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節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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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不是由于賈府在為寶玉擇媳時棄黛取钗,也沒有王熙鳳設謀用“調包計”來移花接木的事,當然林黛玉也不會因為誤會寶玉變心而怨恨其薄幸。

    在佚稿中,林黛玉之死與婚姻不能自主并無關系,促使她“淚盡夭亡”的是别的原因。

     悲劇發生的經過大概是這樣的: 寶黛愛情像桃李花開,快要結出果實來了,夢寐以求的理想眼看就要成為現實,不料好事多磨,瞬息間就樂極悲生:賈府發生了一連串的重大變故。

    起先是迎春被蹂躏夭折,探春離家遠嫁不歸,接着則是政治上庇蔭着賈府的大樹的摧倒——元春死了。

    三春去後,更大的厄運接踵而至,賈府獲罪(抄沒還是後來的事)。

    導火線或在雨村、賈赦,而惹禍者尚有王熙鳳和寶玉。

    王熙鳳是由于她斂财害命等種種“造孽”;寶玉所惹出來的禍,則仍不外乎是由那些所謂“不才之事”引出來的“醜禍”,如三十三回忠順府長史官告發寶玉無故引逗王爺駕前承奉的人——琪官,及賈環說寶玉逼淫母婢之類。

    總之,不離癞僧、跛道所說的“聲色貨利”四字。

     寶玉和鳳姐倉皇離家,或許是因為避禍,竟由于某種意外原因而在外久久不得歸來。

    賈府中人與他們隔絕了音訊,因而吉兇未蔔,生死不明。

    寶玉一心牽挂着多病善感的黛玉如何熬得過這些日子,所謂“花原自怯,豈奈狂飙?柳本多愁,何禁驟雨”,他為黛玉的命運擔憂時,甚至忘記了自己的不幸。

     黛玉經不起這樣的打擊,急痛憂忿,日夜悲啼;她憐惜寶玉的不幸,明知這樣下去自身病體支持不久,卻毫不顧惜自己,終于把她衰弱生命中的全部熾熱的愛,化為淚水,報答了她平生惟一的知己寶玉。

    那一年事變發生、寶玉離家是在秋天,次年春盡花落,黛玉就“淚盡夭亡”“證前緣”了。

    她的棺木應是送回姑蘇埋葬的。

     “一别秋風又一年”,寶玉回來時已是離家一年後的秋天。

    往日“鳳尾森森,龍吟細細”的景色,已被“落葉蕭蕭,寒煙漠漠”的慘相所代替;原來題着“怡紅快綠”的地方,也已“紅稀綠瘦”了(均見第二十六回脂評)!绛芸軒、潇湘館都“蛛絲兒結滿雕梁”(第一回《好了歌注》中脂評)。

    人去樓空,紅顔已歸黃土壟中;天邊香丘,惟有冷月埋葬花魂!這就是寶玉“對景悼颦兒”(第七十九回脂評)的情景。

     “金玉良緣”是黛玉死後的事。

    寶玉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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