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飛鳥各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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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也調出本省,在一個處級小廠當了一名副廠長。

    最重要的是給找了一個副部級幹部的男人。

    此人的夫人去世了。

    孩子們又都獨立出去了。

    一進門就是高幹夫人,又有獨門獨院的小樓。

    一說即妥。

    這樣把于麗也安頓住了。

    沒有再生是非。

    至于以後他們的夫妻生活得是不是幸福,别人就不得而知了。

     張敬懷和馮怡 馮怡幫助張敬懷寫回憶錄。

     寫了一些日子,馮怡覺得張敬懷應該出去旅遊一次,一是散散心,休息休息,二是以普通老百姓的身心和眼睛,看看社會生活及其變化。

    她的建議,張敬懷立刻就同意了。

     張敬懷和馮怡商量的旅行路線:一是,回家探親;二是到幾個這幾年沒有去過的改革開放的大城市看看;三是,走一段張敬懷走過的長征路線;四是,到一個老根據地在抗戰時掩護過張敬懷的老鄉家裡拜訪一次。

    這些定下來之後,兩人就讨論這次旅遊以什麼名義出去的問題。

     他們商量的結果,一是走“公方路線”。

    張敬懷雖然退下了崗位,但,如果省委以組織名義寫封信或者打個電話,給他要去的地區,就憑張敬懷的社會地位和革命資格,各地仍然會以很高的“規格”來接待的。

    那一定是:張敬懷沒有動身,電話就把到達的車次和航班次通知到了,賓館早就準備好了房間。

    車接車送,各地還會宴請接風。

    參觀任何景點,都會有當地官員陪同,門票也不用自己買。

     每天的行動日程,按時、分計算。

    這樣以公家的名義出去,張敬懷得出結論:那樣必然形成“飯來張口,車來就走,進門就住,沿途喝酒”的局面。

    和當地的官員,既不認識,更無感情上的交流,免不了無話找話的尴尬和說些“今天天氣很好……”之類的廢話。

    同時,人家都很忙,平白無故耽誤人家的時間,叫人背後議論長短,沒有意思。

    這樣的安排,除了表面的東西,什麼也看不到。

    最主要的是沒有自由。

     第二是,以個人,以普通老百姓的身份旅遊。

    這樣就有很多麻煩:一是要自己站排買票,有時要提前在半夜去站排;再就是住宿,得自己去找旅館,找不到好地方,被褥油滓巴奶的小旅店也得将就。

    吃飯呢?也是街頭巷尾,随時就餐,是不是衛生就很難說了。

    可是有這麼多不方便,隻有一個好處:有自由。

    你想走就走,想看就就看,你看到的,感到的都是真實的。

    張敬懷說:“我多年沒有享受當老百姓的自由了。

    ”張敬懷和馮怡都願意走第二條路線。

     再就是安全問題:張敬懷問馮怡:“你相信有誰會打我的黑槍嗎?” “那怎麼會呢?” “沒有這種可能,我身體尚健,爬個坡,上個山什麼的,小心一點就是了。

    ”張敬懷說。

     馮怡說:“我看咱們把小保姆帶上,有兩個人照顧你,無論上車下車,買票,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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