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娃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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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将馳赴宣陽,以潔其姨,日已晚矣,計程不能達。

    乃弛其裝服,質馔而食,賃榻而寝。

    生恚怒方甚,自昏達旦,目不文睫。

    質明,乃策蹇—而去。

    既至,連扣其扉,食頃無人應,生大呼數四,有宦者徐出。

    生遽訪之:“姨氏在乎?” 曰:“無之。

    ” 生曰:“昨暮在此,伺故匿之。

    ” 訪其誰氏之第。

    曰:“此崔尚書宅。

    昨者有一人稅此院,雲遲中表之遠至者。

    未暮去矣。

    ” 生惶惑發狂,罔至所措,因返訪布政舊邸。

    邸主哀而進膳。

    生怨懑,絕食三日,遘疾甚笃,旬餘愈甚。

    邸主懼其不起,徙之于兇肆!” 之中。

    綿綴移時,合肆之人并傷歎而互飼之。

    後稍愈,杖而能起。

    由是兇肆日假之令執穗帷,獲其直以自給。

    累月,漸複壯,每聽其哀歌,自歎不及逝者,辄嗚咽流涕,不能自止。

    歸則效之。

    生,聰敏者也。

    無何,曲盡其妙,雖長安無有倫比。

     初,二肆之傭兇器者,互争勝負。

    其東肆車輿皆奇麗,殆不敵,唯哀挽劣焉。

    其東肆長知生妙絕,乃醵餞二萬索顧焉。

    其黨耆舊,共較其所能者,陰教生新聲:而相贊和。

    累旬,人莫知之。

    其二肆長相謂曰:“我欲各閱所傭之器于天門街,以較優劣。

    不勝者罰直五萬,以備酒馔之用,可乎?” 二肆許諾。

    乃邀立符契,署以保證,然後閱之。

    士女大和會,聚至數萬。

    于是裡胥告于賊曹,賊曹聞于京尹。

    四方之士:盡赴趨焉,巷無居人。

    自旦閱之,及亭午,曆舉辇輿威儀之具,西肆皆不勝,師有慚色,乃置層榻于南隅,有長髯者,擁鋒而進,翊衛數人。

    于是奮髯揚眉,扼腕頓颡而登,乃歌白馬之詞;恃其夙勝,顧眄左右,旁若無人,齊聲贊揚之;自以為獨步一時,不可得而屈也。

    有頃,東肆長于北隅上設連榻,有烏巾少年,左右五六人,秉□而至,即生也。

    整衣服,俯仰甚徐,申喉發調,容若不勝。

    乃歌《薤露》之章,舉聲清越,響振林木,曲度未終,聞者欷歔掩泣。

    西肆長為衆所悄,益慚恥。

    密置所輸之直于前,乃潛遁焉。

    四坐愕胎,莫之測也。

     先是,天子方下诏,俾外方之牧,歲一至阙下,謂之入計。

    時也适遇生之父在京師,與同列者易服章竊往觀焉。

    有老豎,即生乳母婿也,見生之舉措辭氣,将認之而未敢,乃泫然流涕。

    生父驚而诘之。

    因告曰:“歌者之貌,酷似郎之亡子。

    ” 父曰:“吾子以多财為盜所害。

    奚至是耶?” 言訖,亦泣。

     及歸,豎間馳往,方于同黨曰:“向歌者誰?若斯之妙欤?” 皆曰:“某氏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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