焚營,欲因以為亂,福贇身自救火被傷,火滅而亂者不得發。

    福贇以為契丹且大至,而天子在軍,京師虛空,不宜以小故動搖人聽,因匿其事不以聞。

    軍將李殷位次福贇下,利其去而代之,因誣福贇與亂者同謀,不然何以不奏。

    出帝下福贇獄,人皆以為冤,福贇終不自辨以見殺。

     李自倫 李自倫者,深州人也。

    天福四年正月,尚書戶部奏:「深州司功參軍李自倫六世同居,奉敕準格。

    按格,孝義旌表,必先加按驗,孝者復其終身,義門仍加旌表。

    得本州審到郷老程言等稱,自倫高祖訓,訓生粲,粲生則,則生忠,忠生自倫,自倫生光厚,六世同居不妄。

    」敕以所居飛鳧郷為孝義郷,匡聖裡為仁和裡,準式旌表門閭。

     九月丙子,戶部復奏:「前登州義門王仲昭六世同居,其旌表有聽事、步欄,前列屏,樹烏頭正門,閥閱一丈二尺,烏頭二柱端冒以瓦桶,築雙闕一丈,在烏頭之南三丈七尺,夾樹槐柳,十有五步,請如之。

    」敕曰:「此故事也,令式無之。

    其量地之宜,高其外門,門安綽楔,左右建臺,高一丈二尺,廣狹方正稱焉,圬以白而赤其四角,使不孝不義者見之,可以悛心而易行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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