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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用了三十或四十元,就換了孩子手中的一百元,那是不能在警員面前說出來的。

     于是,必然的結果是,他把那張百元鈔票拿出來,重歸孩子之手。

    孩子跳蹦着,連聲“多謝警察叔叔”,走了開去,還趁警員不覺,向成年人做了一個鬼臉——由于他瘦,單靠臉,做不出鬼臉來,所以還要用雙手來搭夠,而他的手中,各捏着鈔票。

     成年人若是看到了孩子的鬼臉,雖是怒上加怒,也無可奈何,不過,大都看不見,因為他正忙于哀求警員别控告他,或正手忙腳亂地把身份證拿出來,給警員檢查。

     精瘦的孩子呢?早走遠了。

     這精瘦的孩子多大?那一年,他五歲。

     他姓馬,五歲那年還沒有名字,隻知道人家叫他馬仔,那時他以為那就是他的名字。

     馬仔的這種行為,是他在生活中鍛煉出來的。

    當然,到後來,他長大了後,有人說他是天才,他倒也不會特别不快。

     雖說人的性格、聰明才智是天生的,但是在什麼樣的環境之中,也就能産生什麼樣的适應行為。

     像馬仔,由于他一出生,就沒有什麼人照料他的緣故,所以不到一歲。

    已是健步如飛。

     他住在山上的木屋中,那是繁華的大城市中的貧民窟,他又住在最高處,每天上山下山,又練成了腳力,小小年紀,别看他精瘦,可是卻一身好氣力,尤其是腳力,一天上下幾千級石級,不算一回事。

     行山路如履平地,這本領,使得馬仔不但死裡逃生,而且在未來的生命之中,開創出了一片光明的前途。

     常言道“上得山多終遇虎”。

    馬仔“換零錢”把戲,在玩的時候,他已經很小心,每次都揀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對象,也找不同的警察叔叔來投訴,他也不太貪心,每天最多玩兩三次,所得的錢,也足夠給他母親買毒品和食物的了。

     當然,馬仔不會有一個幸福家庭,他不知父親是誰,隻知道母親一天到晚,倒在破木屋裡,發出難聞的臭味,一小包一小包白色的粉是她的生命,她是什麼樣子的,馬仔也沒有見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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