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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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謙亨屬吏,思明白丞相曰:“言事,禦史職也,祖宗已來,未嘗殺谏臣。

    ”成、李既屬吏,當論法,丞相乃力言之,二人得從輕典。

    及拜住為左丞相,與帖木疊兒各樹朋一黨一,賊害忠良,思明懼禍及,累表辭,不獲,後竟誣以不支蒙古子女口糧,餓死四百人,遂廢于家,杜門六年。

     文宗天曆元年,起為江浙行中書省左丞。

    會陝西大饑,中書撥江浙鹽運司歲課十萬錠赈之。

    吏白:周歲所入,已輸京師,當回咨中書。

    思明曰:“陝西饑民,猶鲋在涸轍,往複逾月,是索之枯魚之肆也。

    其以下年未輸者如數與之,有罪,吾當坐。

    ”朝廷韪之。

    二年,複以中書左丞召,入觐慈仁殿,敷陳累朝任賢使能、治民足國之道,因以衰老辭,帝未允,明日,即移告去。

    重紀至元三年卒,年七十八。

     思明平生不治産,不畜财,收書三萬七千餘卷;尤明于律,與謝仲和、曹鼎新同稱三絕。

    贈推忠翊治守義功臣,依前中書左丞、上護軍、清河郡公,谥貞敏。

     ○吳元珪 吳元珪,字君璋,廣平人。

    父鼎,燕南提刑按察副使。

    元珪簡重,好深沉之思,凡征謀治法、律令章程,皆得于家庭之所授受。

    至元十四年,世祖召見,命侍左右,授後衛經曆,佩金符。

    十七年,從幸上都,受命取禦藥于大都萬歲山,元珪乘傳,未盡一晝夜而至。

    帝奇其速,擢樞密都事,升經曆。

    嘗從同知樞密院事俺伯進西蕃铠甲,帝問其制度,元珪應對詳明,帝益奇之。

     初,江南既定,樞密奏裁定官屬,京師五衛、行省、萬戶府設官有差,均俸祿,給醫藥,設學校,置屯田,多元珪所論建。

    二十六年,參議樞密院事。

    時繕修宮城,尚書省奏役軍士萬人,留守司主之。

    元珪亟陳其不便,乃立武衛,繕理宮城,以留守段天祐兼都指揮使,凡有興作,必以聞于樞府。

    尋升樞密院判官。

    奏定萬戶用軍士八人,千戶四人,百戶二人,多役者有罰。

    二十八年,除禮部侍郎,遷左司郎中。

    三十一年,參議中書省事。

    大德元年,除吏部尚書。

    選曹铨注,多有私其鄉裡者,元珪曰:“此風不可長,川一黨一、朔一黨一之興,宋之所由衰也。

    ”請谒悉皆謝絕。

    三年,宣撫燕南,劾貪吏若幹人。

    遷工部尚書,河朔連年水旱,五谷不登,元珪言:“《春秋》之義,以養民為本,凡用民力者必書,蓋民力息則生養遂,生養遂則教化行而風俗美。

    ”宰相嘉其言,土木之工稍為之息。

    六年,佥河南行中書省事,将行,拜江浙行省參知政事。

    初,硃清、張瑄以财雄江南,遍以金币連結當路,及伏誅,錄其家,具籍所交諸公貴人,而江浙省臣為尤甚,惟元珪一無所污。

     武宗即位,由佥樞密院事拜樞密副使。

    诏元珪二十餘人議政中書,若惜人力,嚴選舉,節财用,定律令,謹賞罰,建科舉,課農桑,汰冗員,易封贈,皆切于世務者。

    初,诏發軍萬人屯田稱海以實邊,海都之亂,被俘者衆,至是頗有來歸者,饑寒不能存,至鬻子以活。

    元珪具其事以聞,诏賜錢贖之。

    帝在軍中,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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